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反常的现象,没有正经工作银行卡却流水上千万,一批年轻人在商场疯狂扫货几天就购买了黄金数百万,有的人为了几百元钱出卖了自己的银行卡,还有的帮助买卡的人取钱,但是明确的告诉你,这样的行为都出事了,而且是出大事了。
第一,两位无固定职业的人几天内银行卡流水达上千万,帮助犯罪集团洗钱将受到法律制裁
很多人抱怨那些非法集资和诈骗的钱都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银行为什么没有阻止呢?实际上,银行对银行卡流水异常情况无法及时发现,同时更没有权利阻止。但并不代表银行对这些行为无能为力,那就是银行可以向监管部门和有关执法机构报备。
根据央视报道,最近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梳理银行客户账户信息时,发现几个银行账户流水并不正常,经过进一步梳理发现,这几个银行账户都是袁某、孙某两个人持有,而袁某、孙某都没有固定职业和固定的收入,但银行账户却在短短几天内达上千万元流水。银行将情况报告警察后,民警将袁某、孙某传唤至公安局。面对警察的询问,孙某交代,原来孙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叫林某,让孙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几笔钱,当然不会年干可以从中可以获得一定的好处。孙某就根据林某的指示,使用自己的手机、自己的银行卡帮助林某进行资金银行转账。根据警方分析后认为,林某可能是一伙非法洗钱团伙的头目,并最终将林某成功抓获。
而无论是林某还是袁某、孙某都会根据自身犯罪行为的程度受到不同的法律制裁。
现实中利用银行账户洗钱和一些非法集资、诈骗资金转账的现象很多,而且这些问题涉及到的类型和各类多种多样,十几年前有一些通过银行账户接受国外资金并进行转账,或者是将国内的资金转移到境外;一些非法集资也是通过一些银行账户转移资金,而电信诈骗是典型的通过众多银行卡将诈骗的资金快速转移,从而达到诈骗资金转移的目的。
而有一些人以为自己没有干坏事,就是帮助别人转账就没有什么什么事,事实上已经成为洗钱团伙的同伙和帮凶,同时更是已经犯罪了。
第二,一批年轻人在杭州疯狂扫货黄金,在几天内就买下数百万元黄金,但最后为什么被警方全抓了?
在各种电影里,经常看到一些大款们像扫货一样购买各种贵重物品,似乎是非常正常的;而一些销售人员则特别希望出现一些超级大客户,购买大量的珠宝首饰和黄金,自己既有业绩又有提成。但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会发生什么呢?你绝对想不到。
浙江法制报报道, 杭州上城区某珠宝市场的马老板发现,前段时间自己的生意突然火爆异常,几天时间几位出手阔绰的大客户就像扫货一般购买了上百万元的黄金。让马老板没有想到的是,这几个大客户竟然就是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抓获的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中的几人,这两个黄金洗钱销赃团伙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
购买黄金大客户之一的是23岁的海南人小李,在2022年12月正在为找工作发愁,结果一位叫阿洲的网友说给他介绍一份工作,就是做代购买买东西,一天就有一两千元的佣金。小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自然就答应了。几天以后,阿洲乘飞机,小李跟着冯某、蔡某、聂某等共4人开车从海南到杭州,到杭州上城某珠宝市场后,阿洲带着小李直奔珠宝店,一口气购买了上百万元的黄金。然后让小李将黄金转交给苏某。整个采购过程中结束并获得了一笔佣金。2023年1月,阿洲又和小李与几位“新人”在杭州购买黄金130余万元,还是由小李等转交给苏某。
而购买的黄金去了哪里呢?当然不是持有,拿到黄金的苏某驾车到深圳市罗湖区派自己小弟张某到当地珠宝店卖掉了黄金,2个月的时间苏某分三次售卖黄金250万元。
经警方审讯,以苏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使用涉诈银行卡刷卡购买黄金然后再异地卖出为诈骗团伙提供 “洗钱”服务,从中抽取佣金的。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相信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相信很多人对于这种购买、再销售等行为并不陌生,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赚取差价也是正常的,但是通过大量的黄金买卖洗钱则是犯罪行为,而一些人通过大量的贵重商品如黄金、珠宝、翡翠等进行买卖,然后达到为犯罪团伙洗钱的目的,那就已经是违法犯罪了。
还有一些人觉得,我就是一个员工,违法犯罪的是老板,我只负责替老板购买和转移,出了事情应该老板负责,自己并没有违法犯罪故意,但事实上并不如此,在工作中甚至在找工作时,一定要看清楚公司的合法性,业务的合法性,如果像小李这样为洗钱团伙洗钱服务,虽然不是主犯但也是犯罪分子团伙成员,也具有一定的犯罪性质并会受到法律惩罚。
第三,出卖自己的银行卡会受到法律制裁吗?真的有可能
有朋友问我,有人每月给我2000元,租用我的银行卡,这种通过出售银行卡什么都不干就可以躺着赚钱的事应该答应吗?
我明确告诉他,要相信天上真的没有掉馅饼这样的好事,如果你真的将自己银行卡给别人使用,或者将自己的银行出售了,你就有可能身陷“洗钱”犯罪了。
朋友可能并不相信,甚至现实中很多人都不相信,因为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出租的事情太多了。但是结果呢?
根据报道,张某与何某本来就是比较好的朋友,何某从事的毒品犯罪行为,张某明知道以后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何某使用,而何某则利用张某的银行用于转移毒资,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的半年时间,何某利用张某的银行卡非法转移毒资2000元。最终,何某败毒被抓获,而张某则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张某为何某提供银行卡使用,也许是为了朋友的亲情,也许是为了一定的利益,但最终却付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后果,真的是非常严重的。
而长沙周先生则更令人同情,因为自己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开了银行卡,最终涉嫌洗钱所有的银行卡和医保卡被冻结。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长沙周先生2022年7月初去银行补办医保卡,结果没有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你名下有涉案账户不能补办”。更让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随后周先生名下的几大银行常用的4张卡(包括社保卡等)都被冻结。周先生找警方了解情况,“警方说要冻结5年,我有房贷和车贷,还有一家子,生活没法过。” 原来,周先生曾先后4次丢失过身份证,自己也没有太当回事,但最终可能是别人捡到并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开立了银行卡,而这些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自己成了嫌疑人。
不随意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和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是所有银行卡持有人应该遵守的法律准则,但现实中却往往有一些人为了几十元或者几百元出售了银行卡。
广东梅州张某以每张银行卡100元的价格先后办理并出售了5家银行的银行卡,结果由于这些银行卡用于犯罪活动,张某被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500元换来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和1万元的罚款,是不是很不划算。
但这样的案例仍然在大量上演,临湘市人民法院审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盗窃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数罪并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本原因是袁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两张给犯罪分子,获得1000元。
因此,2020年10月10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除了电话卡以外,银行卡也是最重要的“断卡”内容,而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长期不动户、“一人多卡”、频繁挂失补换卡等异常银行卡14.8亿张。
将来违规用卡和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危害越来越大,不仅可能会将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中,影响贷款申请和新的信用卡申请;还有可能在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更重要的是,对于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的个人和企业,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
银行卡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的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涉及到银行卡持有人的人身安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种躺着赚钱、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赚钱、出租自己的银行卡赚钱、帮助别人进行洗钱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你有什么想法和看法,在评论区说说吧。(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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