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类历史而言,无论原始氏族、部落(有的学者对奴隶制一封建制时代民族的称呼)、民族都有对内部的认同和对外部的区分问题,这种根植于民族传统、民族特性和民族文化的民族观,成为人们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前提,直接影响着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而各个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自然环境和历史经验的不同,又使民族观在纵深层次上对本民族的发展和共同体的政治形式有着不同的影响。英文“民族”一词nation,源于拉丁语natio,意为“诞生物”,其原意是指诞生于同一地方的一群人,后来用于泛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体,即“民族共同体”。广义上,“民族”一词可以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干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包括由一定的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和文化联系起来的各种稳定的群体),这种群体存在于自原始社会以来的各种社会形态之中,包括原始民族(民族、部落)、古代民族(即部落或称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和现代民族。在西方,还有着部落(tribe)、人民(people)、民族(nation,更多的时候指“国家”)、族群(ethic group)、种族(ethnicity)等意义严格有别的族体概念。但这些概念在中国人眼中是比较模糊的。西方人对中国称整个国族为“中华民族”,又将其内部的各个族群仍称为“民族”,就感到不可理解,而中国老一代史学家在借用“民族”这一西方概念来研究中国历史时,也曾有过相当的困惑,如解放前顾颉刚先生就曾为此特别撰写《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认为一旦承认了中华民族,就不能同时承认在中华民族之内同时存在的组成这共同体的许多部分为“民族”。一定程度上,这是引进西方民族观念解释中国历史所必然引起的困惑。因为,在中国,“民族”一词是个外来词,中国传统中并没有“民族”这一概念,也缺乏对各族体定性分析的传统,比如作为民族国家层次意义的“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就是到了近代才出现的。
因此,中文的“民族”常与种族、国家等概念相混淆,而作为她的组成部分的各个“民族”,只是社会文化层次意义的概念。这与英文的“民族”在语义上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民族”属于政治学和社会学、历史学的范畴,一个民族可以包括若于不同的种族,而“种族”(ethnicity)则是在严格的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使用的,二者有着显著的差异。但没有“民族”这一概念并不表示中国古代没有“民族”,更不表示中国古人缺乏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一方面,“民族”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虽然中国古代没有从社会组织和政治特征区分和界定族体的传统,但如果我们不把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出现以后的“民族”观念(包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视为天条,那么,从历史主义出发,民族作为一个客观的历史存在,中国古代也不例外(当然是古代民族)。承认这一点也是对历史实际的尊重。早在5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说过:“在我国,不能死套斯大林提出的民族定义,那个定义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不能用它解释前资本主义时代各社会阶段中发生的复杂问题。尤其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很长……我国许多民族在解放前虽然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但是它们的民族特征都已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种历史和现实情况都应当正视、研究和照顾,否则就不能合起来”。
所以,有无“民族”这一概念并不妨碍我们研究古代的民族。另一方面,既然承认古代民族的客观存在,则必有古人基于当时客观存在的“民族”观念。中华民族在其独特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以“夷夏观”为代表的民族观,正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民族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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