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正文

大人打孩子的事情永远不能发生?我坚决不认可这种说法!有问题吗

甭管你今天多么豪情万丈、热血澎湃,放心,琐碎的柴米油盐很快就会让你忘掉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如忘掉下面这一则事件——火爆全网的南京鲁医生登门打人事件。

不相信?我会在本文末尾附上最近几年来发生的、众多有关于未成年人的事情图片,您来告诉我:您还记得吗?

个中细节我不在这里叙述,因为无论怎么叙述,总会有一些人在“父子骑驴”,他们总会以为我的叙述有问题。

这件事情可以粗略概述为:南的鲁医生的孩子被同龄的孩子刺伤了后脑勺,他作为一名父亲,登门去找对方理论。在理论的过程中,鲁医生抽了对方小孩一巴掌,并且推倒了要抄起凳子暴击自己的那名孩子的爷爷,导致老人摔倒,经医院诊断为骨折。

事发后,鲁医生被当地医院火速开除,并且身陷囹圄,未来几年会在高墙里度过。为此,鲁医生的家人登门跪倒在对方面前,要求对方高抬贵手。

我这么叙述,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如果你还觉得不妥,来,你来添油加醋!

很多人根本不愿意看完我的文字,也并不明白我的立场,就开始对我施加各种各样、梦幻迷离、饱含洪荒之力的网络暴虐。一些人匆匆一瞥,就开始祭出没有经过思考、没有经过大脑的肤浅议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他们像极了非洲大草原的某种猛兽。

我没有不允许他们说话,他们却不允许我说话,这不是咄咄怪事吗?!

换句话说,如果这些人没有在我的文字后面做出极端偏颇、刺激我情绪的评论,我也就一笑而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强求不得。可是,这篇文字之下的评论,足以让我觉得,一些乌合之众竟然认可由小孩挑起的“恶”!他们不愿意去定义“恶”,不愿意去定义“坏”!

他们说:由未成年人挑起来的恶,就不是一种恶!

如果“恶”可以被年龄和身份掩盖,我们实际上就失去了褒扬“善”的能力。因为老年人也可以去作恶,而不用受到惩罚,因为我们要秉承 “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唯独成年之后的青年人、中年人,他们没有任何犯错的余地,这公平吗?

果真如此,成年人是不是也可以说:“我在现实中承担了太多的负累,我是这个世界上的生力军,你们的幸福生活正是我在打下物质基础,你们的一切都由现在的我来提供,所以我也可以永远不被定义为'恶’!”?如果这种说法成立,善和恶还有明显的界限吗?

此外,你更要相信,如果“恶”可以因为年龄和身份被容忍,你也不可能一直享受其中的红利!因为你并不掌控话语权,附加了条件的善或者恶,那是由别人来定义的——不是你!

坏就是坏、恶就是恶,不能因为年龄和身份有所区别!

未成年人会不会作恶?我喜欢举例子,简简单单举一个例子:上个世纪九十年代(1993年),在英国利物浦有两名十岁小男孩儿——罗伯特和乔恩,他们逃学后在一家商场趁一名两岁小孩儿的父母疏忽拐走了他,并将之各种凌辱、虐待后杀害。

此事发生之后,整个英国的民众并没有表现出你们要求的克制,他们反而发起了几十万人的联名请愿(注意一下那个国家的总人口,这不是一个小数字),要求对这两名法外狂徒在现行法律之外施以重刑。

就像骂我的那些人所说,我们现在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成年人不能殴打未成年人;按照当时的英国法律,这两名十岁的孩子也不可能受到严惩。但是,民众的呼声改变了法律的走向,这两名孩子受到了加倍处罚!

参照这个案件,那些说——孩子永远都是天使的人,狼心不会痛吗?我承认孩子是天使,但这有附加条件——“有家庭教养的孩子”才是天使;没有“家庭教养的孩子”即便不是魔鬼,也绝对不是天使!

摆明我的态度:有的孩子,必须接受由成年人施加的、包括“挨打”在内的惩罚!

是的,我是一名教师,货真价实的教师;有的人在评论之处,完全不就事论事,他们抓住我的职业,开始进行有罪推定——你是老师,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

真好笑,这件事和我的职业有关系吗?你们是具有逻辑思维的人,而不是秦桧秦丞相,不能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罗织罪名之路啊!

不过,也不奇怪,这些人就是靠着这一点,把鲁医生的医生职业生涯葬送,并欢欣鼓舞。事实上,我对此迷惑不解:鲁医生做出这件事,和他的医生职业有什么关系?他做坏了一台手术,还是收了患者红包?这不是古时候 “连坐”的另一种还魂形式吗?

