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评价结果将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教学反馈、评估的重要依据。从2010年暑期开始,各县(市)区和初中学校必须认真做好初中七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校要从学生进校开始,建立《**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申诉制度、评估制度和研训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负责牵头,会同有关科(股)室共同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使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赢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同,为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9月1日前,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宣传的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对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可能遇到的新情况,请及时反馈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附:**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培养为基本内容,以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形成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家庭为监督的评价机制,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促进和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目的与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个体在校学习期间全方位、全过程、发展性的综合评价,是对初中学生三年成长历程的真实记录,是衡量初中学生毕业与否的标准,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要努力获取学生素质的全面信息和标志性成果,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
2、发展性原则。评价要充分体现人的发展性与个体差异性。评价的重点要指向学生的发展过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促进作用,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健康地得到发展。
3、民主性原则。评价过程是具有教育价值的动态活动。要加强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教师和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及时反馈信息,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4、可操作性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运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公开透明;学生互评、教师评价要全面客观,坚持标准,切忌感情用事,必要时采取回避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公平、公正。
三、内容与要求
(一)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共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1)道德品质;(2)公民素养;(3)学习能力;(4)交流与合作;(5)创新与发现;(6)运动与健康;(7)审美与表现。具体分为评价维度、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三级,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保持评价维度全市统一的前提下,应依据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参照《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见附件二)对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出适当调整,并注意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七个评价维度的评定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按照《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见附件三)执行。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包括五项内容,即:(1)物理实验操作;(2)化学实验操作;(3)生物实验操作;(4)信息技术;(5)体质健康测试。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五项的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10分和20分。每项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转换按照《初中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见附件四)执行。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包括四项内容,即:(1)研究性学习;(2)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3)社会实践;(4)信息技术。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的转换标准是:45分以上(含45分)为A等,38—44分为B等,28—37分为C等,27分以下为D等。
(二)评价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七、八、九年级全体学生。从学生入学起,学校要根据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六)和《成长记录袋》等相关的档案,各学校要将此纳入学籍管理,使之成为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评价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前者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进行,后者在学生毕业时进行。两者的评价指标在丰富度和可比性上要有所侧重,但在基本内容上要保持内在一致性。学校要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在12月、第二学期在6月完成。初中三个学年共评价六次。对毕业年级,在各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终结性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和保存好各种有关原始资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是查看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状况的有关资料。因此,各学校、各班级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做好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十类实证材料:(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2)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3)关键性作品、作业;(4)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5)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6)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8)自我描述;(9)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及处分材料;(10)学校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它材料;等等。要特别注意让中途转学的学生带全原有成长记录和有关原始资料证件(原学校负责将该生所有成长记录材料装袋签封,交本人带走)。
2、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要提前将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标准、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标准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标准等评价材料印发给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在学习和活动中有目标、有标准,更好地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塑造自己。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措施和内容通过报纸、电视、板报、广播、标语、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及支持。
3、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要提前做好评价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班、专题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1、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自评原则上以评语的形式,在七个评价维度上作描述性评价,作为综合性评语的参考依据,不纳入等级计算。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以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学生逐一向大家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充分发挥自我评价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激励作用。
(2)学生互评。可以采取全班互评和小组互评。如果采取小组互评,每一小组人数不宜少于20人。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互评讨论会,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学生互评可与学生自评结合起来,在学生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后,由全班同学针对评价要素和主要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评定等级。
(3)教师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和本班科任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建议人数在5人以上。小组成员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对学生有充分了解,为人诚实、责任心强。评价工作正式开始前,要将小组名单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应作调整。班级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对每个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评定等级两部分。
