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葫芦与道家
道家与道教并不是一回事,但二者却有密切的关系。先秦的道家哲学,是道教的思想基础之一。要搞清葫芦与道教关系的源头,有必要先看一看葫芦与道家的关系。道教奉老庄为其始主,并把老庄的著作作为自己的经典。在老子的《道德经》里,我们并没发现葫芦的踪影。但在庄子的著作中,却多次出现了'壶'、'瓢'的字样。最著名的,当然是《道遥游》中的一段论述了。
惠子谓庄子日:'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百,以盛水浆,其坚不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枵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日:'夫子固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不 纩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日:'我世世为讲 纩,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 之;能有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 纩,则所用之异 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忧其 瓠落无所容,则夫子犹有蓬之心也夫。
唐代成玄英解释云:'刺庄子之言不救时要,有同此言,应须 屏削也。'认为惠子以大瓠作比喻,意在讥讽庄子的思想大而无 当,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在惠子看来,葫芦虽然很大,用来盛水, 却不够坚固;剖开为瓢,又形平而浅,受水亦零落难容,只能算是无用之物。惠子注意的是葫芦的实用价值,并没有包含其他的 含义。惠子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主张'合同异',认为事物的差别 都是相对的。他在这里强调葫芦的实用价值并不是偶然的,表现了先民早已形成的葫芦观念。庄子对惠子加以驳斥,是说惠 子'拙于用',并没否定葫芦的实用价值;恰恰相反,他以为可用 大瓠做成小船而游于江湖之上,虽说意在表现他的人生理想,却 同样是基于葫芦的实用价值。
有的学者认为在《庄子》《列子》中出现过一个名叫'壶丘子林'的人物,又称'壶子',是列子的老师,似乎可以与道家挂起钩来。在《庄子·应帝王》里,壶子是个'凝远神妙,难知本迹'得道极深的'至人'。但'壶丘'是复姓,而不是人名,有人把他说成是以葫芦作为别号,不过是臆测之词。
让我们再来看《韩非子·外储》中的一段话:'齐有居士田仲者,宋人屈谷见之日:。谷闻先生之义,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树瓠之道,坚如百,厚而无窍,献之。'仲日:'夫瓠所贵者,渭其可以盛也。今厚而无窍,则不可剖以盛物;而任重如坚石,则不可剖而以斟,吾无以瓠为也,曰:。然,谷将弃之。'今田仲不恃仰人而食,亦无益人之国,亦坚瓠之类也。'这里反映出的观念与庄子《逍遥游》几乎是相同的。韩非子虽然被司马迁在《史记》中与老、庄列入同传,但人们普遍认为他不是道家,而是法家。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先秦时朔,即使哲学观点不同的人,他们的葫芦观念却是完全相同的。这说明了什么呢?
在远古时代,葫芦在人们的生活中曾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我们知道,《诗经》有多处提到葫芦,但都是说的葫芦的食用和器用价值,而没有其他。如《小雅·南有嘉鱼》说:'南有 木,甘瓠累之。'朱嘉注日:'瓠有甘有苦,甘瓠则可食者也。另外《诗经·小雅·瓠叶》还说:'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幡幡,枝叶茂盛的样子。亨同烹,烹调的意思。这句意为将长得很茂盛的葫芦叶子摘下来,烹调成美味的食品。到后来,葫芦的吃法愈来愈多,元代的王祯《农书》说:'匏之为用甚广,大者可煮作素羹,可和肉而作荤羹,可蜜饯作果,可削条作干……又说:'瓠之为物也,累然而生,食之无穷,烹饪咸宜,最为佳蔬。'
