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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为何杀功臣

吴 双 江

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剪除异姓诸侯王,大杀功臣的事,给汉高祖刘邦勾画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脸。但是,如果將他与朱元璋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刘邦不过是在异姓诸侯王反叛的咄咄逼人形势下的一场武装反击,朱元璋则是在并无反叛迹象时精心策划一场又一场大屠杀,使绝大多数与他一起打天下的开国功臣死在他的屠刀之下。

为了显示杀戮的正确,把被杀的人一概加上“胡党”、“蓝党”的帽子。

所谓胡党案,即胡惟庸党案,所谓蓝党案,即蓝玉党案。

简言之,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是朝廷高层权力较量的必然结局。由于与朱元璋共同打天下的开国元勋的特殊贡献与特殊地位,势必形成相权与将权分割皇权的现象,这对于朱元璋这个权势欲极强,又有政治手腕的皇帝而言,是无法容忍的。此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大权旁落,而那些文臣武将们以为开国有功,趾高气扬,飞扬跋扈,如果不加以制服,那么他的子孙继位之后,局面将会不可收拾。这样,矛盾激化了。朱元璋抓住两个有把柄的实权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军蓝玉——开刀,然后蔓延株连,把那些威胁、削弱皇权的开国元勋,以及那些并不威胁、削弱皇权的开国元勋,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处死,形成明朝初年政治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一页。

吴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胡惟庸党案的要害:“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地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的开端。”

胡惟庸案,简称“胡狱”或“胡党之狱”,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当时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死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三万余人,时称“胡狱”。

蓝王党案也是如此。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小舅子),在常遇春麾下勇敢杀敌,所向披靡,堪称常胜将军,战功显赫。洪武二十年升为大将军,两年后进封谅国公。皇恩浩荡之下,蓝玉忘乎所以,骄横跋扈,使朱元璋感受到了将权与皇权的冲突。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献诬告蓝玉“谋反”,说他与景川侯曹震等公侯企图趁朱元璋出宫举行“藉田”仪式时,发动兵变。装模作样审讯的结果,连坐族诛达一万五千人,把打天下的将领几乎一网打尽。为了显得名正言顺,朱元璋特地下手诏,颁布《逆臣录》,其中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

开国第一功臣徐达因为一向反对胡惟庸,所以无法牵连进“胡党”,他死时蓝玉党案还没有爆发,当然与“蓝党”无关,但是他也没有幸免。洪武十八年他患上了极为凶险的背疽,按中医的说法,忌吃蒸鹅。朱元璋偏偏派人送一只蒸鹅给他吃。徐达心知肚明,皇上不希望他继续活下去,只好当着来人的面,流着眼泪吃下蒸鹅,没有几天就一命呜呼了。

曾经向朱元璋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朱升,预感到主公疑忌功臣,众醉而独醒,洪武三年就申请告老还乡,还是顾虑与儿子朱同难保平安无事,特地向皇帝请求赏赐“免死券”。第二年,朱升寿终正寝,享年七十二岁。他的儿子朱同却并未得到“免死券”的庇护,最后还是死在朱元璋的手下——赐自缢。令人唏嘘不已!

开国功臣惨遭大屠杀后,朱元璋才说:“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其实已经杀得差不多了,不过是一句显示皇恩浩荡的废话而已。

一个出身卑贱的游方僧,当了皇帝以后,权势欲如此强烈,丝毫容不得对皇权的潜在威威胁,大张旗鼓地罗织罪状,杀戮功臣,必欲“除恶务尽”方才罢休。纵观历史,这样的大屠杀恐怕算得上绝无仅有之事。个中缘由值得每个读史者细细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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