①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参考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以及学生成长记录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还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评价。最后,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评定时要注意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②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具体等级评定参照《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一)执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育质量提高情况,划定和调整各学校获得A、B、C、D四个不同等级的比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调控,另外五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和D两个等级。毕业总结性评价中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有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被评为D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不提倡把综合素质几个方面的评价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2、评定结果备案
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填写在《**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中,交学校审查、存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价结果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并由学校和更改人盖章,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1、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均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时,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实施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以学校为单位,把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的办法进行宏观调控。一般情况下,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调控比率相同。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考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组织专门人员巡视。对有意降低标准、提高成绩等第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个别情节严重的学校取消其组考的资格。
(三)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1、该项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信息技术四项。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调控比率相同。
2、为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学校每学期可为学生设计和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实践活动题目,学生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并填写综合实践活动申请表备案。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一般每周安排1.5课时,四项内容可以统筹考虑,可分散,可集中,可个人活动,也可小组或班集体活动。另外,也可在假期布置一些实践活动内容。
4、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内容,要将参与情况、表现及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可写出文字材料、小论文、活动报告、倡议书、报道、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音像制品等,呈交给学校参与评价,还可以进行演讲、答辩等考评活动。
5、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进行评价。按预定等级比率打分并划定等级,计入档案。
五、结果应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重视其意义和价值。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0]26号)等文件精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使用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一)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一方面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明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可以规定所有评价维度达到一定等级的学生才能毕业,也可以规定在其中某几项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等级就不能毕业。
(三)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市教育局确定。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对在普通高中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做出规定。总的原则是,从指标到校的比例中拿出10%直接升入示范高中。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应优先录取。
六、组织领导与管理
有效的评价组织管理机制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县市区一级、学校一级分别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好本地、本校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基教科(股)、督导室、教研室、电教仪器馆(站)等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与管理本县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指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细化七个评价维度, 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 提出评定要求等,使评价方案更具操作性,评价方法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并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察小组负责监督评价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查处违规行为。
2、学校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家长代表等组成,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是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监察小组负责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查处违规行为。
3、班级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与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选任。小组教师成员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对学生有充分了解,为人诚实,责任心强。
4、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逐步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管理。这样,既可大幅度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使评价结果的呈现更直观,数据保管更安全。
七、保障制度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训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申诉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研训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学校要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有关人员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统一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二)公示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采用告家长书、家长会、媒体、网络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各个维度评定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可以公示,但不要将所有的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三)诚信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校长要与本校参加综合表现关键记录审核、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等,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学生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申诉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认为评价过程中存在危害评价结果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五)监督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及结果进行监控,设立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学生、家长、教师的投诉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处理。