可见古人是把葫芦作为瓜果菜蔬食用的,而且吃法多种多样,既可以烧汤,又可以作菜,既能腋制,也能干晒。葫芦开口做成各种形状的器具使用,也是葫芦的最早用途之一。首先是用来盛酒。古代酒器繁多,葫芦便很自然地被加工成酒杯。
《诗经》上说:'酌之用匏',匏就是指的这种葫芦杯。古代有祭天之礼,也是使用葫芦酒杯,称为'鲍 爵'。《周礼》云:'其朝献用两著尊,其馈献用两壶尊。'后代封建 王朝行郊祀礼,承古法仍用匏爵。古人为什么如此看重'壶尊' 呢?《礼记》说:'器用陶、匏,贵其质也。'陶为土质,象征大地。匏,《说文》解释云:“从包从夸,声包,取其可包藏物也。”古人认为“匏”与“包”音,取其可包藏东西之意,象征上天容纳万物,博大精深。用陶、匏祭祀天地,寄托着祖先希冀上天赐福于他们的美好愿望。
至于葫芦作为其他日常用具,更是人们所熟知的。总之,人们对葫芦的最初认识是与它的实用价值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葫芦似乎还没有产生抽象的其他方面的涵义。
有的学者把先秦典籍中对葫芦的记载理解为一种崇拜,并且认为是一种生殖崇拜,鄙意以为大可商榷。对葫芦的崇拜确实是存在的,但并不是因为曾经存在着“葫芦生人”的观念,而是因为远古时代葫芦的实用价值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二、葫芦与道教的最初联系
人们公认道教的真正创立是在东汉时期。也恰恰是在此后,我们发现葫芦与道教渐渐发生了联系。《后汉书·费长房传》有如下一段记载: 费长房者,汝南人也。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县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唯长房于楼上睹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子明日更来。”长房旦日复诣翁,翁乃与俱入壶中。唯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饮毕而出。
费长房是大了《神仙传》的,是著名的道教人物。他与葫芦的这段神奇关系,可能是葫芦与道教拉上关系的最早记载。《后汉书》最后成于南朝范哗之手,但自东汉为未亡时就已经官修了记载本朝历史的《东观汉记》;三国之后,又陆续出现了多种记载东汉历史的著作,或日《后汉书》,或日《续汉书》,或日《后汉记》。范哗的《后汉书》是以《东观汉记》为蓝本,杂取各家而成的。《后汉书》虽为正史之书,但它出自私人之手,取材又杂,所以其中掺入了神异的内容。这种情况当然不止《后汉书》,《史记》、《汉书》乃到至前代的《左传》等,都是如此,所以并不奇怪。《费长房传》中出现的这段葫芦故事,很明显是小说家言,肯定不符合历史。问题是,是什么因素使葫芦在这里与道家开始发生关系?范哗的这段资料来自何方?
我认为,《后汉书》上的这段葫芦的神奇故事来自佛教,是借鉴了佛经上的有关故事。佛经的汉译始自东汉,此后便对中国的文学艺术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志怪小说尤甚,这是人们熟知的事实。佛经中的《杂譬喻经》东汉时就己经翻译成汉文,其中有一篇题为《壶中人》的故事,尤其值得我们注意。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王子久居宫中,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外面的世界十分热闹,便偷偷出了宫门,入山中游玩: 时道边有树,下有好泉水。太子上树,逢见梵志,独行来入水池浴。出饭食,作术,吐出一壶,壶中有女人,与于屏处作家室。究志遂行卧。女人则复作术,吐出一壶,壶中有少年男子,复与共卧。已便吞壶。须臾,梵志起,复纳妇著壶中吞之,已,作杖而去。
