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缺乏吸引力
写文章讲究的是凤头虎尾,中间是豹子,而电影和电视剧也都是如此,《决胜法庭》在开始的时候是因为一件抢劫超市的案件作为背景审理案件,用此案件来证明两个主演律师于和伟和胡静的高级律师能力,显然是说服力不足。
在正常的理解下,律师应当是头脑灵活,口齿伶俐,见缝足以插针,而在电视中的于和伟和胡静,在这点气场上明显不足,缺少律师的那种风范。像之前看的电影《全民目击》,同样也是法庭电影类型,都在不断地打官司找证据,律师应到在某种特定场合,有足够的气场,尽管这个是电视剧。
第二:转换毫无逻辑
法庭与赛车场来回切回,最后在赛车场又出现一个富二代,跟一个女赛车手的邂逅,而在赛车上还有四五万的现金,这明显不符合赛车唱的逻辑啊,总感觉乱七八糟了,逻辑混乱。
第三:演员缺乏张力
基于演员本身不懂法律,所以也很难拍出具有更深法律知识的影片出来。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