(六)评估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门要对初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主要核查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及时总结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考核。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第二年名额分配生的指标,原则上信度值低的学校,减少分配指标。
八、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要以此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在实际操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逐级反馈。
附件:
一、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
二、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
三、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
四、初中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五、**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
六、**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七、**市教育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一: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是跟踪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成长的过程性评价,具有发展性评价的特点和功能。因此,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应基于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被评价学生在该项内容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一、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各方面表现优秀;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等);
3、热心于班级、社会公益或社区服务等活动;
4、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比较好的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四)D级评定标准
1、有经常性违纪行为,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严重违法行为;
2、不愿参加班级、社会公益或社区服务等活动。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差;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令人满意的解释。)
二、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原始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优”。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80%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良”。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表现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表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60%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合格”。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差;
2、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团队精神差;
3、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与他人交流与分享;
4、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80%为“不合格”。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三、创新与发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该维度的等级评定由三个方面内容综合组成,即:①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学分,占权重的40%;②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证据,占权重的30%;③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及相关成果证明,占权重的30%。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总学分为60学分,其中,每个学期10学分。每学期的10个学分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活动进行过程中的综合实践学习的相关记录的证据占6个学分,活动考勤占3个学分,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竞赛评优活动获奖占1个学分,共计10个学分。
2、对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品和成果,以及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和相关成果两个方面的具体评定等级办法由学校自定。
四、运动与健康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参与活动的能力;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为“优秀”。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能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良”以上。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及格”以上。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平时体育锻炼习惯差;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为“不合格”。
五、审美与表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优秀”;
2、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艺术作品,有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能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良”以上。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及格”以上。
(四)D等级评定标准
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不合格”。
附件二: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3-1)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主要行为表现(参考) |
实证材料(参考)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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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
道 德 品 质 |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 |
①对师长有礼貌 ②与同学友好相处 ③乐于帮助同学 |
1、班主任期末评语记录。 2、遵守纪律情况的班级记录。 3、在合作性学习、活动中典型表现记录。 4、担任班级、社团、学校等社会工作或参加社区服务等情况记录。 5、在班级值日、学校环境保洁等方面表现记录。 6、参加环境教育、环保活动等情况记录。 7、▲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证明。 8、▲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得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 9、言行、习惯等方面的特例观察记录。 10、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记录。 …… |
|||||
勤奋进取 |
①有进取心 ②明确学习目标 ③学习积极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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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守信 |
①真诚待人 ②诚实守信 ③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
|||||||
关心集体 |
①珍视集体荣誉 ②维护集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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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劳动 |
①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②具有较强的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 |
|||||||
公 民 素 养 |
社会责任感 |
①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 ②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③关心社会和他人 |
||||||
自主发展 的意识 与能力 |
①追求进步 ②自主管理 ③自信和自尊 ④有错即改 ⑤自我接纳 ⑥具有自主发展的意识和初步能力 |
|||||||
自省和自律 的意识 与能力 |
①有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②学会自我反省 ③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④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⑤抵制不良诱惑 |
|||||||
环保意识 |
①具有环保常识 ②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③维护环境卫生 |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3-2)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主要行为表现(参考) |
实证材料(参考) |
评定等级 |
||||
A |
B |
C |
D |
|||||
学 习 能 力 |
学习兴趣 |
①有好奇心和质疑意识 ②有求知欲 ③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
