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 正文

成语故事:打草惊蛇,主簿受贿为什么县令也要承认贪污受贿

徇私枉法,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样的官员历朝历代都不是个例。按正常的理解,这样的事情肯定得偷偷的干,越少人知道越好。但在南唐时却有这么一个县令,不但贪污受贿,居然还敢在判决书里写下自己受贿的事实。

这个县令究竟想干什么?今天给大家带来成语“打草惊蛇”的故事。

成语出处

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宰,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贿于县尹,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蛇惊。’为好事者口实焉。”

故事讲解

话说南唐时代,当涂县令是一个叫王鲁的人,此人“颇以资产为务”,也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恰巧就在这时,当涂境内的百姓又一起联名上告,被告则是当涂主簿。

什么是主簿?

也就是负责起草文件、管理档案和各种印章的文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秘书。

主簿被告,这就得王鲁这个县令亲自来判呀!他看到状纸的那一刻,也是吃惊不小,想不到你一个小小的主簿,居然也跟本县太爷一样贪污受贿。

吃惊归吃惊,但工作还是不能耽误了的。只见这位县令大人,提笔就写下了“汝虽打草,吾已蛇惊”的八字判决。

这里打的草,当然是那位贪污受贿的当涂主簿;

而惊到的蛇,则是跟主簿一样贪污受贿的县令大人。

想来这位县令大人的原意,一是想告诉民众,自己已然知晓了主簿贪赃枉法的事实,一定会做出合适的处理,二来他也认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民众暂时没有把自己当成被告,但自己的行为和主簿并无二致,经过主簿一事的提醒,他也受到了警诫。

但也正因为他的这个八字判决,暴露了自己贪污受贿的事实,给好事者留下了话柄和证据。这就是成语打草惊蛇的由来。

成语释义

比喻行事泄密而使对方有了警觉。

成语结构

连动式结构

成语感情色彩

贬义

成语用法

多表示劝阻或否定的语气。在句子中一般作谓语、宾语和定语。

成语近义词

【风吹草动】【打草蛇惊】

成语反义词

【欲擒故纵】【敲山震虎】

成语造句

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准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

你可能想看: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