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防治,还应走得更快一些。
加装照明灯,为民、扰民咋平衡?
熬到网球场熄灯才能睡觉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将近3个月。
“原本球场没有这么亮。”在四方新城小区内,张先生与网球场已做了多年的“友邻”:他所在的3号楼位于“四方俱乐部”对面,屋顶网球场的高度又恰与他所居住的楼层持平,长期以来相安无事。据张先生回忆,网球场最初晚上并不营业,今年8月开启夜场后,才重新装修增设了照明设施。装修后,9盏崭新的高亮照明灯“拔地而起”。
△13盏灯齐刷刷地亮着,正对张先生家的阳台。
从张先生传来的照片上看,网球场北侧的照明灯正对着他家的阳台,13盏灯分为上下两排,上排为4盏高杆照明灯,下排的9盏灯则稍低一些,为此次施工中新增设的照明设施。光看照片,两排灯齐刷刷地亮着,看得稍久些已觉十分刺眼;张先生拉上窗帘再次拍摄,新传来的照片显示,光线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射入室内。
△拉上窗帘后,光线仍能够轻而易举地射入室内。
“这些灯光,我们已经调整过很多次。”近日,记者来到四方新城小区内实地查看情况,临近晚上19时,网球场的灯光已经点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灯光问题也令他们颇为困扰:“此前,不少顾客反映球场灯光太暗,会在运动过程中产生隐患,于是我们就加了灯,但又因为太亮引发了附近居民们的不满。”就现场情况来看,尽管照明灯角度均为向下投射,但由于未添加灯罩,光线依然较为发散,对于特定楼层的居民确会带来影响。
针对网球场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四方新城物业管理公司也已介入协调、沟通。目前,网球场已将熄灯时间控制在晚上9时许,新定制的灯罩也将尽快完成安装,“照明这个事儿似乎难有标准,只能通过反复沟通来找平衡。”
执法要落地,为何困难重重?
同一小区尚有物业公司可以搭建起沟通协调的平台,而小区外的扰民光源,解决起来显然要困难得多。
△周先生也曾被超市光污染困扰。
光污染扰民问题,没有管理标准吗?其实,新修改的《条例》已将“光污染”纳入到依法防治的范围内,不仅明确了光污染“归谁管”的问题,更对户外照明光源、外墙反光材料、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多种照明源头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要求。其中,第六十六条还规定,在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设置照明光源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光照射向住宅居室窗户外表面的亮度、照度等,为化居民困境提供了法律支撑。
然而,实际执法操作仍旧困难重重。记者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条例》给予了执法部门对违反“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行为的执法权,如果探照灯光直射向居民居室,城管部门可责令拆除。可是,类似网球场的灯光朝向场内,很难被认定为“直接射向”住宅居室,更无法引用《条例》来执行,“但对于居民来说,即便不是直射,也会对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光污染类型复杂,而《条例》中规定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仅涉及景观照明管理和文明施工,无法涵盖日常生活中的光污染场景,这也给光污染治理带来了难度。
光污染防治,还应走得更快一些
“光污染防治还应该走得再快一些。”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国际照明委员会副主席郝洛西已深耕此领域多年,她指出,随着《条例》的重新修订,我国依法治理光污染迈出了第一步,但在产生积极意义的同时,还有不少前进的空间。
郝洛西称,现行的法律法规里,对于光污染的描述仍旧停留在定性描述上,缺乏更加细致的定量标准,这给执法人员在复杂情境中的实际操作带来很大困扰。“例如,不准直接射向居民窗户,到底什么是‘直射’、多亮才算合规,《条例》里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再加之当前对于光污染的防治大多是事后管理,前期规划、设计过程中考量不足,也造成了建设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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