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蛊
巫蛊术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早已消亡。但在近代的湘西,巫蛊作祟的传言仍在流行。有人说,若到湘西,不能随便与陌生人讲话,不喝陌生人的水,以免中蛊毒。甚至还有人说,蛊婆藏蛊毒在指甲里,只要悄悄弹入杯中,喝下者便中了招。
那么,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有没有蛊毒呢?
蛊,从字形上看,就是将许多虫子放在一个容器里。据说是将蚂蟥、蜈蚣、毒蛇等毒虫放入器皿中盖上,让毒虫自相残杀,过段时间后打开盖子,剩下那个毒虫就是蛊。什么是蛊毒呢?唐代经学家孔颖达解释说:“以毒药药人 ,令人不自知者 ,令律谓之蛊毒 。”就是说,用毒药施用于人,而人不知,这叫蛊毒。梁朝陶弘景则认为“蛊毒”为大病之一,谓“疗蛊毒以毒药”。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虫部四》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然后将蛊虫焙干制成细末,用来惩治对手。湘西的一些方志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这便是古人对蛊的认识和理解。
△蛊虫
据史料记载,巫蛊在上古时期就有了。商代的甲骨文已有蛊字和蛊事的记载。蛊,甲骨文写为
(蟲,大量虫蛇)
(皿,食物盛器)。《小屯‧殷墟文字乙编》中记载:“有疾齿,唯蛊虐”。从先秦到汉代,巫蛊流行于宫廷的记载屡见不鲜。《周礼·秋官·剪氏》说:“剪氏掌除毒物,以攻禜攻之,以莾草熏之,凡庶蛊之事。”“剪氏”即防治蛊疾的官员。《史记·秦本记》记载:“(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西汉时,巫蛊已经盛行于宫廷。汉武帝时期著名的“巫蛊之祸”,导致数千人的死亡。此后封建王朝对巫蛊术严加禁止,并防止其流传。
△秦汉时期的宫廷巫蛊
隋唐时期,巫蛊之说在宫廷已少有报道,原因与中原地区文化先进和对巫蛊的揭露有关,同时律法对施行蛊术有严格的惩戒措施。如《唐律疏议》规定:“诸造蓄蛊毒及教令者,绞。”但不幸的是在南方的一些民族地区仍然时髦。宋代,巫蛊术在福建沿海各省流行,但影响不大。明清时期,西南省区的少数民族地区巫蛊较为流行,与之毗邻的湘西苗族、瑶族、土家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居住区内也难以幸免。巫蛊术在唐代后能在湘西等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原因,与这些地区实行羁縻制度,即后来土司制度的前身有关,先进的理念进不去导致其进一步封闭和落后。同时由于湘西地区峰峦迭嶂,交通闭塞,文化经济落后,面对疾病和灾害,人们往往无能为力,希望有一种超自然力量来救助自己,于是便有了神灵信仰和巫蛊信仰。
△作法治蛊的法器
那么,蛊毒是如何来传播害人的呢?传说中蛊毒是一种阴性的东西,在药力之外,还有神灵的力量,只有女人使用才灵验。因此施行巫蛊的人多为女性,在湘西民间把蛊婆叫“草鬼婆”,苗语叫“帕欺”,“帕”即妇女,“欺”即蛊,意为放蛊的女性。在湘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尤其是苗区,人们认为蛊婆是施巫作邪、半神半鬼的老妇,不仅对她们畏而远之,甚至还有敌意情绪,害怕接近她们而招来病痛和灾难。从史料记载来看,“蛊婆”多为贫寒人家的老妇,富贵人家的妇女从未被称为“蛊婆”。“蛊婆”在民间又称为“草鬼婆”,鬼遭人讨厌和蔑视,而草低贱不值钱,这说明蛊婆是像野草一样不值钱的穷鬼。
在文史资料里不乏有关湘西巫蛊情况的记载。康熙年间的陆次云在《峒溪纤志·卷上》记载道:“其人能咒诅变幻报仇家,又善变犬马诸物,破其法,既不验。”《乾州厅志》说:“苗妇能巫蛊杀人,名曰放草鬼,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放于外则虫蛇食五体,放于内则食物五脏。被放之人或痛楚难堪,或形神萧索,或风鸣于皮肤,或气胀于胸膛,皆致人于死之术也。”这里对放蛊者的秘法、中蛊者的病痛表现均记载下来了。《永绥厅志·卷六》记载了鉴别真假蛊婆的方法:“真蛊妇目如朱砂,肚腹脊背皆有红绿青黄纹,无者即假。真蛊妇家无有毫厘蛛丝网。每日又须置水一盆于堂屋,将所放之虫蛊吐出,入水盆食水,无者即假。真蛊妇平日又必在山中,或放竹篙在云中为龙斗,或放斗篷在天上做鸟舞,无者即假。真蛊妇害人百日必死,若病经年,即非受蛊。”
