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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其检查的应对

随国家环保政策的推进,国内各港口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检查加大了力度和频率,并由设备运行检查变为实际操作检测,一旦发现违章排放,罚款就非常严厉。下面就根据国内一些港口海事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情况谈谈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操作迎检工作的理解。
  一、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操作检查的依据与侧重点   1.检查依据   国内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现场检查的主要依据有《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及其相关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一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及其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08号公告一一《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   2.检查侧重点   经对国内海事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梳理发现,检查侧重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般按70升/人/天设计,船舶在港期间除了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外,还应注意在船人员切勿超编。   (2)水质标准。除化验报告外,海事官员可现场取样,观察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有效运行(活性污泥按说明书进行培菌,培菌的水样呈褐色)。   (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行参数(包括泵浦排放压力、空气泵压力、循环水膜) (4)污泥返送情况。取100毫升生活污水样进行污泥量检查:静置30分钟后,要求污泥含量不大于60毫升,否则就要部分排放污泥。如果观察管太脏,则要适时清洗。   (5)外观检查。观察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清洁度、泄漏情况、保养情况。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年要清洗一次,且标志、铭牌、警告牌等齐全,张挂到位;舷外排放阀关闭并上锁,各阀门转换正确。   (6)膜组件情况。不管是清洗还是更换视压力、水质变化,膜损坏都会导致水处理不合格。   (7)检查排放记录。不管是测试还是保养、排放开启、关闭及接收,均应做好记录。海事官员会检查轮机日志和生活污水排放记录簿,以确认有无违规排放。   (8)配备标准排放接头,对锈蚀严重的接头要进行保养或更换。   (9)检查污水处理装置证书是否满足MEPC要求,并确认是否有效。   (10)核对排放记录情况。按不同配置,对应3个梯级。新船应满足MEPC.227(64)中的规定: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合本附则所述的操作要求)正在运转,且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11)投药情况。有投药要求的装置,应按时投药,消毒良好。   (l2)Holding Tank检查。船上如果有HoldingTank舱,就要检查确认该舱的测量装置是有效的。   (13)装置失效的排放。检查确认是否遵循计算书和12海里以外、4节以上速度的排放规定。   (14)核对备品、备件。如膜组件、气泵滑片、氯片等,应处在正常范围内。   二、检查应对及注意事项   1.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操作检查应对   (1)确认各类证书如《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或《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型式认可证书》《粉碎泵证书》(如有)齐全、有效。   (2)确认生活污水处置记录满足排放要求。   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现场检查应对   (1)实际使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号需要与证书相符;采用生化法装置的,还需要确认船舶厕所冲洗用水与说明书或型式认可证书一致。   (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现场检查的重点是外观无锈蚀,装置标示、阀件标示清晰准确。   (3)管路流向检查需注意:在港内生活污水直排舷外阀应关闭并上锁,转换阀置于通往处理装置的位置,否则可能就会启动行政调查。   (4)辅助设备检查时,需关注排放泵能不能启动。   (5)辅助系统检查时,配套粉碎设备或消毒设备可被视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辅助系统,需确认其工况正常。   3.生活污水接收设备检查应对配备标准排放接头,其尺寸要满足公约要求。   4.船员操作性检查应对   (1)检查中会核查船员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的熟悉程度。船员不但要熟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基本原理,而且要熟悉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   船上负责人还要清楚本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操作规程,了解日常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等。   (2)检查中会检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工作状态。船员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正常维护;对于活性污泥处理装置则应在较短周期内查看曝气池的进气压力是否处在设计范围、回流管是否有污泥回流;有备用空气压缩机的,还应定期转换;检查曝气池的污泥浓度,如果浓度过高,就要及时排泥;及时清洗压缩机的滤芯和空气扩散元件;检查投药装置,及时补充消毒药片。   (3)检查中会检查船舶的生物膜装置(如装有该装置)。船员应定期检查膜设备的通量,以判断是否被污染、被堵塞或破损;对需要反冲的膜设备,应检查反冲空气的频率和压力是否处在设计范围;对需要定期化学清洗的膜设备,则应保证化学清洗剂的量足够。   (4)检查中会检查船舶进入禁排区前是否有增加生活污水的储存能力,是否放空集污舱和生化处理装置中的污水。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放空装置,活性污泥或生物膜附着的微生物就会一起损失,使装置失去处理能力;活性污泥和生物膜的培养,需要十几天的时间。   (5)当船舶不使用生化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时,也应保持曝气,否则几天内好氧菌会大量死亡,活性污泥或生物膜会失去活性、丧失处理能力。如果长期不用,应及时清洗排空;在下次使用前,重新进行培养。   三、常见的滞留缺陷   国内海事管理在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时,经常开出的滞留缺陷是:污水排岸接头不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未使用;集污柜未经主管机关审核认可;空气泵出口压力低;等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除了设备要正常、操作要熟 练、台账记录要正确外,还要注意港口规定。如果违规(包括港口规定)排放,就会遭遇海事部门的严厉处罚。因此,船舶抵港前必须通过代理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避免遭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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