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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琼恩
“山姆?”琼恩轻声唤道。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架上堆满了皮面装订的书册,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轴。在房间某处有一盏油灯,微弱的黄光从书堆中渗透出来。这里到处都是老旧纸张,为避免引火,琼恩吹熄了手中蜡烛,跟随灯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狭窄过道里穿梭。他一身黑衣、一头黑发、一张长脸,一双灰眼,彷佛是黑暗中的阴影。他连双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为灼伤未愈,左手则是因为手套戴一边显得很可笑。
山姆威尔·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张嵌进石墙壁龛里的桌子边。光线便是来源于悬挂他头顶的一盏油灯。他听见琼恩的脚步声,抬起头来“你整晚都在这儿?”
“真的?”山姆似乎很惊讶。
“你没来和我们吃早餐,你的床也没有睡过的痕迹。”雷斯特认为山姆弃营逃跑,但琼恩不相信。当逃兵总还需要一点勇气,而山姆是连那点勇气也没有的。
“已经早上了吗?在这下面没法知道时间。”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爱。”琼恩道,“我跟你保证,等我们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会想念床的感觉了。”
山姆打个呵欠,“伊蒙师傅派我下地窖来帮司令大人找地图,我没想到……琼恩,你看这些书,从没见过这么多!有好几千本耶!”
他环顾四周,“临冬城的藏书室也有百来本书。找到地图了吗?”
“有啊有啊,”山姆挥舞他肥如香肠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乱的书籍和卷轴。“起码有十几种。”他展开一张羊皮纸,“这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色,但你还是可以看出绘图者标示的野人聚落,还有一本书……我放哪儿了?刚刚还在读。”他推开几张卷轴,找出一本积满灰尘,封皮腐烂的书。“就是这本,”他语带虔敬地说,“是一个姓雷德温的游骑兵写的,讲述的是他从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凉岬的旅行经过。上面虽然没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伦·史塔克,所以这一定是在征服战争以前完成的。琼恩,他们和巨人作战呢!雷德温甚至和森林之子有过贸易往来,这些全记在书里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页,“你看,他画了地图……”
“山姆,或许你也可以把我们这次巡逻的经过写下来。”
他本意是鼓励,却说错了话,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从明天起他们将面对的命运。他随手翻动一些卷轴,“地图还很多,如果给我时间……这里乱成一团,不过我有办法把一切都整理妥当,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时间……唉,说真的,起码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尔蒙没法等那么久,”琼恩从箱子里抽出一束卷轴,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尘,不料展开的时候,卷轴竟有一小角从他指间剥落。“你看,这张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皱眉。
“轻一点。”山姆绕过桌子,从他手中接过卷轴,像是对待受伤动物似地捧着。“重要的书籍记录在需要时常被誊抄。这里最老的书说不定被抄过五六十次呢。”
“哎,可这张没什么好抄的。二十三桶盐渍鳕鱼,十八罐鱼油,一桶腌……”
“这是张货物清单,”山姆说,“或是买卖的收据。”
“谁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鱼啊?”琼恩不禁纳闷。
“我就会,”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轴放回原本的箱子,“从帐目里,你可以学到很多,真的,我不骗你。比方说,你可以从中得知当时守夜人军团有多少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吃些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还不就是食物?”琼恩道,“他们的生活和我们有什么两样?”
“那你可就错啰,琼恩,这里处处是宝藏哪。”
“你说是就是吧。”琼恩半信半疑。所谓的“宝藏”,应该是指黄金、白银和珠宝,决非灰尘、蜘蛛和腐烂皮革吧?
“我是说真的耶!”胖子激动得冲口而出。他年纪比琼恩大,依法已经成年,可他怎么看都还像个孩子。“我找到鱼梁木上人面的画像,一本关于森林之子语言的专著……还有连学城都没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亚流传下来的卷轴,千年之前的学士所做的季节变化纪录……”
“书又不会跑,等我们回来再看也不迟嘛。”
“那也要我们回得来……”
“熊老这次所挑的两百个弟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骑兵,况且‘断掌’科林还会从影子塔带一百弟兄来跟我们会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亲大人的城堡里,也不会比这更安全了。”
山姆威尔·塔利勉强挤出一丝哀伤的笑容,“我在父亲的城堡里本来也不怎么安全。”
诸神对人的种种残酷捉弄,莫不以此为甚,琼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参加这次长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须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对鬼影森林的,却是山姆威尔·塔利。他是个自承懦弱的的人,肥胖无比,胆子奇小,骑马舞剑样样不行。可熊老打算随军携带两笼信鸦,以便沿途将讯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学士双眼已盲,身子又太过孱弱,无法与他们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务官代替。“山姆,我们需要你照顾信鸦,我自己也需要你帮忙照着葛兰,确保他小心一点。”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顾信鸦,换你或葛兰也行,这事谁都做得来。”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我可以教你怎么弄,你也识字,帮莫尔蒙大人写信不会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务官,我得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坐骑,帮他搭帐篷,没时间照顾鸟儿的。山姆,你发过誓,已经是守夜人的一员了。”
“守夜人不该害怕,对不对?”
“我们谁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过去这两年来,已经有太多游骑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琼恩的叔叔班扬·史塔克。他们在森林里找到叔叔的两名手下,均惨遭杀害,尸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复生。琼恩一想起这事,灼伤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至今他依旧会在梦中看到尸鬼奥瑟,那双燃烧的蓝眼和黑冷的双手,但这些可不能对山姆提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不必为恐惧而羞耻,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走吧,我帮你拿地图。”
山姆怏怏不乐地点点头。书架摆放得非常紧密,彼此间隔很窄,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来到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虫道位于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夏日之际,除了老鼠横行,鲜少有人使用虫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样。当积雪深达五十尺,夹杂冰霜的北风呼啸而至时,联系黑城堡各处的唯有这些通道。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们爬出地窖,琼恩一边想。他已经在伊蒙学士那儿亲眼目睹了报告夏日终结的使节——一只来自学城,通体雪白,和白灵一样沉静的信鸦。他在童年时代,曾经见识过冬天的景象,不过大家都说那个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长。这次可不一样,他打骨子里感觉得到。
等他们登上级级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经像铁匠的风箱一样气喘吁吁。迎面一阵劲风,吹得琼恩的斗篷劈啪作响。白灵趴在谷仓的篱笆墙下睡觉,当琼恩走近,它便一跃而起,跟在他们身后,毛茸茸的白尾巴竖得笔直。
山姆眯眼朝长城望去。城墙巍然耸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绝壁。琼恩时而觉得长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绪变换。冰壁的颜色随着光线移动而改变,有时是河流冻结的深蓝,有时是堆积陈雪的污白,若有流云蔽日,则又黯淡下来,成了凹凸山石的浅灰。长城向东西两面延伸,直至视线尽头,其庞然之势,使得墙下的木造堡垒和石砌塔楼都显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尽头。
而我们却要越墙北进。
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这慧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见。”山姆举起一叠书遮眼。
“别管慧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白灵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宝醉酒的游骑兵,早晨的营区显得十分空旷。连葛兰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为庆祝葛兰初次出任务,决定付钱买女人帮他完成初次。琼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过对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样可怕的东西,琼恩则没那个念头。“你们要怎么随便,”他对陶德说,“我可是发过誓的。”
经过圣堂时,他听见里面传来高声吟唱的圣歌。战争来临的前夕,有人想干妓女,有人想求神灵,琼恩不知道嗣后哪边会比较满意,只是圣堂和妓院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诸神以荒野为宗庙,那里的鱼梁木伸展着苍白如骨的枝干。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却等着我呢。
兵器库外,安德鲁·塔斯爵士正在操练昨晚刚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带来的,他和尤伦等人一样,行走七国各地,专司为长城守军招募人手。这群人中包括一个拄木杖的灰胡老头,两个看起来像兄弟的金发男孩,一个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脏污的缎子外衣,还有一个衣着破烂、有只木头假腿的人,以及一个自以为厉害、不住傻笑的愚汉——安德鲁爵士正在矫正他的错误想法。跟前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鲁温和了许多,不过被他操练下来,照样浑身带伤。一见有人挨打,山姆就皱起眉头。琼恩·雪诺倒是很专注地看他们过招。
“雪诺,你觉得他们如何?”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边,上身赤裸,围着一条皮围裙,断掉的左手也裸露在外。虽然诺伊大腹便便,胸膛宽阔,鼻子扁塌,下巴长满黑须,委实不怎么好看,但琼恩见到他却很高兴,因为事实证明,武器师傅是个好朋友。
“他们一身夏天的味道,”琼恩一边说,一边看着安德鲁爵士朝对手冲锋,将其撞翻在地。“康威从哪儿找来这些人?”