这位王子回到宫中后,又准备了饭菜,把道人(即梵志)请到 宫中表演了一番。王子的用意是要在国王面前说明情爱的不可 避免,劝国王让宫中受到禁锢的宫女自由离去。
如果将此故事与上引《后汉书》中关于费长房的记载加以对 照,就会发现二者有几个相同点:
I·作术而进入葫芦的都是神异之人(卖药翁与梵志)。
2·故事主人翁者都是旁观者(费长房与王子),而且都是在 高处偷看的(一在楼上,一在树上)。
3·故事中的人物都进入壶中,餐饮而返。
不同点是,梵志变化出了男女,王子始终只充当了旁观者; 费长房则随卖药翁进入壶中,也成了壶中人。
东汉是道教的形成期,宗教研究者公认,佛教的传人对道教的形成曾产生过促进作用,道家借用某些佛教的东西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葫芦后来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我以为正是对《杂譬喻经》这段故事借鉴的结果。
《后汉书》的作者借鉴这段故事的初衷是什么呢?如果再进一步探究,我们会发现这种借鉴可能只不过是由两个巧合引起的。一个是佛经故事中的“壶”字,一个是原译文将梵志译为“道人”。在《壶中人》里,“壶”并没明确指为葫芦,陶壶、瓷壶都是壶,更可能是指后者。
因为在佛经故事里,类似壶的盛具还有翁、钵等,都与葫芦无关。如《杂譬喻经》中还有一个《瓮中影》的故事,谓一妇人打开酒瓮,发现瓮中亦有一妇人,便怀疑是丈夫“金屋藏娇”,实不过是自己的影子耳。另外在《百喻经》里还有一篇《骆驼与瓮》的故事,说一个骆驼把头伸进瓮偷吃谷子,结果头卡在里面出不来。一个自作聪明的人想出一个办法,先把骆驼的头砍掉,然后砸破瓮。
问题解决了,骆驼也死了,瓮也破了。看来佛家颇喜欢在壶、瓮中演绎故事。根据故事内容,我们可以肯定佛经故事中的瓮或壶并不是葫芦。但在《后汉书》中,因为神人是卖药老翁,而且壶是随身携带的,显然只能被理解为葫芦(因为葫芦在古代的写法是“壶卢”或“壶”),而不会是其他壶。也即是说,这里出现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手法,佛经中的“壶”,在不知觉中变成了葫芦。我们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出于偶然的误会还是有意识的行为,但是自此之后,葫芦成了道家的一个重要法器。
其二,佛经中的“道人”是指有道之人,实际上指的是佛家;《后汉书》写的费长房是道家,称为“道人”正合适,所以佛家的“道人”又摇身一变而成了中国道家的“道人”。
妙的是,这两处改变因为借助了上述巧合,所以显得天衣无缝。道家一开始就相信炼丹能使人长生不老,在创教过程中,不少道士将医病作为传教的手段。《后汉书》记张角谓其“自称贤 良大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咒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而以葫芦作为盛药的器物,显然在人类的 早期就已经出现了。因为葫芦干燥而体轻,密封性能又好,既防 潮又保温,可以保证药物不会霉坏变质。所以葫芦在很早以前 就成为医家的标志。
费长房见到的既然是卖药翁,那么他身边 挂个盛药的葫芦是顺理成章之事。因此,《后汉书》对佛经故事的借鉴并不是凭空而为,实际上还结合了医家的实际传统。正因为如此,这种借鉴愈显得巧妙,真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模仿《壶中人》而创作成中国式的故事并不止《后汉书》,不过有的作者在借用时并没有完全抹去原来的痕迹,如东晋苟氏的《灵鬼志》中有一则也是据《壶中人》变化而成的,但却写明了主人公是外国道人,开篇就说:“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国来,能吞刀吐火,吐珠玉金银。”
作者为什么要写明是外国道人呢?这是他的诚实之处,说明他也是引自佛经故事。后面的故事情节有所变化,原来故事中的壶不是改成葫芦而是改成了笼,外国道人钻进笼里,极尽变化之能事。吐出妇人并与之共食等情节则全同《壶中人》。