△治 蛊
这段话的意思是,真蛊婆的眼睛像红红的朱砂,肚腹臂背均有红绿青黄条纹,没有就是假的;真蛊婆家中没有丝毫蛛网,蛊婆每天在堂屋中间放一盆水,将蛊虫吐入盆中食水,否则就是假的;真蛊婆能在山里作法,或放竹篙在云为龙舞,或放斗篷在天作鸟飞,不能则是假的。受蛊毒害的人在100天内死亡,若病了一年多仍活着,则不是中蛊毒。据传,真蛊婆被杀之后,剖开其腹部必有蛊虫,若无就是假的。
施行巫蛊的目的是什么呢?有专家认为是一种心理防卫,用以预防他人、对付仇家或敌方的一种手段。对放蛊的人来说,一种可能是心理变态或者是对社会的不满,施行巫蛊来报复社会;其次是诅咒报复仇家;再就是收人钱财,帮助他人报复其对手。当然最具影响力的传说是为维护爱情和家庭。湘西在民国及更早时期,男人因当兵、行船放排或赶尸等离家去远方,可能会受外面的花花世界的诱惑,迟迟不归怎么办?于是女人传承了一绝活,就是在男人身上放蛊,根据外出时间长短决定蛊毒发作的时间,到时不回蛊毒就会发作,只有放蛊的人才有解药。听说湘西有些少数民族家中的老妈妈藏有蛊粉,为防止女婿移情别恋,在他外出前,便悄悄对他放蛊,若男变了心,不久蛊毒发作,若不返回求解药,病情加剧危及生命。“蛊”便是为保护年轻的姑娘,采用的神秘的传女不传子的独门技艺。
△蛊 虫
施蛊方法多是放入在食物、药物、酒水等中。《赤雅》说:“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刘南的《苗荒小记》认为这是下乘方法,而放蛊上乘方法是:“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即高超的放蛊者用吐气、眼睛看人就能放蛊,用食物作蛊药为低等做法。
△放 蛊
如何证实人中了蛊毒呢?民国时期的刘锡蕃在《岭表纪蛮》一书中记载说:“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湘西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彭芳胜先生对蛊毒进行过专题研究,他认为,蛊毒有金蚕蛊、蛤蟥蛊、泥鳅蛊、花草蛊、疳蛊、水蛊等。临床上根据病因和症状又分不同的症,经整理可分为虫蛊、情蛊、血蛊、巫蛊4大类。
旧时蛊毒病的病因来源大多为蛊婆专制的蛊药,特意投放到某个人或某个区域而引起的疾病称药蛊;以巫师施法于水中,使该地饮用水之人而发病称水蛊、疳蛊等,至于情蛊、血蛊等与医学关系不密切。大多数人中蛊后会出现症状,因中蛊毒种类不同发病有早有迟,短者1日,长者数月,但有些阳刚之气旺盛的人只有轻度征兆甚至不发病,不治而愈。苗族 “匠嘎”(传统的乡土医生)认为患“蛊病”的人出现的主要症状是眼睛发黄、面色苍白、人体消瘦、小孩哭夜、经常发烧、四肢无力等。验证的方法很简单:令患者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或在嘴里含一块鸭蛋白,插银针于蛋白上,如果鸭蛋白和银针变黑,则中蛊。
△苗族匠噶
关于治疗蛊毒,古籍中记载的药物有嘉草等。《周礼·秋官》:“庶氏掌除毒蛊,以嘉草攻之。”干宝的《搜神记》中记载:“今世攻蛊,多用蘘荷根,往往验。蘘荷,或谓嘉草。”在过去湘西地区,据说预防和解蛊方法很多。如凡疑为养蛊之家,忌往来;就食前主人用筷子敲一敲杯碗再盛饭,疑为施蛊,可不食或道破;外出就食,随身携带大蒜,可防蛊;蛊入酒难治,在外不饮酒可防蛊。在治蛊方法上,分法术治疗与药物治疗的阴阳对立统一来进行。在古医书上有一些医蛊药物偏方,如服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可泻毒;而用刺猬入药可治金蚕蛊。从文献资料和田野调研的资料分析,治蛊毒的药物多属于止血、止泻、利水、解毒类药物;而施法主要对灵魂之病,引起的病因是蛊婆放蛊、恶鬼作祟,这需要由苗族“匠嘎”或“巴代”(“巴代”是苗族祭祀仪式、习俗仪式以及各种社会活动仪式的主持者)对付,采用所谓的阴炮法、阴箭法和咒语法,这实际上是心理和精神疗法。但苗族“匠嘎”治病时,开药与施法同时使用。到底是药物起作用还是法术起作用就不得而知了。
△金蚕蛊
巫蛊是过去湘西少数民族特别是苗族最为神秘的文化之一,苗族 “匠嘎”“巴代”“蛊婆”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苗族“匠嘎”为代表的治蛊之人,总要夸大蛊的存在和危害,表明自己有法力,来扩大自己的影响;普通苗族群众听信谣言以为真,对养蛊和放蛊以讹传讹,以至于扩散深远。