“海鸥镇附近某个领主的地牢,”铁匠回答,“一个强盗,一个理发匠,一个乞丐,两个孤儿,还有个小男妓。我们得靠这种货色来守护王国。”
“他们能行,”琼恩朝山姆会心一笑,“我们不也一样?”
诺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听说了没?”
“昨晚听说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闻带来北方,昨晚全大厅谈论的都是这个。琼恩还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感觉。罗柏当了国王?那个从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是,哺育我们的不是同一个母亲的奶水,所以如今罗柏会用镶珠宝的酒杯啜饮夏日红,而我则会跪在某条不知名的小溪边,吮吸捧起的融雪。“罗柏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他虔诚地说。
“是吗?”铁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对劳勃也是这么希望。”
“听说他的战锤就是你打的。”琼恩想起来。
“没错,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属,风息堡的铁匠和武器师傅,直到我少了这条胳膊。我还记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个儿子打从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们长大。我告诉你——劳勃戴上那顶王冠后,整个人就变了。有些人生来就该打仗,和剑一样,若把它们挂起来,就只等着生锈吧。”
“他那两个弟弟呢?”琼恩问。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自从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
他们刚进书房,乌鸦便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和管辖。”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彷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道。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从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彷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的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爷爷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连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嗳,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事,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之国王一族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籍籍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第七章 凯特琳
在凯特琳·史塔克眼中,儿子罗柏新铸的王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时便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耿,而伊耿对之如何处置,无人知晓。今天,凭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罗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惟有钢铁和青铜,沉暗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在奔流城的大厅里静待囚犯。她见罗柏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蓬厚的棕发上。没过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转了转,好像这能让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凯特琳边看边想,对一个年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带入,罗柏便命取剑。奥利法·佛雷剑柄在前,递了上去,儿子抽出宝剑,横放于膝,威压的意图非常明显。“陛下,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高声宣布。
“兰尼斯特!见了国王还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乔伊大喝,罗宾·莱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丝毫没有狮子的模样,凯特琳暗忖。这位克里奥·佛雷爵士的母亲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没遗传兰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发碧眼,他反而继承了父亲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体征,生得一头纤细棕发,下巴短小,脸形削瘦,一双眼睛苍白无色,水汪汪的,还眨个不停。或许这是光线的关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阴暗潮湿……近来又格外拥挤。
“克里奥爵士,起来吧。”儿子的声音虽不若乃父那么冰冷,却也不像十五岁的孩子。是战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横放膝上的那把剑映着晨光,刃缘微微闪亮。
然而使克里奥·佛雷爵士焦虑的并非宝剑,而是那头冰原狼。儿子将它取名为“灰风”,它的身躯大如猎鹿犬,身无赘肉,毛色烟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缓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骑士身边嗅了嗅。大厅里的所有人都能闻到恐惧的气息。克里奥爵士是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风共咬断了五六个敌兵的咽喉。
骑士踉跄站起,慌忙后退,引得几名观者哈哈大笑。“谢谢您,大人。”
“‘陛下’!”外号“大琼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罗柏的北方诸将中,属他嗓门最大……也最为忠诚勇猛,至少他自己这么坚持。他是尊儿子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对自己新王的不敬之举。
“陛下,”克里奥爵士连忙改口,“请您原谅。”
此人并不勇敢啊,凯特琳心想,说真的,他比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兰尼斯特。换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态度。他们绝对无法逼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那张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从牢里放出来,是要你帮我送信到君临,给你表姐瑟曦·兰尼斯特。你将打着和平的旗帜,并且我将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负责护送。”
克里奥爵士显然松了口气,“我很乐意替陛下送信给太后。”
“但你要知道,”罗柏说,“我可没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领佛雷全族上下归顺于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们更在呓语森林之战中英勇奋斗,可你却选择为狮子旗而战。既然如此,你就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骑士之名誉立誓,一旦将信送达,不日即携带太后的答覆返回此地,继续作俘虏。”
克里奥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话,大厅里每个人都听见了,”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对方。由于父亲病危,现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诸侯发言。“若你去而不返,举国上下都会唾弃你出尔反尔的行径。”
“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克里奥爵士倔强地回答,“请问要我带什么口信?”