11、考勤及作业情况的记录。 12、课堂观察记录 13、▲阶段性学业考试与考查成绩。 14、▲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 15、学会自主学习,能主动地获取知识,有自我反思的学习记录。 16、▲探究性学习作品或代表性成果。如科学实验研究报告记录;课外阅读书目和笔记以及语文口语交际成绩。 17、地方课程、校本课程选修记录、出勤、活动记录。 18、▲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 19、在学校或校外参加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综合实践学习任务的记录。 …… |
|||||
学习方法 |
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②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③能在学习过程中随时调整学习方法 |
|||||||
计划与反思 |
①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②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③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 |
|||||||
独立探究 |
①能够独立思考 ②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③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
|||||||
交 流 与 合 作 |
团队精神 |
①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②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 ③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④定期与小组成员协商 |
||||||
沟通与分享 |
①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②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③尊重并理解他人 ④自主地与活动相关的社会机构与个人进行联系 |
|||||||
创 新 与 发 现 |
积极参与 创新活动 |
①认识与理解创新和创新的作用 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活动 ③初步形成创新的习惯 |
20、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情况记录或考查成绩。 21、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制作等活动的记录。 22、有创新思维的代表性作业及作品。 23、▲发明创造等证明材料。 24、▲校级以上科技创新类获奖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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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能力 |
①会搜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 ②自己设计并实施创新与发现活动 ③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进行探究活动 |
|||||||
创新表现 |
①有主动学习和创新的要求 ②有小制作和小发明成果 ③能撰写小论文 |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3-3)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主要行为表现(参考) |
实证材料(参考) |
评定等级 |
|||
A |
B |
C |
D |
||||
运 动 与 健 康 |
体质与健康 |
①有坚持日常锻炼的习惯 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③精力充沛 ④有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⑤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25、平时锻炼身体与生活习惯观察记录。 26、▲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27、▲校级以上运动竞赛获奖证明。 28、▲三年身体检查记录。 29、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记录。 30、心理健康状况观察记录。 …… |
||||
健康生活 方式 |
①坚持锻炼身体 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③没有不良的嗜好 ④讲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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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美 与 表 现 |
审美情趣 |
①学会发现美、欣赏美和珍惜美 ②具有基本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爱美观念 |
31、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文艺活动的记录。 32、音乐、美术等学科考查成绩。 33、▲校级以上艺术类获奖的证明。 34、▲在县(区)级以上刊物、演出等上发表、展示在艺术作品。 35、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 …… |
||||
艺术活动 与表现 |
①积极参加音乐、美术学科学习 ②参加音乐、舞蹈、绘画、书法、雕塑、工艺美术制作等各种艺术活动 ③积极参与各种艺术创作活动 |
注:表中带▲的实证材料必须加以审核,并附在最终评价报告单后
附件三: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
评价维度 |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
||||||
A |
B+ |
B |
C+ |
C |
D+ |
D |
|
道德品质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公民素养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学习能力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交流与合作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创新与发现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运动与健康 |
30 |
27 |
25 |
22 |
20 |
17 |
15 |
审美与表现 |
20 |
18 |
16 |
14 |
12 |
10 |
8 |
附件四:
初中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考查项目 |
考查内容及形式 |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
|||||
A |
B+ |
B |
C+ |
C |
D |
||
物理实验操 作 |
物理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
7 |
6 |
5 |
4 |
3 |
|
化学实验操 作 |
化学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
7 |
6 |
5 |
4 |
3 |
|
生物实验操 作 |
生物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
6 |
5 |
4 |
3 |
||
信息技术 |
上机操作测试 |
10 |
9 |
8 |
7 |
6 |
5 |
体质健康测 试 |
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类项目测试 |
20 |
18 |
16 |
14 |
12 |
10 |
附件五:
**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
县区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
综合性评语: 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签名):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
|||||||
评 价 维 度 |
道德 品质 |
公民 素养 |
学习 能力 |
交流与 合 作 |
创新与 发 现 |
运动与 健 康 |
审美与 表 现 |
评 定 等 级 |
附件六:
**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姓 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民 族 |
毕 业 学 校 及 代 号 |
学 籍 号 |
联 系 电 话 |
||||||
(一)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
基础性发展 素质 评价 |
评 价 维 度 |
评 定 等 级 |
|||||||||
道 德 品 质 |
||||||||||||
公 民 素 质 |
||||||||||||
学 习 能 力 |
||||||||||||
交 流 与 合 作 |
||||||||||||
创 新 与 发 现 |
||||||||||||
运 动 与 健 康 |
||||||||||||
审 美 与 表 现 |
||||||||||||
专门性发展 素质 评价 |
考 查 项 目 |
评 定 等 级 |
||||||||||
物 理 实 验 操 作 |
||||||||||||
化 学 实 验 操 作 |
||||||||||||
生 物 实 验 操 作 |
||||||||||||
信 息 技 术 |
||||||||||||
体 质 健 康 测 试 |
||||||||||||
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 价 |
评 定 等 级 |
|||||||||||
(二) 创 新 实 践 成 果 评 价 |
获 奖 项 目 |
分 数 |
获 奖 项 目 |
分 数 |
总 分 |
|||||||
科 学 实 验 |
||||||||||||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设 计 |
||||||||||||
科 技 观 察 发 现 |
||||||||||||
科 技 发 明 |
||||||||||||
科 技 制 作 |
||||||||||||
科 技 论 文 |
||||||||||||
文 学 艺 术 创 作 |
||||||||||||
工 艺 制 作 |
||||||||||||
电 脑 制 作 |
||||||||||||
航 模 海 模 车 模 制 作 |
||||||||||||
(三) 学 业 考 试 |
毕 业 考 试 |
科 目 |
分 数 ( 或 等 级 ) |
总 分 |
||||||||
语 文 |
||||||||||||
数 学 |
||||||||||||
外 语 |
会 话 测 试 |
|||||||||||
纸 笔 测 试 |
||||||||||||
科 学 |
||||||||||||
物 理 |
纸 笔 测 试 |
|||||||||||
实 验 操 作 |
||||||||||||
化 学 |
纸 笔 测 试 |
|||||||||||
实 验 操 作 |
||||||||||||
生 物 |
纸 笔 测 试 |
|||||||||||
实 验 操 作 |
||||||||||||
思 想 品 德 |
||||||||||||
历 史 与 社 会 |
||||||||||||
历 史 |
||||||||||||
地 理 |
||||||||||||
升 学 考 试 |
科 目 |
分 数 |
总 分 |
|||||||||
语 文 |
||||||||||||
数 学 |
||||||||||||
外 语 |
听 力 测 试 |
|||||||||||
纸 笔 测 试 |
||||||||||||
理科综合 |
物 理 |
或选择 科 学 |
||||||||||
化 学 |
||||||||||||
综合题 |
||||||||||||
文科综合 |
思 想 品 德 |
|||||||||||
历 史 |
或选择 历史 与社会 |
|||||||||||
综 合 题 |
||||||||||||
毕 业 学 校(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