为加强对“铜仁学院新闻网”(以下简称“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写作、发布工作的管理,实现新闻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稿件的质量,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新闻发布原则和要求
(一)新闻稿件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三贴近”原则,充分体现关注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关注师生。
(二)涉及学校的新闻要突出体现学校的形象,反映出学校发展水平和实力。
(三)原则上只发布以下新闻和信息: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学校领导出席的各单位、部门的重要活动;学校综合部门举办的全校性活动;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活动等。
(四)新闻来稿要突出时效性,重大活动随时报道,一般在2天内应发布,最迟不能超过3天。
(五)新闻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六)新闻稿件格式要规范,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
(七)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6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
(八)新闻稿件中涉及人物的职务、职称一般只在第一次提到时出现,涉及党政领导一般到校级领导,或者重要关联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九)新闻稿件一般应配发相关图片,图片一般在1~5张,重要新闻稿件最多不超过8张。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上传的图片大小不能超过400KB,图片宽度以及插入的表格宽度要小于600像素。
(十)新闻稿件发出时要将与新闻事件相关的背景资料,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十一)新闻稿件应注明作者姓名(如用笔名另外说明)、所在单位和负责人审核意见。
二、新闻内容规范
(一)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二)“拟稿人”和“发布单位”部分的署名。“作者”应署上教工通讯员(或实际作者)的名字,“发布单位”应署上撰写者所在单位。如遇两个以上的情况,其间应使用顿号或逗号。
(三)“发布单位”部分的单位,一般应限于学校的二级单位。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如“学生工作处”、“人文学院”等。单位名称前一般不加“铜仁学院”(群众团体如工会、团委、学生会前可加“校”)。单位名称后不加该单位所属部门、科室名称。
(四)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五)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部门一般也只到学校二级部门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六)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一般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七)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中部门排序为准。
(八)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九)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校领导一般以学校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为准,其他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部门排序酌情处理。
(十)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党委书记××、××处处长××、××学院教授××”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除主要领导外,可采用“校党政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十一)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铜仁学院”等字眼,应代之以“我校”、“学校”,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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