“我的和平条件。”罗柏手握长剑,站了起来,灰风立刻跑回他身边。整个大厅寂静无声。“你去对太后摄政王说,只要她同意我的条件,我就收起这柄剑,结束彼此的纷争。”
凯特琳瞥见大厅后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一排守卫,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则一动不动。对这些骚动,罗柏不予理会。“奥利法,拿信来。”他下令。侍从取走长剑,递上一卷羊皮纸。
罗柏展开信纸,“第一,太后必须释放我的两个妹妹,并让她们经由海路,从君临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与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婚约正式解除。一伺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报,确定她们已安然抵达临冬城,我便会立刻释放太后的两位表弟,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并护送他们安全抵达凯岩城,或者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凯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读出隐藏在每张脸庞、每双起皱的眉头和每对紧抿的嘴唇之后的心绪。
“第二,立即归还先父遗骸,我们将遂先父所愿,将他安葬于临冬城的墓窖,让他和兄妹们一同长眠于地下。追随他死于君临的卫士们的遗体也必须归还。”
活人南下,枯骨北归。奈德说得没错,她心想,他属于临冬城,他一再重复,可我听进去了吗?不,我对他说:你一定要去,去作劳勃的首相,不仅是为了我们家族,更为了我们的孩子……都是我的错,我一个人的错……
“第三,家父的巨剑‘寒冰’必须送来奔流城,交于我手。”
她看着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拇指勾着剑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后必须晓谕其父泰温公爵释放自绿叉河之役中俘虏的我方骑士和领主。他照办之后,我也会立刻释放所有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之战中扣押的人质。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除外,我会留着他,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
她审视着席恩·葛雷乔伊促狭的微笑,心中纳闷那代表着什么。这位青年的神色总像在享受什么秘密的玩笑,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种调调。
“最后,乔佛里国王和摄政太后必须公告全国,放弃对北境和三河地区的统治权。从今往后,我国与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个自由独立的王国,与古时无异。我国领土包括颈泽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区,西起金牙城,东迄明月山脉。”
“北境之王万岁!”大琼恩·安柏高喊,挥舞起猪腿般粗大的拳头。“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
罗柏卷起羊皮纸,“韦曼学士已经画好地图,上面标示着我国主权范围。我们会让你带上一张去交给太后。泰温大人必须立即自我国边界内撤军,并停止种种烧杀劫掠。摄政太后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税收、索讨贡赋或徵求劳役,必须立即解除我国领主与骑士向铁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兰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种效忠、誓言、抵押、债务及义务。此外,在双方同意的名单中,兰尼斯特家应挑选十名出身显赫的贵族,前来奔流城作为和平的担保。我将依据他们的身份地位,以贵宾之礼相待。只要对方信守条约,我将每年释放两名人质,护送他们安然返家。”罗柏把卷轴丢到骑士脚边,“这就是我的条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给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声口哨,灰风立刻咆哮趋前——“我就让她再尝尝呓语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万岁!”大琼恩再次大喊,此时其他人也齐声附和,“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冰原狼往后甩头,放声长号。
克里奥爵士脸上血色尽失,“我会把您的信件带给太后,大——陛下。”
“很好。”罗柏说,“罗宾爵士,让他饱餐一顿,换上干净衣物,明天天明时分出发。”
“遵命,陛下。”罗宾·莱格爵士答道。
“那么,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罗柏转身离去,灰风紧随在后,在场骑士及诸侯纷纷屈膝下跪,奥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开门。凯特琳姐弟也跟着一同出去。
“你表现得很好。”在大厅后的走廊上,她对儿子说,“但放狼吓唬人不是国君应有的举动,倒像小孩子把戏。”
罗柏搔搔灰风耳根,“母亲,你没见他刚才什么表情?”他微笑着问。
“我只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罗柏双手摘下王冠,交给奥利法。“把它拿回卧室。”
“陛下,我这就去办。”侍从即刻离去。
“我敢打赌,今天在场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兰尼斯特军像瘟疫一般四散在我父亲的领土各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怎么可以谈和?我再重申一次,应该立刻向赫伦堡进军。”
“我们兵力不够。”罗柏怏怏地说。
艾德慕坚持己见:“难道我们坐守城中,士兵就会增多吗?我们的部队正日渐削弱。”
“这是谁的责任?”凯特琳斥责弟弟。当初正由于艾德慕坚持,罗柏才同意让河间诸侯在他加冕之后便即离开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领土。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尔·凡斯伯爵率先离去。杰诺斯·布雷肯伯爵紧随其后,临走时发誓夺回烧成废墟的家堡并安葬死者。眼下,就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诸神保佑,该城可是至今未遭战火波及啊。
“你总不能要求我的河间诸侯枯坐城中,无所事事,活活看着自己的领地惨遭掠夺,子民被屠杀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离开,对我们震动极大。”
“我会跟他谈谈,”罗柏说,“他两个儿子战死在呓语森林,他不愿和杀子仇人谈和,谁能怪他呢?……换做是我……”
“死再多人也无法让你父亲或瑞卡德大人的儿子起死回生。”凯特琳道,“我们必须谈和——你若睿智的话,还应该多给对方一点甜头。”
“再给他们甜头,我就要噎死了。”儿子胡须的颜色比头发更红。罗柏似乎觉得留胡子可以让自己看起来更威猛,更有王者风范……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没有胡子,他终究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他对复仇的渴望并不亚于瑞卡德·卡史塔克,说服他提出和平条件已非易事,遑论条款优厚与否。
“瑟曦·兰尼斯特绝不会同意用你两个妹妹来交换她两个表亲,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这话她说了好几遍,但凯特琳发现作国王的远不如作儿子的听话。
“我不能释放弑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诸侯绝不会同意。”
“你的诸侯拥护你登基为王。”
“也同样可以夺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换得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归来,那真是谢天谢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诸侯巴不得将兰尼斯特在牢里就地正法,万一他在狱中有个三长两短,别人一定认为——”
“——他是罪有应得。”罗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凯特琳尖锐地反问,“她们也是罪有应得?我向你保证,倘若她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会血债血——”
“兰尼斯特不会死。”罗柏道。“未经我允许,无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饮水,还有干净的稻草床,照说他根本没资格过这么舒服。但是,我决不放他走,即便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也不行。”
凯特琳突然发觉儿子正“低头”看她。是战争使他飞速成长,还是他们放在他额上的王冠使他心骄气傲?凯特琳扪心自问。“你怕与詹姆·兰尼斯特在战场上重逢,是不是?”
灰风出声咆哮,彷佛察觉了罗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连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凯特琳的肩膀。“凯特,别这样,这孩子做得没错。”
“不准叫我‘孩子’!”罗柏旋身面对舅舅,把满腔怒气都往可怜的艾德慕身上发泄,天知道对方只是想帮他解围。“我即将成年,而且我是国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国王。我郑重声明:我不怕詹姆·兰尼斯特。我既然打败过他一次,再来一次也无不可。只是……”他拨开遮眼头发,摇了摇头,“我本想拿弑君者去交换父亲,可……”
“……可换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语,“你妹妹不够重要,是不是?”
罗柏没有回答,但他眼里有受伤的神色。那双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啊,是她的遗传。她伤害了他,但他实在太像他父亲,因此不肯承认。
我这是在干什么?她对自己说。诸神在上,我到底怎么了?他不就是尽力想当个好国王吗?这些我都知道,这些我日夜所见,可是……我已经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连女儿也没了,我受不了……
“我会为妹妹尽最大努力,”罗柏说,“只要太后还有一丝理智,她就会接受我的条件。否则,我将让后悔她的决定。”他显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母亲,您真的不肯去孪河城居住?您应当远离前线,同时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儿,等战争结束,便可为我挑选妻子。”
他不要我,凯特琳虚弱地想,看来做国王的果真不能有母亲啊,何况我还总说些不中听的话。“罗柏,你长这么大,中意瓦德大人哪个女儿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着我帮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罢。他明天动身,首先协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战俘去海疆城,随后搭船前往铁群岛。你也可以找条船,如果风向顺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临冬城。布兰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时日所剩无多,只要他还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着他。”
“我是国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凯特琳不理他,“我再说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边,派别人去派克岛。”
“和巴隆·葛雷乔伊周旋,派谁比他儿子更合适呢?”