南朝吴均的《续齐谐记》中也有一则,题为《阳羡书生》,把道人改成了一位年轻的书生,其他情节则与《灵鬼志》完全相同。《灵鬼志》中的故事直接来自佛经的可能性很大,而《阳羡书生》则可能是据《灵鬼志》又加以改写的。
魏晋时期的志人小说受佛经影响很重,故事人物、情节的模仿触目皆是,《壶中人》故事不过是其中一个。当然,这几个故事(包括《费长房传》)谁先谁后,还难以肯定,因为《后汉书》虽然写的是东汉历史,而成书则是在南朝,使用的材料从东汉至南朝的都有,所以我们不能肯定地说《费长房传》的记载是最早的。但不管孰早孰晚,是直接还是间接,有关葫芦的情节是来自佛经,则是没有疑问的了。
三、“壶天”与“壶中日月”
从理论上讲,葫芦与道教的关系如果已经确定下来,那么将葫芦作为自己的身份的标志应该是道家比较普遍的做法。但我们注意到,《后汉书》中记载的道家人物甚多,与葫芦有关系的却只有费长房一人,那么原因何在呢?我以为,这正说明葫芦与道教的关系还刚刚处在萌芽状态,它还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由个别到一般,由偶然到必然的变化过程。如前所述,葫芦成为医家的标志应该是很早以前的事,但它仅作为盛药的器具而存在,并无宗教的含义。
但在《费长房传》中,葫芦除了可以盛药,还变成只有神人可以出入的洞天福地,它的作用被神化,它的宗教含义被突现出来,而且后来越来越显著。葛洪的《神仙传》写费长房事,干脆直接把卖药的老翁改成“壶公”,进一步突出了葫芦的作用,将葫芦与道教更紧密地拴到一起,二者的关系从偶然走向必然。所以类似的壶公后来出现了不止一个,《水经注》记有一个王姓的壶公,《三洞珠囊》记一个姓谢的壶公。唐代《云笈七签》中亦有一则记载:“(施存)学大丹之道……后遇张申为云台治官,常悬一壶,如五升器大,变化为天地,中有日月,如世间,夜宿其内,自号‘壶天’,人谓‘壶公’。”这些“壶公”们其实都是“壶中人”的变种,都是来自佛经故事。
自从葫芦成为道家的法器和特殊标志后,它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神秘,担负的功能也越来越重要。后来又逐渐变成神仙之境的代名词,成为道家终生追求的理想境界。秦汉时,无论正史还是野史,虽都称海中三山(即方丈、蓬莱、瀛洲)为神仙所居之地,并千方百计以求之,但与葫芦并无牵扯。但到了东晋,王嘉的《拾遗记》就开始改称三山为“三壶”:“三壶,则海中三山也:一日方壶,则方丈也;二日蓬壶,则蓬莱也;三日瀛壶,则瀛洲也。形如壶器。此三山上广、中狭、下方,皆如工制,犹华山之似削成。”
而且他还说“三壶”的说法出自西汉东方朔的《宝瓮铭》,不过后一点我们缺乏资料证明。既然葫芦己经有了“仙气”,将这三座山都说成是葫芦形,真正的寓意是把它们比作仙境。至唐代,葫芦与道教的特殊关系进一步为人们认可,葫芦又被人称为“壶天”或“壶中日月”,成为诗人们常常吟咏的神仙之境。如张乔:“洞水流花草,壶天闭雪春。”
李白:“何当脱屣谢时去,壶中自有日月天。''壶中日月存心近,岛外烟霞入梦清。”白居易:“谁知市南地,转作壶中天。“宋陆游”:葫芦虽小藏天地,伴我云山万里身。”
从此之后,葫芦在道教中的地位便真正确立下来了。后世的画家画道家,总不忘画个葫芦,葫芦里装的是济世救人的灵丹妙药;寿星老也是葫芦不离身,因为在“壶天”里肯定是长寿的。
与葫芦的宗教意义相联系,葫芦还是文人隐士们的精神寄托之所。那些仕途上不得志或科举失意的文人,不仅寄迹山林之间,而且总不忘身边带个葫芦以示清高,葫芦的含义便也愈来愈玄虚了。像明末浙江秀水的文人王应芳,因不满于现实,便弃官归里,以种梅匏自娱。
另一位著名文人巢盛明,也是个明末遗民,对满清的统治不满,便回到家里盖了几间草房,以种桔治匏聊度晚年了。他们都是以弄葫芦来显示自己不与人同流合污的清高孤芳之志。其中虽然也有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安贫乐道的意思,但更主要的还是道家的出世之想,欲在“壶天”里寻觅一种理想的或者说是虚无的境界,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
下一篇
壹生资讯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