听好了:我并没有说鲁医生打人是正确的行为,即便他被人算计了(在摄像头下、并且不该由他来对这名非同亲生的孩子施以口头教育),只要法律有规定,我永远站在法律一边,接受应当应分的惩罚就行!只要没有加重惩罚、区别对待;只要所有的罪恶都被清算,那就行!

在法律之外,我有自己的看法:对方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看看现在未成年人欺凌愈演愈烈的现状,就算是奔着“千金买马骨”的精神,为了以后不发生小孩儿之间的霸凌,打伤别人的那个小孩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这名小孩儿的父母也应该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这是我们良好风气形成的先决条件!

你说,我是一名老师,所以在面对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鲁医生孩子头上的伤并不是不能被原谅;好的,请你再次摸着你的狼心回答我:如果你的孩子在学校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你还会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不就是头破了”,然后不再追究吗?或者,你会把这事儿推给事件之外的第三方——老师,让本该接受惩罚和教育的孩子作壁上观,看着成年人之间互相伤害?

哦,原来你会暴跳如雷,原来你会出离愤怒,为什么?仅仅是年龄和身份的问题?如果是年龄和身份的问题,老师身上还沉淀了几千年的敬重呢!五千年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列祖列宗不该被你踩在脚下!你要知道,不允许老师体罚仅仅发生在最近二十年,在以往的几千年里,老师打学生,那简直和你吃饭喝水一样正常!你去翻翻汪曾祺的书,看到师父用门栓殴打孩子的情节,不知你会怎么想——你的祖先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呀!

有的人说:孩子怎么能说打就打?并且,他们还能举出一个个 “科学研究表明”的例子,用来证明:只要打孩子,就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只要打孩子,孩子的大脑和肝脏发育都会受到影响;只要打孩子,原本的天选之子就会堕入凡尘,毁了他的一生一世!

我能说这些人不学无术吗?我能说这些人是我们的不肖子孙吗?我也不要求大家去查考其它的古文典籍,你只要去翻一翻风云激荡的那个年代的吴趼人的成名作,更会发现:以今天的眼光去看那个年代的子女,从生至死,他们都处在父母的打骂阴影之下,甚至于动辄就有性命之忧。因为当时的法律规定,只要被父母定义为不孝,官方就可以将完全剥夺他生而为人的资格!

“天地君亲师”的牌匾,现在在湘西一些农村自建的小别墅里还有,只不过上面的“君”换成了“国”。这说明,我们薪火相传的教化在有的地方还有留存!

当然,我不是无条件赞成古时候的教子之道——你去看看吴趼人的著作吧,其中关于父母惩罚孩子的一类故事能让你瞠目结舌,绝不是打一巴掌那么简单;我只是说,我们现在的教子之道完全走向了非左即右的另一种歧途——甚至用“打孩子,会改变孩子的基因结构”来为自己的纵容背书!非左即右,从来都不正确!

再举一个例子,在下面这件事面前,我就坚定地认为:这里的成年人打未成年,未必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4年之前,在某地的公交车上,一名七岁的小孩子一直在公交车上打打闹闹、蹦蹦跳跳,让全车乘客愤懑不已。小孩儿旁边的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温言规劝他好几次,希望他能够安静下来;为此,这名男乘客说:“小朋友,坐在我身边好不好?”

可是,这名七岁的小男孩儿并没有就此安静下来,反而戏谑地不停踢向坐在座位上的男子的双手!

暴怒之下,这名二十多岁的男子一把抓过孩子,来了一个过肩摔。

事发之后,在人们停车处理这件事时,好几名同车乘客的笑容入镜,他们没有表现出对二十多岁的男性的愤慨,反倒有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

因为照片中的同车乘客面带笑容,一些人讹传为为:面带笑容的那个人是当时男童的父亲,他倍感羞惭,并微笑着表示:“打得好,我早想教训他了!”

这让当事男童的父亲大为光火,在网络上好一番澄清和谴责:“我当时没有在公交车上,我没有觉得我的孩子做错了什么事!”

当然,在这件事的后续过程中,二十多岁的男子也接受了惩罚,但我始终持保留意见:这里的成年人打小孩,一定程度上没什么问题!如果当年这件事情能够引起我们的反思,也不至于出现后续愈演愈烈的各种未成年人霸凌现象!

一提到对孩子的惩罚,有的人说:你的孩子呢?听好了:我不会教育出你所谓的“孩子小时候就是喜欢打架”的孩子!听明白了吗?还用我再说一遍吗?

退一步讲,我的孩子打伤了别人,我一定会照价赔偿——无论对与错!听明白了吗?

