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南昌下飞机,遇到一位熟人,他是京城著名文化人士。
问:来南昌有何贵干?
答:参加江西一部作品的研讨会。
问:什么好作品值得您风尘仆仆不远千里?
答:说实话,现在再好的作品都不值得我不远千里。大热天的,如果真有意思的作品,坐在家里欣赏,就很对得住作者的辛劳了。
问题是,不远千里不是白忙。
来回机票,星级酒店食宿费用,不可能我自己出吧?
哦,不远千里迢迢自费来参加一部江西作品的研讨会,我就是一时糊涂答应下来,我太太也不干哪!
这来回机票,星级酒店的食宿费用,与会嘉宾不可能出,被研讨作品的作者自己也不大可能出。
首先,当下个人出书,能赚多少钱?
相当一批作者出书,是自费,本身就是赔钱的买卖,再要请一帮子人来开研讨会,按最低消费标准,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即使他个人舍得花这个血本,我也不忍心与会,给人家的财物状况雪上加霜。
能开得起作品研讨会的人,有两种。
第一种人,作品不具有市场号召力,换了其他人,非要出书的话,只好自费,可由于拥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很容易拉到“赞助”,对他们而言,召开自己作品研讨会不愁资金。
另一种人,作品在市场上赚钱问题不大,多少而已。就个人而言,对自己作品的研讨会即使乐见其成,但决不肯自掏腰包,原因有两个。
第一基于经济理性,本来赚钱有限,如果自费开一场奢侈的研讨会,非把赚钱的买卖变成赔本的吆喝不可。
第二基于现实主义态度。对这种研讨会的效果,不作奢望,因为他亦圈中之人,对研讨会内幕和研讨会嘉宾的巧舌如簧言不由衷门儿清。
这种人的作品,如果召开
研讨会
,必另有人出资,而且十有八九花的是纳税人的钱。
当然,出资人即使花纳税人的钱,也不会是没有目的没有选择。
比如,本次研讨对象,可以说就是一个地域形象广告。这一作品的产生过程,乃是政府行为,召开这么一场研讨会,其不菲费用早在相关预算之内。
除了来回机票、星级酒店食宿之外,与会研讨也是一种劳务行为,这劳务费的水平,不能低于全国“行情”吧?否则当地政府岂不太没面子?至于具体数目恕不相告,免得你受刺激。
因此,作品研讨会本质就是一广告。既然是广告,就得遵守广告的基本逻辑——说好,不说坏。你见过有哪一位高价请来的商品代言人,实事求是地披露代言商品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吗?
同理,在作品研讨会上,发言者也只会说好话。商品广告代言,还受广告法约束,不能过于高调离谱。研讨会上的发言,根本没有约束,你就是把研讨对象夸成一个空前绝后的神迹,也没人来找麻烦。
相反,如果有人在这种场合,不合时宜地对作品进行一分为二,说出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即使中肯,也会被视为不懂事的另类,甚至被怀疑别有用心,被圈子贴上“不适于做研讨会嘉宾”标签,从此别想有类似生意上门。
对于我们研讨会常客而言,熟能生巧,不用看完作品(事实上也没有精力和兴趣看完),就能张嘴说出一套不失光彩的揄扬之词。
稍微有点难度的是,如何避免与别人的说词撞车。
最佳策略是,尽量争取早发言,越早越主动,越晚越被动。
最凄惨的是,事先想好一套揄扬之词,却被先发言者说去了,你只好临时另外再想一套,结果又被人捷足先登,只好接着再想一套。
如果不幸你是最后一个发言者,可能需要为这么一个研讨对象,先后想出十几套不同的揄扬之词。
作为一个研讨会常客,我不希望别人把我在研讨会上的发言当作真情表露,当作我判断力的真实反映……
与客人分手之后,老王颇感困惑。
研讨会上的表态,固然不可尽信,谁信谁是傻瓜。
另一方面,又似乎不能简单地断定凡是开了研讨会的作品,便是垃圾。
如何分辨取舍,的确是一个难题。
具有操作性的办法或许是,根本不去关注那些研讨会。 反正古往今来,真正好的作品好像是无须研讨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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