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夫冈·索夫斯基(Wolfgang Sofsky)在《隐私的防护》中写道:
“除了轮子、犁和笔以外,墙是人类最重要的一项发明。墙制造了距离,并且保护人们不受侵犯。”
但他没想到的是,即便有了墙,如果隔音不好,“侵犯”——“被侵犯”事件还是会发生,就像最近又被翻出来的一桩旧闻。
10月13日凌晨2点多,民警接到一女子报案称自己的男朋友在某宾馆被人打了。
很快,民警赶到了现场。
当事人许女士委屈难当地说:
“我在开房,我要睡觉,突然就有一帮人冲进来要打我,门都踹烂了。”
而她,根本就不认识那帮人。
那么,打人者真就这么无法无天、目无王法?无缘无故就把人揍了?
很快,民警找到了那群肇事者,可一了解,却发现事情好像并非许女士说的那么“无辜”。
打人者一方是广州一家娱乐公司的员工,一行十多个人,来北海是要办一个活动。
因为明天就是活动日了,所以,当天夜里一直在加班商讨,敲定各种细节。
而让他们无语的是:
凌晨一点多,隔壁房持续传来不堪入耳、不可描述的叫床声。
一开始,被强行打扰而不得不中断会议后,大家都很尴尬,都是成年人,还有异性在场,有些声音即便听到了也不便说出来。
没办法,只能假装不在意、像熬刑一样等。
可没想到,这一等,就像没了头,对面丝毫没停的意思,娇喘连连、一声接一声。
在预期阙值被突破后,本就熬夜加班不爽的年轻人们不耐烦了,开始有人敲墙提醒,让对方小点声、低调行事。
但没曾想,深更半夜尴尬难捱的只有他们,对面简直毫无羞耻之心,丝毫不觉害臊。
这边敲过之后,隔壁房不但一点没收敛,反而挑衅十足地变本加厉、越叫越狠,甚至也敲打墙壁进行反击。
最终,感觉到被恶意冒犯的一些人忍无可忍、彻底被惹毛,直接有人拿起衣服撑就气呼呼冲了出去,一脚踹上了隔壁房门。
虽然也有同伴多次劝阻,但气血上涌、“杀急眼”的几个人怎么也停不下来,等许女士开门之后,就直接破门而入,抓到许女士的男朋友雷先生就是一顿胖揍。
至于后来监控显示的门外双方再次互殴,完全是因为雷先生穿上裤子就不服气地追了出来。
毕竟,刚刚在床上,因为正衣衫不整,不方便施展,可是实实在在地挨了一顿暴揍。
事情讲到这儿,前因后果,终于被理顺了。
原来,被打者不够清白;打人者也缺乏理性。
最终,经警方调解,打人一方愿意赔1.5万息事宁人,被打一方在颜面尽毁后也不想再把事情继续闹大。
可以说,一番闹剧,两败俱伤。
有人把拳脚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正事还没办,钱先砸出去了;
也有人把劲较在了不该较的地方,一声叫床天下知,简直是丢人他妈给丢人开门——丢人到家了。
而双方散场,隐入尘烟之后,对于旁观者的我们来说,又有什么好唠的呢?
学乐君想说的,就只有两点。
第一点:
毫无边界感的自我放纵,迟早都会是一场灾难。
快乐没错,但千万别建立在别人的不便之上。
正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在《远山淡影》里所说:
“我从来不想显得不友好,可是我也从来没有刻意努力显得友好。因为有时我还是想独自一人,不被打扰。”
“不被打扰”似乎已成为一种现代人的社交准则,它要求每一个个人都要有明确的界限意识,而当你的行为越过界限,就不是简单的自我放纵,而是对别人的“侵犯”。
按理说,许女士和男朋友的床笫之欢应该属于私密之事,不存在出界之说。
但她们的越界就越界在了“打扰”到了别人。
关起门来,音量调小,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爱怎么玩花样怎么玩花样,但把隐私之情外放,把不堪之声张扬,就太过“唯我独尊”了。
要知道,这个世界,在别人那里,你不是主角,甚至连跑龙套的都不是。
别人没有义务一定要走进你的剧本,成为你的观众或配角。
不打扰,已经是,也应该是一个成年人必备的社交自觉症。
为什么我们会对一些场合下的某些行为“愤愤不平”?根本原因其实就在于我们的权利被“侵犯”了。
电影院里突然想起的刺耳电话铃声;
咖啡馆里熊孩子们无休止的大吵大闹;
高铁、地铁上公然外放的嘈杂音乐、视频;
电梯里虎视眈眈没被栓绳的大型犬;
……
这种“被打扰”,刺痛的是失序下的神经,继而带来无处安放的焦虑、烦躁。
疫情之下,居家办公或者孩子上网课期间,这种情况更是层出不穷。
有人忍无可忍到直接拿喇叭喊话:你家能不能小点声。
虽然被回怼,嘲讽让去住别墅,也不蒸馒头争口气地一定要发到网上曝光。
为什么?就是因为不被打扰,既是一种奢望,其实,也是一种权利。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已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到隐私权的相关规定之中。
所以,真心希望:
未来,我们都能保护好自己的边界,不侵犯他人的边界。
不让别人过多介入自己的生活,是一种智慧。
不过多介入别人的生活,则是一种修养。
第二点:
别放纵自己做情绪的奴隶。
坏情绪,每个人都会遇到;但只有好好地应对它,人生,才能被掌控。
拿破仑说:“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比能拿下一座城池的将军更伟大。”
可见,一生之中,对于“情绪”的掌控,至关重要。
而最最荒唐之事,就是“凭心情做事”,太过情绪化的人生,绝对是一场灾难。
还记得情绪驱使下的,那些过激行为吗?
