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正文

道德经圣解(五十八)

第四十四章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①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③

[注释]

①奚侗曰:“《说文》:‘多,重也。’义为重叠之‘重’,引申可训为轻重之‘重’。《汉书·鲸布传》‘又多其材’,师古注:‘多,犹重 也。’”司马温公曰:“得名货而亡身,与得身而亡名货,二者孰病?”亡,一本作“文”。

②景龙、王弼等本作“是故甚爱必大费”,此从河上、遂州、室町、柰卷本。盖甚爱则不与物通,多藏则不与物散,聚多必败,故 大费厚亡。

③各本多无“故”字,此从景龙、敦煌本。叟案:知足则箪食瓢饮而自乐,知止则功成名遂而身退。道体柔弱,道用顺应,唯其不 聚,故得长久。

总阐知足知止之教第一

老子承上章而提出其知足知止之教,使人知有所自守自为自养也。庄子有言曰:“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 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余亦尝谓:“善吾死者,乃所以善吾生。”人莫不为其“生”计也,而鲜人及其生以为其“死”计者,不亦 大可哀乎?老子曰:“死而不亡者寿。”此死而不亡之道,须及其生以为之与养之也。圣人游于世,欲能超世而独立,入尘俗而不染尘俗, 住世间而能解脱世间.藏身于天地两间,其生不得遁,而其神皆存,玄同万物而与化为徒,与天合一,无所待而不亡!非圣人之善养其 身而若无身者,其孰能之!

老子惧人之以身殉名,以身殉利,以身殉得,以身殉其甚爱,以身殉其多藏,此皆人之大欲存焉,亦恒物之大情也。故重诫之曰: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凡此皆不知自守于内、自足于心性,而向外驰求,以期有足于物 欲也。孰不知以天地之大,品物之繁,欲望之无止期,穷有限之生年以求之,其不以身殉者几希!故庄子曰:“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 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凡有求于外,而不知自足其足于内者,其为残生伤性,而至以身相殉,至死不能自已者, 则一也。夫欲欲不能终满,物物不能尽得,事事不能尽如意,贪得无厌,无可止极,不亡何待?此皆不能自安其天,自足其心,自止其欲, 自全其性,有以致之。故老子结之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此乃为世人救病之心法也。

就最上一乘圣义言,知足者,乃自足于心,自足于性,自足于天也;知止者,乃自止于一,自止于中,自止于道,亦即孔门《大学》所谓 “止于至善”也(“止至善”圣解,参拙著《大学中庸贯义》一书)。能自足于心,则寡欲,由寡欲而至无欲,无欲则刚。能自止于道,则寡求, 由寡求而至无求,无求则圣。余故尝曰:“自心无欲心方大,自性无求始通神。”了乎此,则知足知止,岂仅能不辱不殆而已哉?老子称 之为“可以长久”者,其玄旨亦即在此也。

最后,释德清注此章文,极简易浅近,可供初学入德之一助,特录之。其言曰:“此者名利损生,诫人当知止足也。谓世人只知名之 可贪,故忘身以殉名。殊不知名乃身外之虚声耳,与身较之,身亲而名疏。故曰孰亲。货,利也。谓世人只知利之可贪,故忘身以殉利。 殊不知利乃身之外物耳,与身较之,身在则有余,故曰孰多。世人不察,每役役于名利之间,贪得而无厌,戕生而伤性。与夫贪得而身 亡,不若身存而远害。故曰得与亡孰病。故凡爱之甚者,费必大。藏之多者,亡必厚。如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雀未得而珠已失。 此爱之甚,而不知所费者大矣。如敛天下之财,以纵鹿台之欲,天下叛而台已空。此藏之多,而不知所亡者厚矣。不唯爱者费而藏者 亡。抑且身死名灭,国危而不安,斯皆不知止足之过也。故知足则不辱,知止则不殆,即斯可以长久矣。噫,老氏此言,可谓破千古之重 昏,启膏盲之妙药,昭然如揭日月于中天也。而人不察乎此,惜哉。”三复斯言,当知所以自警矣。

参证章旨第二

此章旨在教人,宜重其本而轻其末,重其内而轻其外;不可逐于物而忘其身,纵于欲而忘其生。前五句说理也,理在使人自明,而善 守其知足知止之教。唯如何方为至善之“足”地,如何方为至善之“止”地,此圣人之所以自体而自存者也。而二“知”字,尤宜细玩,此 中大有“圣功神化”之事在,切不可以世俗之心量度之也。自足其所当足,而不足其所不当足;自止其所当止,而不止其所不当止。人天之别,圣凡之分,微乎微乎,差以毫厘,谬以千里,此则不可不慎也。

世人每即以此为老子“贵生重身”之教,并举老子十三章之“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以为例证,而 谓杨朱之学,其所得于老氏者在此。不知老子于该章说此教之圣义,首在以“无身无我”为神髓。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 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尝试论之,不爱其身者,岂有爱人之身,兼爱天下人之身者乎?不贵其身者,岂有贵人之身,兼贵天下人之身者 乎?无身以为天下,无私以利天下,无我以成天下,乃圣人之善能藏其身于天下人之身,善存其性于天地之性,乃天长地久之道,亦即庄 子所谓“藏天下于天下”之道也。心如此参悟,始能得老子之大,而不流于世俗之见。谓此仅为明哲保身之教者,读此当知有所省矣。

且夫以道观之,宠之与辱,安之与殆,以至成之与毁,生之与死,皆一也。老子于世间万千相对物,莫不皆通其分而一之于道,亦即 所谓“玄同宗”者是。又岂有“分别相”,而以“分别观”说教哉?要亦为方便法门耳!有志于向道,均宜当下截断众流,而向最上一乘会 去,方能有少分相应耳。

你可能想看: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