多说一句,如果你觉得:孩子之间的互殴实属正常现象,胜败不用去厘清,打人者不用担负起责任,那么,你如果看过我记述的、发生在我身边的、那些猛厉的女教师的教子之道,你一定会不寒而栗——在同龄人之间的较量中,你的孩子绝对不是她们的对手,一定会被按在地上摩擦到底!(因为篇幅过长,这里不再详述;我在其它篇章里写过,很多人看过之后的留言,一定会让你无限感慨并哑口无言!反正,我的一些教师同行就是巧妙地教育自己的孩子:去打!一定要把对方打怕!打怕后,她们还会巧妙地动用你们说的理由——他还是个孩子,来为自己脱罪!)

九年义务教育大概以2000年为分水岭吧?2000年之前的人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意见领袖,他们习惯于倾听;即便听不懂,他们也会将自己定位成“大老粗”,这是一种淳朴的生活态度。2000年之后,九年义务之下的一代完全成长起来了;巧的是,他们正好赶上了风起云涌的传销成功学无处不在的年代,各种各样的互联网成功案例、房地产成功案例让人们产生了一种幻象,自以为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主宰,不是时代造就了他们,而是他们造就了时代。因此,不管任何事情,他们总是喜欢踩过往,用并不稳固的今天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定义一切。换言之,九年义务教育培育出的庸众,反而祖辈教育传统里的淳朴和价值观单一。

为什么他们喜欢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搅浑一池水,才能在搅浑的一池水里得到尽可能多的利益。他们培养孩子的目标是什么?鲁迅用了一个词——妖行妖势,传神到极致!

他也指出了我们教育孩子的两种方式,这段文字出现在《海上的儿童》里,他说:【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于打扑,使他畏葸退缩,彷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

现实有什么改变吗?我们只不过在重复鲁迅先生提到的第一种教育方法,要求别人家的孩子走第二条教育之路!

与我而言,我既不认可第一种教子之道,也不认可第二种教子之道。我的认识是:有的孩子、有的时候,必须接受包括打骂在内的惩罚——但不是终年如此!

教育如果是“人”的教育,我认可;教育如果是“神”的教育,我也认可;我唯独不认可那种半人半鬼的教育——一件事情没有是与非,年龄和身份可以是挡箭牌,这就是一种半人半鬼的教育,破坏力极大、伤害力极强!这是在“欺负老实人”!这是一种让那些老实人“弱着弱着就没了”的一种包藏祸心的意识流!

当然,即便弱者一直没有在沉默中爆发,而是消失了,我也不认为将来会更加美好;因为,撕咬的基因代代传承,一直都在,剩余的狼人们会继续展开猎杀!也就是说,现实会走向 “dog咬dog,一嘴毛” 的混沌境地!

网络上的这些人说,我在利用这件事情变现,甚至已经为我设计好了我接受鲁医生家人委托的情节——我笑了,如果所有发表意见都叫做变现和“受人所托”,今后我们都不要发表意见好了,来个“万马齐喑究可哀”,你看怎么样?

这是一种无法驳倒别人时,打出的一种太极套路;这些人是秦桧秦丞相的孝子贤孙,他们总是善于利用 “莫须有”的罪名来污名化一个人。恶毒的揣测完全偏离了事件本身,这些人和幼稚又偏激的孩子别无两样!

补白

我从来没有说鲁医生打人,可以不被惩罚——看清再说话!我是说,哪个小孩儿挑起了小孩儿之间的这场殴斗,那个小孩儿就是坏小孩儿!他和他的家庭都应该反思!

要不,我再解释一遍:如果鲁医生的小孩儿作恶在先,我不会对鲁医生抱有任何怜悯之情——听明白了吗?

你又在一脸坏笑地说:哪个小孩儿小时候不打架?唉,怎么讲呢,所以我们总在说一句话——坏人长大了呀!当然,坏人还会变老的,你说是吧?别告诉我,你不会衰老,我不相信!因为你又不可能活上一千年、一万年,那是龟丞相的年龄!

反正,小时候的我,如果在外面打架,回家之后一定会被父母再揍一顿,因此,我从不打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跆拳道的少儿培训班一度火爆,你们没有咂摸出滋味儿;重男轻女的这种说法:“没有儿子,就是没有说话的底气;儿子越多,在当地越霸气” ,也没有让你们意识到:这是一种返祖现象,很可悲,不是吗?

最后,附上这几年来发生的事情动图,你作何感想呢?你总不会说:你知道得太多了吧?

铭记这一刻,不要坐等更加惨烈的结果!

你可能想看: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