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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默认勾选应尊重用户的隐私

任何营销活动都应该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最高准则,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是应有之义。

前不久,在朋友圈不断刷屏的支付宝年度账单引发了隐私争议。有媒体曝出支付宝年度账单第一页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如果用户在进入年账单未选择取消勾选的情况下,将允许支付宝收集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保存在第三方的信息。之后,支付宝对于年度账单首页《芝麻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了官方说明,表示这件事情肯定是错了,本来是希望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让用户知道,只有在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支付宝年度账单才可以展示他的信用免押内容。

不可否认,支付宝推出的年度账单体验能够很好地帮助用户追忆过往,梳理总结过去一年个人的生活消费历程,不失为一次提升客户体验、培养客户忠诚、品牌再次推广的有益尝试,然而这种营销方式却存在法律性问题,那就是以隐蔽、默认等方式伤害了用户的隐私权,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允许支付宝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甚至包括用户保存的第三方信息,这个问题引起用户的普遍担忧。

《芝麻服务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应该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芝麻服务协议》这种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宝使用格式条款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简言之就是格式条款合同要放在显著位置,让用户一目了然。

在2017年支付宝年度账单首页入口处芝麻服务协议,“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是一行特别不起眼的小字,不但字特别小容易被背景遮挡,而且已经帮你选择好“同意”了。这行小字因为在支付宝账单首页入口处非常不显眼,而且直接默认“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用户很可能会忽视这行小字而毫不知情地被“同意”,毫无疑问,消费者的知情权被变相剥夺了。支付宝显然没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开展服务,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用户注意格式条款。

有人评论说,支付宝的自我辩护缺乏深刻的反思与责任担当,虽然采取了补救措施让格式条款提示更加醒目,但是其忽视用户隐私权、法律意识淡薄的短板则暴露无遗。是的,任何营销活动都应该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最高准则,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是应有之义,不能因为服务能够给予消费者利就可以忽视其弊。因为一次“鸡汤式”的怀旧追忆,而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芝麻服务协议,那么享受芝麻服务的消费者真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而让消费者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最终损害的还是服务者自身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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