“杰森·梅利斯特,”凯特琳提议,“泰陀斯·布莱伍德,史提夫伦·佛雷,谁都成……惟独席恩不行。”
儿子在灰风身旁蹲下,拨弄冰原狼的毛皮,藉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为我们立下不少功劳,我跟你说过他在狼林里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的事。而一旦与兰尼斯特家和谈不成,我就必须得到葛雷乔伊大王的长船舰队。”
“想得到他的舰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儿子留作人质,。”
“他已经作了半辈子人质。”
“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凯特琳说,“巴隆·葛雷乔伊这种人不能信任。别忘了,虽说仅仅为期一季,可他毕竟曾自立为王。哪天他揪准机会,说不定又会再度作乱。”
罗柏起身,“我不跟他计较这个。我是北境之王,满足他的愿望,让他当铁岛之王又如何?只要他助我击败兰尼斯特,我很乐意将王冠奉上。”
“罗柏——”
“我决定派席恩。日安,母亲。灰风,我们走。”罗柏快步离去,冰原狼亦步亦趋。
凯特琳只能目送他离开,那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觉啊。想当初在卡林湾,她敦瞩他要“发号施令”,如今他果然照办。“我去看看父亲,”她唐突地说,“艾德慕,跟我一起来吧。”
“戴斯蒙正在训练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讲两句。晚些时候再去看他。”
晚些时候说不定他就不在人世了,凯特琳心想,却没有说出口。弟弟宁可上战场,也不愿进病房。
垂危父亲的病房位于主堡,穿越神木林是最佳捷径。神木林里长满青草、野花、榆树和红木,浓密的叶片依然贪恋着枝干,对两周前白鸦带来的消息浑然不觉。秋季已至,枢机会虽已宣布,但诸神似乎还不愿把这个消息告诉清风和密林,为此凯特琳深觉感激。秋天,是个让人惧怕的季节,只因凛冬的阴影徘徊在前。一个人,无论睿智还是驽钝,都无法判断这次秋收会不会是今生最后的农获。
城堡顶层的房间里,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床位朝东,腾石河和红叉河汇流处尽收眼底。凯特琳进来时,他正在熟睡,须发皆白,色泽竟和羽毛床褥无异,那曾经魁伟的身躯,如今已被逐渐扩散的死亡之气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边,静坐着她的叔叔黑鱼,他依然穿戴锁甲,一身风尘仆仆的斗篷,长靴蒙尘,满是干泥。“叔叔,你回来了,罗柏知道吗?”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着罗柏的侦察部队,等于是他的耳目。
“还没有。我一进马厩,听他们说国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过来了。我想我的消息应该私下报告给陛下。”黑鱼一头灰发,身形瘦长,动作精准,他刮得干净的脸上满是皱纹和风伤。“他情形如何?”他问,她知道他问的不是罗柏。
“还是老样子。学士给他喝梦酒和罂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虚弱下去了。”
“说过话没?”
“有……可越来越没条理。他常说起自己的悔恨,说起没完成的任务,还有过世很久的人和陈年往事。有时候他连季节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当成我母亲。”
“他一直想念她。”布林登爵士答道,“你和你母亲很像,从颧骨就看得出,这下巴……”
“你记得比我清楚,这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在床边坐下,伸手拂开一小撮垂落父亲脸庞的华发。
“每次我出城,都不知道回来时他是不是还活着。”虽然父亲当年和弟弟争执不下,但两人的感情依然十分紧密。
“好在你们和好了。”
他们静坐半晌,最后凯特琳抬起头:“你有消息告诉罗柏?”霍斯特公爵呻吟一声,翻过身去,彷佛听见了他们的谈话。
布林登站起来,“到外面说吧,别吵醒了他。”
她随他走上石制阳台,阳台呈三角造型,好似巨舰船首。叔叔朝天空瞄了一眼,皱眉道:“连白天都看得见,我的人唤它作‘红信使’……可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信息呢?”
凯特琳抬眼望去,彗星淡红的轨迹划过蔚蓝的天空,彷佛天神脸上的一记悠长的抓痕。“大琼恩对罗柏说,这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艾德慕则认为那是奔流城胜利的预兆——他看到一条长尾巴的鱼,蓝底透红,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叹口气。“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绯红,可是兰尼斯特的色彩啊。”
“那东西既不是绯红,”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的褐红,而是血红。孩子,那是横跨天际的一抹血迹。”
“我们的还是敌人的?”
“打仗哪有单方面流血的呢?”叔叔摇摇头,“神眼湖周围的河间地成了一片火海,四处血流成河。眼下战事南延至黑水河,往北则越过三叉戟河,几乎就要波及到孪河城。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小胜了几仗,南境的贵族贝里·唐德利恩则专心对付掠夺者,不断偷袭泰温大人派出的劫掠队,攻击后便闪电般地躲进森林。据报勃顿·克雷赫爵士大肆吹嘘杀死了唐德利恩,结果没多久他的队伍就被贝里大人骗进陷阱,最后全军覆没。”
“奈德带去君临的卫士中有一些就跟着这个贝里大人,”凯特琳想起来,“愿诸神眷顾他们。”
“倘若传闻属实,这个唐德利恩和跟随他的红袍僧挺机灵,尚足以照顾自己。”叔叔说:“你父亲麾下的诸侯可就凄惨了,罗柏实在不该放他们离开。他们四处分居,各自为战,真是荒唐啊,凯特,荒唐透顶。杰诺斯·布雷肯为保卫烧成废墟的家堡,身负重伤,他的外甥亨德利战死沙场。泰陀斯·布莱伍德虽将兰尼斯特军逐出自己的领地,却被敌军带走了所有牲畜和粮草,只留给他鸦树空城和一片焦土。戴瑞家的部队起初进展顺利,轻易夺回了他们的城堡,可不到半月,格雷果·克里冈便率兵攻至,把守军杀个一干二净,连他们的领主也不放过。”
凯特琳听了大惊失色,“戴瑞还是个孩子啊!”
