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在经济往来中也愈加重视合同的签订,基于合同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本文总结了签订合同过程中一些常见问题,以供读者参阅!
问题 |
具体规定 |
1、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2、当事人对合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3、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4、未经书面签字确认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5、第三人是合同履行方,其不履约如何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6、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7、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如何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8、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否拒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9、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10、合同解除的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11、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12、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3、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时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
14、一方因合同未订立导致的损失可否要求对方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5、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16、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一致,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17、双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违约时可否同时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8、双方订立一份合同,其中一件标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可否据此要求解除整个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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