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具体介绍工作中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办法。
职业暴露报告程序:
1、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应当在暴露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
2、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损伤时间、地点、被何物损伤、伤口多大多深、现场处理措施、医疗处理措施、处理记录、用药记录。
3、进行职业暴露后登记,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三份。(所在科室、院感科、医务科或护理部)。
4、检验科接到相应项目检验单后进行急查,迅速报告检验结果,并注意保存样本和资料。
乙肝职业暴露
挤压与消毒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并用0.5%碘伏消毒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包扎。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冲洗。
抽血检查
初步处理之后要抽血做乙肝的相关检查:HBV-DNA、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酌情在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
特殊处理
1、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HBs滴度低(<10IU/mI),需加强乙肝疫苗1次(5ug)。
2、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期间按第0—1—2—12月执行,并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3、不明确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HBsAg和抗HBs,并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丙肝职业暴露
挤压与消毒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并用0.5%碘伏消毒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包扎。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冲洗。
抽血检查及处理
如明确暴露源(患者)为HCV感染者(抗-HCV阳性、HCV-RNA阳性),建议暴露后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抗-HCV检测,留取抗-HCV本底资料;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阳性者应进一步检测HCV-RNA,HCV-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利巴韦林的标准抗病毒治疗;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阴性者于暴露后12周再次检测抗-HCV,抗-HCV阳性者进一步检测HCV-RNA,HCV-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HCV-RNA阴性者于暴露后24周监测抗-HCV和ALT,并进行跟踪管理。
暴露的黏膜应用大量的水冲洗,包括眼结膜。如果有刺伤的伤口,暴露发生后,应立即在伤口旁边进行挤压,挤压应从近心端往远心端;然后用流动水冲洗暴露的伤口或非完整的皮肤,然后用消毒剂(碘伏或酒精)对伤口进行消毒。
抽血检查及处理
1、若暴露源(患者)RPR(或VDRL) 呈现阳性,应加做TPHA确认,若仍为阳性,被扎针者应尽早接受青霉素药物治疗,愈早治疗,感染梅毒的机率愈低。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2、若患者TPHA为阴性,被扎针者仍须定期追踪。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院感科和检验科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2、实施预防性用药。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3、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4、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稿。
来源:湖南检验医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yifa_2016删除,引用不用做商业用途,向原作者致谢!)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