“是啊,而且是戴瑞家最后的传人。用那孩子原本可换一笔高额赎金,可对格雷果·克里冈这种疯狗来说,黄金有什么用呢?我发誓,这个畜生的头是献给全国百姓最好的礼物。”
凯特琳知道克里冈爵士恶名昭彰,但这未免也太……“叔叔,不要提起头。瑟曦把奈德的头挑在枪尖,挂在红堡墙上,任由乌鸦和苍蝇糟蹋。”到了现在,她还是很难相信他就这么走了。有时她夜里醒来,半梦半醒之间,恍惚以为他就在身旁。“克里冈不过是泰温大人的走狗罢了。”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瑟曦太后、“弑君者”詹姆爵士和“小恶魔”提利昂的父亲,新登基的幼王乔佛里·拜拉席恩的祖父——才是真正的乱源,凯特琳坚信。
“很正确,”布林登爵士同意,“泰温·兰尼斯特精明着呢,他安稳地守在赫伦堡重重高墙后,拿咱们的粮食喂他的兵丁,拿不走的就烧掉。他放出的走狗不只格雷果一条,亚摩利·洛奇爵士也出马了,此外还有群科霍尔佣兵,这帮家伙性情残忍,爱把人弄成残废。我见过他们留下的景观:全村焚毁,妇女被奸淫后支解,遭屠杀的孩子暴尸荒野,不得埋葬,任由狼群和野狗竞食……这种场面连死人都受不了。”
“艾德慕若是知道,准会气疯的。”
“那正合泰温大人的意。凯特,散播恐怖自有其目的,兰尼斯特军要激我们与之决战。”
“只怕罗柏还求之不得,”凯特琳焦躁地说,“困守此地,他像笼子里的猫一样极不耐烦,可以想见,艾德慕、大琼恩及其他人必定日夜力促他出战。”儿子只打了两场胜仗,一次在呓语森林偷袭詹姆·兰尼斯特,另一次是击溃包围奔流城的无主散军,但在他的诸侯们口中,他已经俨然是征服者伊耿再世了。
黑鱼布林登皱起他的灰色浓眉,“这正是他们愚昧之处。我作战的首要原则,凯特——是绝不让对方称心如意。泰温大人巴不得在他选择的地点与我们决战,他希望我们朝赫伦堡进军。”
“赫伦堡。”三河流域的每位孩童都听过赫伦堡的故事。这是三百年前由“黑心”赫伦王在神眼湖边建造的巨大堡垒。那个时代,七国境内真是七国分立,而河间地区由铁群岛的“铁民”所统治。骄傲的赫伦想拥有全维斯特洛最大的殿堂和最高的塔楼,所以他前后耗费四十年修建此城。巨大的阴影在湖边不断拔高,赫伦王的军队则四处劫掠,从邻国抢来石头、木材、黄金和工人。在采石场中,在拖木橇上,在修建那五座巨人般的高塔时,成千上万的奴工力竭而死。人们冬天挨饿受冻,夏天汗流浃背,风风雨雨,劳作不息。为筹备足够的梁柱和椽木,生长三千年的鱼梁木横遭砍伐,赫伦竭尽河间全境和铁群岛的一切资源,只为达成一己迷梦。最后赫伦堡终告竣工,然而就在赫伦王进驻城中的当日,征服者伊耿也率军登陆君临。
凯特琳还记得以前在临冬城,老奶妈是怎么把这个故事说给她的孩子们听的。“赫伦王发现厚墙和高塔无法对抗巨龙,”故事总在这里结束,“因为龙会飞。”龙焰吞噬了这座怪物般的堡垒,赫伦全族尽死其间。而从此之后,获得赫伦堡的每位家族都会遭遇不幸。赫伦堡虽然固若金汤,却是个阴暗而遭诅咒的地方。
“我决不会让罗柏在那座堡垒的阴影下作战,”凯特琳承诺,“可是叔叔,我们总得采取行动,扭转局面啊。”
“而且要快,”叔叔同意,“孩子,我还没把最坏的消息告诉你。据我派往西方的探子回报,一支新军正在凯岩城集结。”
一只兰尼斯特新军,她惶惶不安。“这个消息必须立刻报告罗柏。这支部队由谁带领?”
“据说是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他将视线转往双河汇流处,红蓝相间的斗篷在微风中轻摆。
“又是他侄子?”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实在枝叶茂盛,盘根错节。
“是他堂哥,”布林登爵士纠正,“泰温大人亡妻的哥哥,所以是亲上加亲。但此人已老,脑袋又向来不太好使。可他有个儿子达冯爵士,据说骁勇善战。”
“就让我们祈祷领军的是父亲,而非儿子吧。”
“不管怎样,他们暂时不构成威胁。这支军队由流浪武士、自由骑手和兰尼斯港的小巷里召募的新手组成,史戴佛爵士必须首先武装他们,训练他们,之后才敢出兵……然而我们别心存幻想,泰温大人不是弑君者,他决不会没头没脑地出击,他一定会耐心等候,直到史戴佛爵士进军后,方才离开赫伦堡。”
“除非……”凯特琳道。
“怎样?”布林登爵士询问。
“除非他迫不得已,必须离开赫伦堡,”她说,“去应付其他威胁。”
叔叔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蓝礼大人。”
“蓝礼‘陛下’。”既然要求他帮忙,便得用他自封的头衔相称。
“这倒有可能,”黑鱼露出一抹危险的微笑,“不过,他会要求回报。”
“国王要的东西都一样,”她说,“臣服。”
第八章 提利昂
杰诺斯·史林特的父亲是个杀猪匠,他笑起来也活像个切肉的屠夫。“再来点儿?”提利昂问他。
“我不反对,”杰诺斯伯爵说着递出酒杯,他的体型像个大酒桶,酒量也比得上桶子。“当然不反对。这真是红酒中的极品啊,青亭岛的?”
“多恩的,”提利昂作个手势,仆人趋前倒酒。除了几个仆人,小厅里只有他和杰诺斯伯爵。桌上点着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说起来真是难得一寻,多恩酒的味道通常没这么馥郁。”
“馥郁。”青蛙脸的杰诺斯·史林特又猛灌一大口。此人喝酒从不小口浅酌,提利昂一见面就注意到了。“对,馥郁,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词儿,完完全全就是这个词儿。不是我吹牛,提利昂大人,您对文字还真有一套。您说的故事更是滑稽有趣,对,就是滑稽。”
“我很高兴您这么想……但我不是什么大人,跟您没法比。杰诺斯大人,您叫我提利昂便行。”
“好啊。”他又大灌一口,酒液洒在黑色锦锻外衣前胸。他披了一件金线织成的半披风,用一根尖端釉红的小枪系住,此时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提利昂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个嗝。他的酒量远不及杰诺斯伯爵,只是吃得很饱。搬进首相塔后,他头一件事便是寻找城中第一名厨,并将她收进门下。这天他们的晚餐是牛尾汤;核桃、葡萄、赤茴香和碎乳酪拌夏蔬;热腾腾的螃蟹派、香料煮南瓜,还有奶油鹌鹑,每道菜都有相应的美酒搭配。杰诺斯伯爵说他这辈子从没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等您进驻赫伦堡之后,想必这种菜色就是家常便饭了。”提利昂说。
“那是。或许我该把你这位厨子拐去帮我烧菜,你怎么说?”
“比这更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都有人拿来当开战的藉口呢。”说完两人哈哈大笑。“选赫伦堡当根据地,您可真有胆量。那地方既阴森,又庞大……维护起来可得花不少钱哪。更别提有人谣传那里受诅咒了。”
“一堆石头有什么好怕?”他吹声口哨,“你说我有胆量?没错,一个人非得有胆量,才能爬到我今天的地位。赫伦堡有什么不好?好得很咧!依我看,你也是个有胆量的家伙,个子虽然小了点,胆子倒是不小咧!”
“您实在太客气了。再来一杯?”
“喔,不不,不行了,我……哎,他妈的,就再来一杯吧。有胆的人要喝个痛快!”
