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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躲在冰箱里不出来”,孙女无意间一句话,撕开了残酷的真相

作者:砂洲

“奶奶躲在冰箱里不肯出来。”

本月16日,当台湾省一名女初中生在与老师谈话说出上面这个句子时,老师霎时吓出一身冷汗。

一个大活人,躲在冰箱里不肯出来?

这难道不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情节么?

老师顿觉事态异常,哪有人能在超低温的环境里一待待那么久,还“不肯出来”。

于是,老师报了警。

之后,警察上门调查,他们打开女生家中阳台的冰箱。

刹那,一切真相瞬时暴露在了阳光下。

是的,女生的奶奶确实在冰箱里;

但她不是“躲”进去的,而是被对折后塞进去的。

警方发现时,这个奶奶已经“木乃伊化”,身体呈现一种可怖的黑色。

更可怕的是,她已经被存放在这个冰箱里整整5年时间!

5年。

而将她塞进去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儿子班某。

据悉,2017年10月,老人因病去世之后,儿子就将她的尸首存放在了家中阳台的冰箱内。

一直到现在。

至于这么做的原因,据班某供述,是因为“没有钱将母亲下葬”。

他说自己经商失败,身无分文,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母亲暂时放到了冰箱里,结果一放就是5年。

据他自己描述,他还是个有孝心的孩子,每次逢年过节都有祭拜母亲。(然而被带到警局时,这厮若无其事地玩起了手机)

冰箱藏尸,真的就是一种无奈而已。

但是很快,他的言论就被指漏洞百出。

首先,台湾省各县都有廉价殡葬(平价,一千台币不到,折合人民币约227元),根本不需要怎么花钱。而且台近年大力鼓励自然葬,都有公费补助。

说“没有钱安葬母亲”,实在有点站不住脚。

其次,更重要的来了。

母亲去世后,班某并没有向当地户籍机关办理除籍,而是以母亲的名义申请了12.6万元新台币的补助。

5年时间,班某至少以母亲的名义冒领了新台币63万,折合人民币约14.26万元。

触目惊心。

据悉,班某目前无业,就靠打零工和每月的补助生活。

而他的女儿,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位初中小女生,至少从7-9岁那年开始就与父亲一起,跟奶奶的尸体同住。

或许当时她还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实在是比恐怖片还恐怖。

之后,台警方表示将依涉嫌伪造文书罪将班某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新闻一出,震惊了无数网友。

身为人子,何以至此?

但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事件似乎不是孤例。

2年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情节几乎跟上面的台湾藏尸案几乎一模一样。

44岁的吴某将自己已故的母亲尸体藏匿在冰箱中达7个月。

原因跟班某无二,一个字——钱。

“我想到我母亲去世了,我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我又好吃懒做、怕麻烦……如果别人不知道我母亲去世的话,我就可以一直拿我母亲的养老金。”吴某如是说。

于是在这样想法的驱使下,吴某买来了一个大冰柜,将母亲的遗体给放了进去,然后继续领着母亲每月4000块的养老金。

就这样,直到居委会长时间未见到其母产生怀疑,民警上门,真相才被揭开。

直到这个时候,吴某已经以母亲的名义冒领了养老金2.4万元。

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另外一例,同样是在上海,男子姜某不仅将父亲的遗体藏匿在冰柜,更是“以父之名”争夺家产。

若不是被其嫂发现端倪,他的“表演”还将继续。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在日本:

在奥地利:

在意大利:

都曾出现过。

同样的藏匿尸体,同样的为了养老金。

不禁想,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此刻,我耳边不断回响这那个刺耳的词汇——啃老

以前听到过许多关于啃老的新闻和事件——

什么父母不给钱遭到子女殴打,父母养着子女直到天命之年,一家三口全吃着父母的退休金,等等等等。

但是跟上面的几起比起来,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想,啃老的“最高段位”,大概就是连尸体也不放过,这些不孝子孙们真正地做到了“敲骨吸髓”。

为什么四肢健全的人要靠父母,甚至靠着父母的遗体去生活?

啃老的现象,究竟是何原因造成的?

单就我们自己国家来说,造成啃老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是家庭氛围使然。

过去的几十年里,咱们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这让我们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于是“4+2+1”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

何为“4+2+1”

就是4个老人,1对夫妇,1个孩子。

在这样的家庭结构里,孩子自然而然会成为所有人的焦点。

想想,小时候,奶奶追着到处喂饭,爷爷偷偷塞给零钱,爸爸妈妈带着出游的情况,大抵成了一代人的回忆。

这让孩子得到了很多爱与温暖的同时,也给啃老造了一张舒适的温床。

河北省社科院省情研究所所长李茂先生就曾直言:

“421 的家庭结构里,独一无二的孩子从小就享受了更多特权,也使得'啃’与'被啃’的双方,都觉得似乎理所当然。

很多老人是只要自己有能力,就愿意为子女多做一些事情,甚至表现出一种溺爱。老人的这种心甘情愿,变相助长了责任与义务走向错位。”

于是乎,啃老的现象便悄然滋生。

第二个,是目下环境使然。

我们深知,当下很多人的啃老都带着极大的无奈与辛酸。

不低的房价,繁忙的工作,大量的支出。

以我的好友华子为例。

华子毕业5年,在广州工作,有固定的女友。

去年在广州增城买了一套80平的房子,首付近60万,而他当时的月薪堪堪7500一个月。

“如果没有爸妈帮助,我怎么可能付得起首付?一个月7500去了房租水电,还有各项支出,能剩多少?”

靠着这一点存款想要付首付买房子,无异于天方夜谭,而他马上就要三十而立,很快就要面临结婚、成家的问题。

上班在市区,居住在郊区,往返地铁就是两个多小时,女友是一名教师,也有公职,很忙碌。

到时候小孩上学、接送,帮带,如果不靠父母,又能靠谁?

所以目下环境也是一个造成啃老现象的客观原因。

很多东西,皆出有因,都带着几分无奈与酸楚,并不是轻易就能够改变。

俗话说得好,孩子无论什么时候,终归是父母手心里的宝。

亲情,是一切亲密关系、社会关系的基础。

可一旦失了控,错了位,没了度。

便会衍生出来各种悲剧。

那么面对啃老,我们可以怎么做呢?

在这里,我们总结出了5条建议,供您参考——

一、首先身为父母的我们,心态要摆正,孩子只是借着我们的身体来到这个世界,终有一天他要独自前行,终有一日他要振翅高飞,永远的宠溺与包办是不切实际、并且有害的;

二、自己的孩子尽量自己来带,避免隔辈的过分溺爱,带来负面影响;(当然实在客观条件不允许的除外)

三、自小培养孩子的抗挫折力、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命运终归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克服惰性,明白自己的生活要自己来负责;

四、始终保持着足够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力,因为很多时候,“啃老”总会伪装成其他面目存在,比如“想多陪陪父母”、“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等大环境好一点”之类的。需防微杜渐,等孩子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再出手不迟;

五、最后,是要明确,身为父母的我们有拒绝被啃老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自愿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这是父母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拒绝。”

如今,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我国有65%以上的城市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甚至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或全部生活费。

只想说,爱,并没有错。

但就像《战国策》里说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还是那句话,亲子关系,是一切关系的基础。

惟有理顺了,调和了。

孩子才能茁壮成长,父母方可安然老去。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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