△崇尚巫蛊的民族地区
这些关于“放蛊”“蛊婆”等的描写,看起来活灵活现,真有其事吗?1933年,国民政府原中央研究院凌纯声、芮逸夫两位先生,受蔡元培委派来湘西实地考察,写就《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一书,书中对湘西蛊妇也有记载,但同时强调,没有实际所见,报告中所记,“只是询问得来的一些材料”。苗族多处偏僻地区,解放前因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相传民国时期湘西有位有权势的汉族军官,他当兵时得了腹部膨胀的怪病,膨胀时觉得有虫物游走腹中,请了几位医生诊治后无效,便怀疑是邻居的苗妇对他施蛊。后又请巫师多次作法,仍无效果。一怒之下,把邻居苗妇捆绑吊打,百般辱骂,差点将其折磨而死。苗妇的丈夫慑于军官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后找到一位专业的医生诊治,认为不是中了蛊毒,而是得了某种鼓胀病。吃了一剂药后,很快恢复健康,这才使苗妇恢复了清誉。
△治蛊,保佑孩子平安成长的符
巫蛊之说在湘西少数民族中得以流传,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巫蛊流行迎合苗族阴阳思想。二是苗族对超自然力量的认可,他们相信所谓的 “神力”和绝招,如一些大师用喉咙顶抢、爬刀梯和踩火犁等表演来表现其法力强大;而高明“匠嘎”也用“神力”来证明自己的医术,因为他们救病治人,“德行高尚”。实际上,在民国以前,苗族“匠嘎”因医学知识的局限性,把无法医治的一些疾病称为“蛊病”,为自己开脱;同时对能用药物治愈的病说成是“蛊病”,以显示自己的“法力”,博取民众信任 ;甚至个别“匠嘎”为了谋取钱财,故意诊断为“蛊病”,这样“匠嘎”就需要与蛊婆“斗法”。他们向病者讲述自己法术如何高明,怎样战胜“蛊婆”的故事,以此证实“巫蛊”的存在。同时顺便带走“斗法”用的贡品如公鸡、布匹、钱财等。那些“斗法”故事经病人的渲染、加工和夸大,便增强了巫蛊的真实存在和神秘性。巫蛊故事于是在湘西少数民族区域代代相传,蛊术也不断流行后世。
△民族地区的图腾
关于中蛊的例子,近几十年仍屡有传闻。据说文化大革命时期,有很多城里的下乡知青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女孩相好后便中了“蛊”。有一离奇的故事说,已婚的某广东商人在苗区做生意,与一个苗族姑娘相好了,商人答允要和她共结连理。回到广东后,商人忘记了曾经许下的海誓山盟。一天他身体发热,觉得感冒了,问诊医生,医生说没事。几天后,商人身体开始四肢无力,行动困难,这时他想起了对苗族姑娘的承诺和有关蛊的传说,但已经“蛊入膏肓”,最终不治。彭芳胜先生还谈到,2007年初,他接到上海市一位旅游者打来的电话,说他到湘西旅游回到家后,感到全身不适,精神恍惚,与某个媒体报道的中蛊现象很相似,要求他诊断,或邮寄解蛊药物。这些信息的传播,似乎使人觉得湘西民间仍有巫蛊术,其所谓的“神秘性”似乎存在。有关此类的传闻,我在湘西侗族区域生活时听说过,但没有见到过真正的蛊婆。
△巫术表演
在医学上,很多专家认为“蛊”是一种古病名,是人们对一些疾病无法诊断和有效药物治疗的认同和归类,这多属于心理性、地方性、难治性疾病的概括。彭芳胜先生认为蛊毒是流传在湘西少数民族中的一种传统文化现象,在医学上是少数民族中的一种古病名,有其特有的临床表现和治疗方法。蛊产生于愚昧和无知,湘西少数民族聚居区内流传的所谓蛊术,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过去这些地区科学技术落后和对蛊毒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够所决定的。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那些“匠嘎”们诊断的“蛊病”,基本上能够被现代医学治愈,“蛊病”的神奇也不攻自破。特别是随着初中教育的普及和现代医学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那些落后陈旧的传统观念逐渐被摒弃,“巫蛊术”也就自然而然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