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pain),每个人都会经历。
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将疼痛定义为“由实际或潜在的组织损伤,或对此类损伤的描述,所引起的不愉快的感觉和情感经历”。
疼痛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由伤害性刺激所引起机体的痛感觉和机体对伤害性刺激产生的痛反应两部分组成,可同时伴呼吸、循环、代谢、内分泌以及心理和情绪的改变。
疼痛是机体受到伤害的一种保护性反应,有助于人体及时躲避伤害、并可引起机体一系列防御性保护反应,也可提醒人们去积极治疗躯体疾病。但当疼痛长期存在时,不仅其报警作用消失,还会对机体造成持续的损害和难以忍受的痛苦。疼痛虽然是人体正常的保护性反应,但当伤害已经造成、疾病已经存在,且疼痛病因去除后,疼痛仍持续存在不仅无益于机体保护,还可能进一步加重机体损害。为此,国际疼痛研究会(IASP)确定: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
常见分类
一、根据疼痛发生的组织器官、系统分类
1、躯体痛 是由浅表(皮肤、皮下组织、黏膜)或深部组织(肌肉、肌腱、筋膜、关节、骨骼)的疼痛感受器受到各种伤害性刺激所引起,前者称为浅表躯体痛,后者称为深部躯体痛。疼痛多为局部剧烈疼痛,定位清楚。如肩周炎、膝关节炎等。
2、内脏痛 是由于内脏牵拉、压迫、扭转或肠管的扩张等引起。疼痛定位不准确、可呈隐痛、胀痛、牵拉痛或绞痛,如肾输尿管结石的肾绞痛。有时还存在着牵涉痛,牵涉痛常远离病变部位,如心绞痛时疼痛可牵涉到左上肢,椎间盘病变牵涉至腹股沟区。
3、中枢痛 是指脊髓、脑干、丘脑和大脑皮质等神经中枢疾病,如脑梗死、脑出血、脑肿瘤、脊髓空洞症等引起的疼痛。中枢痛难以定位,在有病变后立即出现或延迟几年,疼痛性质不固定,多表现为持续性刺痛或麻木,活动加重,休息好转。
二、按疼痛的原因分类
1、伤害性痛 伤害性痛主要是皮肤、肌肉、筋膜、韧带、骨和关节的损伤等引起的疼痛,如急性或慢性腰扭伤、肱骨外上髁炎等。
2、炎症痛 由生物源性或化学源性炎症所致的疼痛。如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等。
3、神经病理性疼痛 神经病理性疼痛(neuropathic pain)是末梢神经至中枢神经任何部位的神经损伤或病变引起的疼痛,疼痛常为呈放电样、针刺样、烧灼样、刀割样,可出现痛觉过敏、痛觉异常。如坐骨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和残肢痛等。
4、癌痛 由癌症引起的疼痛,原因多为肿瘤侵犯周围器官、损害神经、破坏骨质和侵犯内脏管道发生梗阻。常见于肝癌、胃癌和恶性肿瘤骨转移的疼痛。
5、精神(心理)性疼痛 精神(心理)性疼痛(psychogenic pain)主要是由于心理因素或心理障碍引起的疼痛,多无确切的躯体病变和阳性检查结果,病人常主诉周身痛或多处顽固性痛。可伴其他心理障碍表现,如失眠、多梦、困倦等。
6、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 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如痛风、动静脉栓塞、脉管炎、雷诺综合征、顽固性心绞痛和糖尿病性末梢神经炎等。
作者简介:李永超,同济大学医学院博士在读,师从彭宝淦、谭军、庞晓东教授。Spine脊柱微信公众号发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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