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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男杀人反被杀事件的教训

看了昆山宝马男杀人反被杀的相关视频,

感触很大,教训很深:

小不忍而乱大谋;不忍,往往灾祸上身!

2018年27日21时许,

江苏昆山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监控视频显示,

一辆宝马车疑因变道和自行车发生剐蹭,

车中一男一女下车把自行车推到路边岸上,

本应了解事情。

但车上下来一黑衣车主(刘某),

推搡、踢打自行车的男子(于某),产生更大矛盾。

后来,黑衣车主回车内取出一长把刀,

挥刀砍向骑自行车的男子;

三番五次之后,刀落在地上,

而于某夺刀追砍,刘某被砍倒地,并最终丧命。

网上相关评论显示,

更多网民不同情刘某,

也许是因为刘某是悲剧的始作俑者,还私藏凶器、纹身。

本来,于某也在等红灯,

刘某等多几分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你变道和自行车发生剐蹭,也有错。

车中一男一女下车把自行车推到路边岸上,

你走人就可以了,本应了解事情。

但你黑衣男还要下车推搡、踢打于某,争什么输赢?

气在头上,还要回车上去拿长刀,想要人家的命?

说话说,吵架无好言,打架无好拳。

冲动是魔鬼;打红了眼,就不管南北西东!

更多网民同情于某,

也许是因为于某最初没有过错,

一直克制,一直挨打,一直处于被动。

当于某抢得一把刀,反守为攻。

后来,于某又有错了;

于某砍杀刘某,使之落荒而逃,不应再追砍;

但后来致命的一刀,使于某正义归零、官司缠身!

律师表示,于某持刀反击,宝马男已经逃窜,

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

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网文《遇上昆山龙哥,我国司法实践告诉你,认定“正当防卫”的概率是6%》。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

但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

法院开庭量刑时,也会适当考虑从轻量刑。

思考:

本是一桩小小的事情,却弄出人命。

印证了一句话:

小不忍而乱大谋;不忍,往往灾祸上身。

得与失,祸与福,谁能料定?

得与失、祸与福的转换,就在一瞬间,在盲动中。

俗话说,吃亏是福;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

做人要高抬贵手;手下留情。

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得饶人处且饶人。

不要以为自己纹身就能吓唬别人;

不要以为自己手上有一把刀,就能战无不胜;

不要带着侥幸的心理去处理事情。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自我膨胀,大打出手,会搞得头青面肿,甚至丧命。

昆山花臂男(刘某)杀人反被杀事件给予我们什么教训?

看了相关视频后,大家会心知肚明!

作者:追梦一往无前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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