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为体,变化为用,阴阳不测为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神用无方,天运无穷,玄远莫测,故“在天为玄”。
但为什么说“在人为道”呢?“道”不是独立特行、不依赖于人而存在的吗?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既然如此,鬼臾区和岐伯何以将“道”专属于人,说“在人为道”呢?
我们最好还是从“道”字的前身“行”字说起吧。
一、“行”与“道”字的构形义与隐喻义
“道”字脱胎于“行”字,甲骨文“行”字象形“亞”字形去掉四端指示符号的十字形交叉路口,或为甲骨文“甲”的平面化,其为道路之本义,但见物而不见人;甲骨文“道”字则在“行”字的基础上添加了面向东方阳气始生方位行走之人的指示符号,物人一体,既见物又见人。如下“行”和“道”对比图所示:
由“行”和“道”的甲骨文构形字可知,“道”乃宽畅平坦之通衢大路,非“径”之小路、邪路,如《易经·履卦·九二》讲:“履道坦坦”,天泽履卦亦有君子之象,其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君子行不由径而行履于大道,这一点典型反映于《诗经·小雅·大东》中,“大东”即“远东”,周公在镐京和洛阳之间修筑了一条宽坦大路,世称“周道”,诗中有言:“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周道平坦如磨砺,顺直如箭矢,周道惟为“君子”所履,而为“小人”所视,“小人”是不能踩踏乃至行走于周道之上的,只好行走于“径”。
再如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三章》讲:“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施通“行于邪路”之迤,老子的“大道”原型即是“周道”。聪明睿智如老子者,尚欲介然有知而行于周道之大道,尚且“畏”之,更何况小人呢?“大道甚夷”,“夷”为平坦之义,大道宽畅而平坦,乃君子所行之道,小人或民岂非不愿行走于上?“而民好径”,小人并非“喜好”走“径”之小路、邪路,而是大道不让他走,他也不敢走,故而“只好”行走于小径了。
久而久之,行走于“道”就成为了君子身份、身位的象征,而行走于“径”则成了小人身份、身位的象征,孔子在《论语·雍也》中告诫子夏说:“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其弟子子游(言偃)尊奉孔子的君子之道,向孔子评价澹台灭明时说:“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行由于径则为“小人”,行由于道则为“君子”。
道径、君子小人之别,凸显“道”之大与远,是以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言为心声地说:“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明乎此,参详“在人为道”一语也就有了事实和理论依据了。
二、神用“在人为道”
“道”字本义乃指人行立于通衢大道之中央,道不远人,远人则不成道。
阴阳变化之“神用”虽然玄妙莫测,万在而无方,但人立天地之中,参赞天地之化育,乃万物之中至秀至灵者,如周敦颐《太极图说》所谓:“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生而神灵、长而敦敏如黄帝者之“大人”,倘若能做到如《易经·系辞下》所谓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那样,则能发现阴阳变化“神用无方”之有方,有方斯有序,有序斯有道。
犹如镐京和洛阳之间,虽山高水远、行阻且长,但周公能于荆棘丛生、山林密布、岭阻水隔等莽苍无序之中发现有蕴含可修远东如砥如矢“大道”之势,并从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这就实现了从无方到有方的转变。从“能近取譬”的角度讲,阴阳变化之“神用”虽玄妙无方,但终究有迹可循,聪明睿知、神武秀灵之“大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极往知来,定会发现日月所会之十二辰、日月所躔之赤道、日躔之黄道、月躔之白道,等等,不一而足,总称为“道”,是以《论语·卫灵公》孔子讲:“人能弘道 非道弘人。”即是此谓。
太虚廖郭、阴阳不测、神用无方之际,“大道”隐而不显,群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时有“大人”者出,探赜索隐,条分缕析,“大道”显而不隐,是谓“在人为道”。
“人”非泛泛而谓,乃特指“大人”、“圣人”等秀灵卓异者,“道”亦非羊肠小道、邪门歪道之谓,乃是特指通衢康庄之“大道”。
“大道”之大者,莫大于“一阴一阳之谓道”,甲骨文“道”字以十字交叉大路口“行”字为基,这是从现象的角度来讲的,究其本质,阴阳为体,阴阳互根是本;变化为用,十字路口之象形为标。甲骨文的“行”字实际上乃是对“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隐喻式呈现。
寂兮廖兮之道,虽道法自然,但却隐而不显,甲骨文“行”字中央站立一人,“道”方显而不隐。
“在人为道”,大人卓立,大道显现,是以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讲:“我的灵明就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我心光明,大道端显,虽然他说的有点唯心和绝对,但也不失为神用“在人为道”的绝妙注脚。
“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参详完毕,明日继续参详“在地为化”。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