“一点儿没错,”提利昂把史林特伯爵的杯子倒得满溢,“先前,我看了一下您对都城守备队司令接任人的推举名单。”
“他们六个都很合适,随便挑哪个都行,不过换了我,我会选亚拉尔·狄姆,他是我的左右臂,一等一的好手,忠心耿耿,选他你绝不会后悔。当然喽,还得先经陛下同意才行。”
“是啊,”提利昂自饮了一小口。“我倒考虑过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他担任烂泥门守卫队长已经三年,从前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之乱中也表现英勇,劳勃国王亲自在派克城封他为骑士。可惜,他的名字却不在您这张单子上。”
杰诺斯·史林特伯爵灌了口酒,在嘴里漱了半天才吞下去。“拜瓦特?嗨,他是很勇敢,这我没话说,可是……这家伙是个老古板,脾气怪得紧,下边的人都不喜欢他。他还是个残废,在派克打仗的时候少了只手,他就因这个被封为骑士。拿手换个爵士头衔,我说呢,划不来得紧哪。”他笑笑,“依我看,杰斯林爵士太关心自己的名声啦,您还是让他呆在原来的位子上得了,大——提利昂。亚拉尔·狄姆才是你要的人。”
“可我听说,城里老百姓不怎么喜欢他。”
“别人怕他,这才好办事么。”
“我还听说什么来着?说他在妓院里闯了祸?”
“那个啊,那不是他的错,大——提利昂,不是他的错。他根本没打算杀那女人,是她自找的,他早警告过她,叫她站一边去,让他履行公务。”
“话是这么说……但毕竟母子情深,他早该料到她割舍不下孩子嘛。”提利昂微笑,“来,再尝尝这乳酪,下酒真是没得比。跟我说说,你当初为何挑狄姆去办这件倒楣差事?”
“提利昂,一个好指挥官必定要知人善任。有些人适合做这个,有些人适合做那个。杀一个还没断奶的小婴儿,可不像看上去那么轻松。虽说对方只是一个烂婊子和她的野种,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办成的。”
“我想也是。”提利昂回答,耳中却只听见“一个烂婊子”,脑海里想起雪伊,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泰莎,以及所有拿了他的钱,让他在体内留下种子的女人。
史林特浑然不觉地续道:“凡是苦差,就要交给狄姆这种浑人去干。他么,叫做什么,就听话照办,事后一个字也不问。”他切下一块乳酪。“这的确是好东西,味道够呛。嗨,给我一把够利的匕首,一块够呛的乳酪,我就心满意足啦。”
提利昂耸耸肩,“请您尽量享用,这会儿河间地区战火不断,蓝礼又在高庭称王,好乳酪只怕很快就吃不到了。究竟是谁派你去杀那烂婊子的野种?”
杰诺斯伯爵有些警觉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接着笑了,拿着一块乳酪朝他挥舞。“提利昂,你这狡猾的家伙,想套我话,是吗?我告诉你,要我杰诺斯·史林特说出不该说的话,靠美酒和乳酪还不够咧。我这人啊,接了命令什么也不问,事后半个字也不说,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和狄姆一样?”
“完全正确。等我去了赫伦堡,你就让他接我的班,包你满意。”
提利昂咬了一小口乳酪,这乳酪掺杂良酒,确是极品,味道的确够呛。“不管陛下让谁接班,恐怕都比不上您哟。话说回来,莫尔蒙大人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啊。”
杰诺斯伯爵一脸疑惑。“我还以为她是女的,这莫尔蒙,不就是那个找熊当情人的家伙吗?”
“我说的是她哥哥,现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杰奥·莫尔蒙。前阵子我去长城拜访时,他正愁找不到合适人选接替自己的位子。这年头,黑衫军是越来越难找到人才了。”提利昂嘿嘿一笑,“假如他有个像您这样的厉害角色,或是咱们英勇的亚拉尔·狄姆,想必会睡得安稳一点。”
杰诺斯伯爵大喝一声:“嘿,他想得倒美!”
“可不是嘛?”提利昂道,“不过世事难料啊,大人,就拿艾德·史塔克来说吧,恐怕他作梦都料不到自己会死在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呀。”
“谁能料到呢?”杰诺斯伯爵呵呵笑着赞同。
提利昂也跟着笑了,“只可惜我人不在这儿,错过一场好戏。我听说,连瓦里斯都吓了一跳。”
杰诺斯伯爵捧腹大笑,笑得浑身颤抖。“那八爪蜘蛛,”他道,“人家不说他什么都知道吗?嘿嘿,可他偏不知道这事儿!”
“他从何知道呢?”提利昂的语气里渗进了第一丝寒意,“当初不是别人,正是瓦里斯说服我老姐赦免史塔克,只逼他穿上黑衣。”
“嗄?”杰诺斯·史林特有些茫然地朝提利昂眨眨眼。
“我老姐瑟曦啊,”提利昂重复了一遍,略微加重语气,免得这蠢才搞不清状况,“当今的摄政太后。”
“啊,”史林特吞吞口水,“这个嘛,呃……是国王亲自下的令,大人,是陛下他本人的意思。”
“陛下才十三岁。”提利昂提醒他。
“是啊,但他到底还是国王嘛,”史林特皱起眉头,肥厚的两颊跟着晃动不休,“是堂堂的七国之君呢。”
“哎,七大王国里总有一两个归他管,”提利昂露出一抹酸酸的微笑,“可否将您的长枪借我一看?”
“我的长枪?”杰诺斯伯爵困惑地眨眼。
提利昂指指,“你披风的钩子。”
杰诺斯伯爵犹豫地解下雕饰华丽的钩扣,交给提利昂。
“我们兰尼斯港金匠的做工比这好,”他表示,“您别介意,我觉得枪上血迹的釉涂得太红了点。大人,请您告诉我,是您亲手把长枪刺进他们后背,还是说,您只负责下令?”
“我只负责下令,就算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史塔克公爵是个叛国贼,”史林特头顶正中光秃的地方一片通红,他的金缕半披风从肩膀滑落到地,“这家伙想收买我!”
“但他作梦也没想到,你早被人收买了。”
史林特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你喝醉了不成?你以为我会乖乖地坐在这里任你糟蹋我的名誉……”
“这算哪门子名誉?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确比杰斯林爵士厉害。连背后杀人都不必亲自操刀,就换来贵族封号和一座城堡。”他把金扣丢还给杰诺斯·史林特。对方霍地站起,钩扣当啷一声,从胸前滚落地面。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态度,大人——不,‘小恶魔’。我乃堂堂赫伦堡伯爵兼朝廷重臣,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评判我?”
提利昂歪歪头,“你很清楚我是什么东西。你有几个儿子?”
“我有几个儿子干你这侏儒屁事?”
“什么?”他的怒火陡地上扬,“你敢叫我小恶魔,已经够不知好歹了。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你这猪脑袋要是能开窍,早该跪在地上感谢诸神,因为你碰上的是我,不是我父亲。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有几个儿子?”
