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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感悟儒家的宽恕之道

《论语》有一段近似白话的对答,非常有名。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伏尔泰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个字,称为“人类的法典”。这句话不仅被写入了1793年的法国宪法,也被写进了1993年的《全球伦理宣言》。 这便是儒家的“恕道”,“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种宽容精神。 孟子对“恕道”有过论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这句话的意思是:万物都为我准备好了。通过反省自身而抵达真实,没有比这更快乐的了。努力按推己及人的恕道去做,追求仁的道路没有比这更近的了。从这句话能看出,孟子不仅认为个人应遵循恕道,他甚至把这种关系上升到了宇宙论,并以“真实”为原则来讨论“恕”的价值。孟子认为,恕道不仅是人己的沟通原则,更是物我一体的法则,是抵达仁的最近的路。 儒家把“恕道”当作构建社会秩序的目标。儒家的恕道,是中国人应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创造,更是一门艺术。它意味着人们不再是明争暗斗、貌合神离,而是肝胆相照、精诚合作;它意味着社会能容忍不同声音,而不用担心迫害和压制;它意味着政府行为不再喜怒无常、变幻不定,而是更富有人性和温情,与民众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它意味着民众与执政者能共同走上共谋国是的舞台,每个人都可以在公共事务中都体会到个人的尊严。这便是儒家追求的“仁”的境界。 子贡问过孔子,如果有人能对民众大方地施与和救济,应该算是“仁”了吧?孔子认为根本算不上,他对“仁”的回答有12个字:“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认为仁者,只要自己想立的,便也帮助人能立;自己想达的,便也帮助人能达。这里说的仍然是推己及人的思想。 对于恕道,儒家有过反复强调。比如《论语》中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这里的“加”是强加之意,意思就是:我不想别人强加给我的,我也不会强加于别人。《中庸》也强调:“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其实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 可以说,“恕道”正是儒家“王道”政治理想的哲学基础。“王”字的本意为“天下归往”,也即如今讲的民意认同。 《尚书》对王道有过一段精彩论述,翻译过来就是:不要不公不正,就是遵循王的法则;不要私行偏好,就是遵循王的大道;不要为非作歹,就是遵循王的正路;不结党不营私,才能使王道平坦;不反复不倾斜,才能使王道正直。这段话今天读来,仍然有惊醒世人之意。 在孟子看来,王道就是“以德行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假仁”“以力服人”的霸道。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要遵从“恕道”。 到上个世纪初,章士钊提出“为政有本”,强调的仍是“恕道”。章士钊认为政治“本在何?曰在有容。何谓有容?曰不好同恶异”。这里的有容,指的是执政者要有包容和宽容之心,不要好同恶异,要主动培养一种和而不同、和而共进的社会状态。 儒家很早就把“恕道”看作是政治权力向本源的回归,它不仅是社会从野蛮到文明、从仇视到理性、从强权到说服、从斗争到和谐的回归,它更是权力向民众的回归。 用今天的观点看,儒家“恕道”所说的宽容,还能激发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热情,使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从无序到有序、从消极到积极。 公共决策的成败,往往决定着无数民众的利益和权利。民众有了对公共事务的兴趣,能主动放言议政,执政者才能听到对于自己施政行为的真实反应,可以适时修订施政方针,减少决策失误的机率。政治本来便是众人的事,这种共同劳作的神圣感,不仅能激发社会与民众的潜在活力,更能成为民众对国家认同最坚实的基础。如果民众对待公共事务,宁愿三缄其口,社会的创造力也会面临衰竭,国家整体智商只会越来越低,这是所有被精神奴役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 “恕道”所说的宽容,一直是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常识,也希望它在未来能引领每一个人前行。 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从内心真正理解和信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说的精神,中国就会越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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