武汉一名40岁的母亲在辅导7岁的儿子作业时情绪失控,拿菜刀把儿子划伤。
后来,清醒过来的她看到自己的失控行为瞬间惊呆,紧急拨打120之后感觉自己孩子可能没救了,极度愧疚和恐慌之下,随即自缢身亡。
山东聊城。一男人在跟朋友喝酒时,朋友说想吃点洋葱清口,男人就吩咐妻子去切。
而妻子呢?当时正独自照看3个年幼的孩子,随口就说了句“要吃自己切,不吃拉倒,我不伺候你们。”
男人当时就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更借着酒劲拿起一把尖刀,直接捅刺向了妻子的后背,导致妻子多脏器损伤,出血过多不治身亡。
可以说:
失控的情绪里,藏着的都是失控的人生。
控制不了情绪的人,一生都要为自己的情绪买单。
文章开头所提到的打人者,最终,用1.5万为自己买了个教训,但谁又不觉得那已经是非常非常小的代价了?
如果他们当时拿了凶器,或者开房的雷先生那有凶器,又或者有其它不可控因素,事态很可能比既定发生的更严重。
所以,千万记住,正如罗伯·怀特所说:
“任何时候,一个人都不应该做自己情绪的奴隶,不应该使一切行动都受制于自己的情绪,而应该反过来控制情绪。无论情况多么糟糕,你应该去努力支配你的环境,把自己从黑暗中拯救出来。”
尤其为人父母者,更应该以身作则。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就曾坦言:
“父母情绪失控的时候,也是孩子模仿能力最强的时候。”
而我们,总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观察、模仿,习得父母在暴怒之下的情绪处理方式,诸如乱发脾气、摔东西、大吼大叫……
那么,该怎么控制情绪呢?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先哲爱比克泰德说:
“人不是被事物本身困扰,而是被他们关于事物的意见困扰。”
为此,认知行为疗法创始人阿尔伯特·艾利斯提出了情绪ABC理论。
简单来说:
A代表的是事情本身
B代表的是我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理解。
C代表的是本着这种理解,我们会感受到的情绪反应和行为结果。
所以,看到了吗?ABC三项中,最重要的不是事件A,而是我们对事件做出的理解和反应。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天,我在公园锻炼身体,中间休息时,因为太热就把外套脱下来放在了旁边的长椅上。
还没等我再开始运动,就有一个人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外套上。
这时,我会不会生气?
正常情况下,90%的人都会不舒服。
可如果我意外发现他是个盲人呢?那我的反应很可能就不是愤怒,而是理解和同情了。
发现没?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陷入情绪痛苦,并不是因为别人,而是我们放任了自己对事物的有害认知和看法。
未来,愿我们都能提高情绪自控力。
在情绪即将失控的边缘,能及时自我叫停,倒数100个数,迫使自己冷静;或者暂时将负面情绪搁置,去做其它能让你平静下来的事;又或者自我剥离,将自己的情绪与体验暂时分割出来,以第三视角来观察自己为什么总是易怒易冲动,易被情绪裹挟。
别小看这个情绪缓冲期哦,注意力的分散能让人在事后以更加理智的态度回望整件事的起因经过,一时的控制或许就是改变命运的千钧一发。
一念之差,就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