杰诺斯·史林特的眼里顿时有了惧色,“三……三个,大人,还有一个女儿。大人,求求你——”
“不用求我。”他滑下椅子,“我向你保证,他们不会有事。你的两个小儿子会被送到外地当侍从,倘若他们表现优异,忠贞不二,或许某天会受封骑士,兰尼斯特家决不忘恩负义。至于你的长子,他将继承史林特伯爵的头衔,还有你那可怕的家徽。”他踢了那根小金枪一脚,让它滚过地面,“我们会帮他找块领地,他可以在那里盖城堡,虽然比不上赫伦堡,但对付着过生活却也绰绰有余。你女儿的婚事就由他安排。”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色由红转白,“那-那……那您打算怎么……?”他的脸颊像牛油块般晃动不停。
“打算怎么处置你?”提利昂让那粗汉兀自颤抖了一会儿,方才答话,“有艘商船叫‘夏日之梦’,明天一早涨潮时分就要出海,船长告诉我,这船将途经海鸥镇、三姐妹群岛和史卡格斯岛,前往东海望。等你见到莫尔蒙司令,替我向他问好,告诉他,我一直惦记着守夜人军团的需求。大人,祝你长命百岁,军旅顺遂。”
等杰诺斯·史林特明白过来,发现自己保住一条命,脸上便慢慢回复了气色。他下巴一翘,“咱们走着瞧,小恶魔,侏儒!搞不好该上船的是你呢!你觉得怎么样啊?搞不好是你要去长城咧!”他干笑两声,“你很会吓人嘛,咱们走着瞧。告诉你,我可是国王陛下的好朋友,你等着,瞧瞧乔佛里听了会怎么办,还有小指头和太后陛下的反应,让我告诉你:没错,杰诺斯·史林特有很多有权有势的朋友,我们瞧瞧是谁要搭船去长城,我跟你保证,咱们走着瞧!”
史林特像他以前当卫兵时那样扭脚旋身,大跨步穿过小厅,皮靴在石地板上踏出清响。他喀啦喀啦地步上台阶,猛地摔开门……迎面碰上一个身穿黑胸甲和金披风的人。来人身躯高大,下巴瘦长,右腕接了一只铁手。“杰诺斯,”他眼窝深陷,额头突出,一头棕灰头发,两眼炯炯有神。六名金袍卫士随着他沉默地走进小厅,杰诺斯·史林特慌忙后退。
“史林特大人,”提利昂叫道,“我想您和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咱们新任都城守备队司令——应该是老交情了。”
“大人,轿子正在外面等您。”杰斯林爵士对史林特说:“请您见谅,去码头的路又远又黑,这阵子街上又不大安全。来人!”
于是六名金袍卫士架走了他们昔日的总司令,提利昂把杰斯林爵士叫到身边,交给他一张羊皮纸。“旅途遥远,史林特大人想必需人作陪。就让这六个人和他一起搭乘‘夏日之梦号’出海。”
拜瓦特瞄了名单一眼,笑道:“遵命。”
“这一个,”提利昂轻声道,“叫狄姆,你去跟船长说:倘若此人在抵达东海望之前,不慎被海浪卷走,断不会有人见怪。”
“是,大人,听说最近北方洋面时有雷暴发生。”杰斯林爵士鞠躬后转身离去,披风在身后猎猎抖动。他踩在史林特的金丝披风上。
提利昂独坐桌边,浅酌剩下的冬恩佳酿。仆人来来去去,清理碟碗餐盘。他吩咐他们把酒留下。等一切收拾妥当后,瓦里斯轻步滑了进来,一身淡紫长袍,散发出薰衣草的香味。“亲爱的大人,您干得可真漂亮哟!”
“那我为何满嘴苦涩?”他伸手揉揉太阳穴,“我叫他们把亚拉尔·狄姆扔进海里,真想把你也丢进去!”
“这样做,只怕您会失望哟。”瓦里斯答道,“暴风来了又走,巨浪冲刷过头,大鱼吃掉小鱼,可我依旧好端端地在海里划水呢。让我也尝尝这酒?我瞧史林特大人挺喜欢哪。”
提利昂皱紧眉头,朝酒瓶挥挥手。
瓦里斯倒了一杯,“哎呀,像夏天一样甜美。”他又啜一口,“葡萄在我舌尖歌唱呢。”
“我还在想到底是什么噪音。叫葡萄给我安静,我的头快裂了。原来是我老姐。就算那位‘忠心耿耿’的杰诺斯大人不肯直说,我也明白,是瑟曦派金袍子去了妓院。”
瓦里斯有些紧张地吃吃窃笑。没错,他早就知道。
“为什么不早说?”提利昂语带控诉地问。
“因为她是您亲姐姐嘛,”瓦里斯彷佛受了极大的委屈,泫然欲泣,“大人,这种事本来就很难启齿,我就是害怕您听了不知会有何反应。您愿意原谅我吗?”
“不愿意!”提利昂斥道,“你这家伙该死,她更该死!”他知道自己动不了瑟曦,起码现在动不了——即便他有这种想法,而他可是一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想不想。然而坐在这里,只拿到杰诺斯·史林特和亚拉尔·狄姆这种听命行事的走狗,演一出主持正义、惩奸除恶的假戏,自己老姐却继续专权乱政,真是想了就有气。“瓦里斯大人,以后你知道什么,务必通通告诉我,不准有任何隐瞒。”
太监露出狡黠的微笑,“亲爱的大人啊,那恐怕得花老长一段时间哟。我知道的事可实在不少呢。”
“知道再多有什么用,可惜救不了这孩子。”
“哎呀,可不是嘛?其实还有另一个私生子,是个男孩,年纪稍微大一点。我已经打点过,确保他不会碰上麻烦……但我承认,我作梦也想不到连小婴儿都会遭殃。不过是出身低贱的小女孩,未满周岁,她娘又是个妓女,这哪能构成什么威胁嘛,你说是不?”
“她是劳勃的孩子,”提利昂忿忿地说,“对瑟曦而言,光这一点就够了。”
“是啊,真教人心痛。说起来,都是我不好,才会让这可怜的好孩子和她妈妈遭遇不幸。她妈妈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她可是深爱着我们的先王啊。”
“是么?”提利昂不知那女孩长什么样,但在他心目中的她是雪伊和泰莎的合体,“我在想,到底妓女能不能真心爱一个人?不,不要回答,有些事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把雪伊安顿在一栋宽广的木石大宅里,拥有独立的马厩、水井和花园。他给了她众多仆人以供使唤,还买来一只盛夏群岛的白鸟与她为伴。她有了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还有专门保护她的守卫,但她依旧不满足。照她说,她只想和他在一起,服侍他,帮他的忙。“你最能帮我忙的地方,就是在床上。”某天夜里,激情过后,他躺在她身边,头枕着柔软的乳房,下体有甜蜜的酸疼,对她这么说。她没有回答,但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得出,这并非她期待的答案。
提利昂叹口气,伸手要拿酒,却想起杰诺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开去,“看来我老姐说的是实话,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馊主意。”
“乔佛里国王下达命令,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负责执行,他们行动果断,毫不迟疑……”
“……好似早已知情。没错,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可能,但现在也拿不出证据。但总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乱来。”
“那么大人,既然您现在掌握了都城守备队,想必就可以预防陛下他……乱来了?当然啦,还有太后的贴身护卫要考虑……”
“红袍卫士?”提利昂耸耸肩,“放心,维拉尔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我来这里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们来对付我……再说,他们总共也不过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们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还有六千金袍军可用。”
“您会发现杰斯林爵士是个勇敢、正直、听话……知恩图报的人。”
“对谁知恩图报?”提利昂不信任瓦里斯,却不能否认他的利用价值。别的不说,他的确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里斯大人,你为何对我这么好?”他问,一边审视着对方那双柔嫩的手,那张无毛粉面,那抹谄媚浅笑。
“您是御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对象不就是国家、国王和您嘛?”
“你当初也是这么服侍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尽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对于他们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恸欲绝啊。”
“想想我是什么感觉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们的后尘了。”
“哎,我看不会,”瓦里斯边说边晃杯中酒,“大人,力量这东西很奇妙。您可曾想过我那天在旅店给您猜的谜语?”
“想过一两次,”提利昂承认,“国王、僧侣和富翁——谁死?谁活?佣兵听谁的?这是个没有答案的谜语,或者说,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视于手握利剑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什么也不是,”瓦里斯道,“他没有王冠,没有金银珠宝,更没有诸神的眷顾,只有手里那把利剑。”
“那把剑具有决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决定我们生死的是手握刀剑之人,我们又为何假装承认国王握有力量?比如这个身强力壮、手握利剑的人,他为何必须服从乔佛里那样的小毛头,或者他老爸那种酒鬼粗汉呢?”
“因为小毛头和酒鬼可以动员其他身强力壮的人,他们也有剑。”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这些人啰?果真如此吗?他们的剑又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又听谁的话呢?”瓦里斯微微一笑,“有人说知识即力量,也有人说力量源于天神,更有人说力量来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贝勒大圣堂的台阶上,我们信仰虔诚的大主教、合法的摄政太后,以及您眼前这位见多识广的公仆却和下面随便一个鞋匠桶匠一般无能为力。您觉得到底是谁杀了艾德·史塔克?是下达命令的乔佛里?执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还是……另有其人?”
提利昂歪歪头,“你是要揭开这天杀的谜底,还是想让我头痛得更厉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这不就说了吗?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么是力量,什么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这么说来,力量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力量就像墙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却能杀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说来奇怪,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可能还是会杀你,不过我想自己会因此而难过。”
“我把这当作至高的赞美。”
“那你又是什么,瓦里斯?”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说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鲜少受人喜爱,我只想当个忠勤于国的臣仆罢了。”
“也是个太监,我们别忘了这点。”
“我不敢忘。”
“人们说我是个半人,但我想天上诸神对我还算仁慈。我个子小,两脚发育不良,女人对我没兴趣……但好歹还是个男人。雪伊并非第一个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说不定还会娶妻生子。假如诸神眷顾,我儿子会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头脑。而你呢,没有这样的愿景作支撑。侏儒是诸神的恶作剧……太监却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谁阉了你?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这样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太监的笑容丝毫未变,但眼中却闪过某种毫无笑意的神色,“大人,您这么问真是太客气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而我们眼下还有叛国之事要讨论呢。”他从长袍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王家战舰‘白鹿号’的船长打算三天后拔锚启航,带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叹口气,“所以,我们该拿他杀鸡儆猴?”
“杰斯林爵士自有办法让他消失,不过若是在国王面前公开审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长誓死效忠。”
同时也让我那好外甥无暇他顾?“就照你说的,让他见识一下乔佛里的‘公义’好了。”
瓦里斯在纸上做了个记号,“雷德温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贿赂了某个边门守卫,打算后天晚上溜出城,伪装成桨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离开。”
“那就让他们划上两三年,瞧他们喜不喜欢?”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这两位稀客,只怕会发狂。通知杰斯林爵士,逮捕收贿的守卫,并跟他解释加入守夜人军团服役的光荣。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强警备,以防雷德温兄弟找到其他缺钱的门卫。”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纸上又多了个记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银两街上的赌场杀了一个酒商的儿子,他指控对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城里的老实人应该感谢提魅才对。我一定让他得到国王的赏赐。”
太监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两声,又在纸上做个记号,“最近各种宗教人士人满为患,天上的那颗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都引进了城。他们在酒馆商铺里乞讨,对路人大谈世界末日与毁灭之说。”
提利昂耸耸肩,“我瞧唯一能预期的就是伊耿登陆的三百周年纪念日快到了。哼,随他们去吧。”
“大人,他们在散播恐惧啊。”
“我以为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这么说真是太狠心了。最后还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宾客,我这里有菜单和列席人名供您参考。倒酒的时候,盖尔斯大人举杯敬国王陛下,有人听到巴隆·史文爵士说:”那我们需要三个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举起手,“够了,巴隆爵士不过开开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对宴会席间的闲话没兴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张纸消失在太监袖子里,“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辞了。”
太监离开之后,提利昂静坐良久,望着眼前烛光。不知姐姐对杰诺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应,当然,她绝不会高兴,这可以想见,然而除了向远在赫伦堡的泰温公爵递交愤怒的控诉,估计她也没什么办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备队,一百五十个剽悍的高山族民,还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数正不断增加的佣兵,怎么看他都应该安全无虞。
想必当初艾德·史塔克也是这么以为。
提利昂离开小厅时,红堡一片寂静,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书房里等他。“史林特呢?”他问。
“杰诺斯大人明儿起早搭船去长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乔佛里的爪牙换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来,是把小指头的人换成了瓦里斯的人,不过暂时就这样吧。”
“有个消息,提魅今天杀了——”
“瓦里斯跟我说了。”
佣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为独眼龙比较好骗,结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钉在桌上,空手撕开了他的喉咙。他这一招很灵,把指头——”
“省省细节,一肚子美餐还在我肚子里呢。”提利昂说,“你的人,找得怎样?”
“还不错,今晚又找到三个。”
“你都是怎么找的?”
“先观察,后盘问,弄清他们作战经验的多少和说谎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后,我给他们一个杀我的机会,他们也得给我同样的机会。”
“你真的杀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家伙。”
“那要有人杀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点醉意,身子疲累至极。“告诉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杀个小婴儿……一个才出世没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亲怀中吃奶……你会干吗?并且什么也不问?”
“什么也不问?那不行,”佣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亚拉尔·狄姆做什么?提利昂心想,我手下这样的人还少么?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第九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就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则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他们,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辄。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他们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峥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立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到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在肩上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票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分。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就直接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褴褛乌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彷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彷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来,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着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彷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以体会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正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彷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四周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利他的短刀。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颤抖着上完厕所,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它赶跑,否则它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它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它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掉父亲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的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第十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这种命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普通话。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些七面一体的诸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黑蓝色阴影下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彷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能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服。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延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而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可称得上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像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兵力太少,而敌人则太多,一旦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纷纷传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薰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眉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拉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乱伦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乱伦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处女,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