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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智慧就是用分得的逻各斯去认识“一”的逻各斯

人世间到处都缺乏洞察力,到处弥漫着自以为是,人总是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光荣”事迹,因此,没有多少人抵挡住奉承。

——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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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是万物的货币》、《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什么?》之后,坤鹏论先来总结一下赫拉克利特的火与逻各斯的几个要点:1.“一”这位唯一的神,他的一体两面是火和逻各斯,其中的火被赫拉克利特称为灵魂。2.火与逻各斯是客观的、永恒的,是多中之“一”,变中的不变。3.逻各斯相当于“一”(神)的思想,火相当于“一”(神)的实在形态。4.逻各斯是尺度,是贯穿宇宙的实体的韵律,正是它让宇宙永恒地处于和谐之中。5.“逻各斯是驾驭一切的思想”,是“灵魂所固有的”,万事万物皆分有火,所以皆有“一”(神)的灵魂,万事万物皆分有逻各斯,所以皆分有“一”(神)的思想——“逻各斯是人人所共有的”。6.正因为每个人都分有逻各斯,所以,每个人都有探究自己的能力,也有逻各斯(思想)的能力,就此而论,逻各斯又可被理解为理性、思想,它既是驾驭一切的客观理性,又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支配人的思维的主观理性。(请注意:客观理性与主观理性,请细品之。)一、人的灵魂如果我们把火理解为万物的灵魂,逻各斯是支配万物的世界理性。人也不例外的,人的灵魂是火的一部分,同样也是逻各斯的一部分。赫拉克利特指出,我们死后,我们的灵魂也将复归于逻各斯,就如同“一束火光在黑夜中消失一般”。

正如思想是人最重要的属性,逻各斯也是火最重要的属性,那么它也应该是人的主要活动。在这里,逻各斯比较适合理解为智慧。赫拉克利特认为,所有人心火的大小程度,也是他们拥有智慧的强弱程度。从逻辑上讲,这种对我们的理性本性的解释意味着,我们所有思想都是神的思想,因为在“一”和多之间、神和人之间存在着统一。那么,我们所有人必定都拥有相同的知识,因为我们与神有着类似的关系。甚至连石头也部分地拥有神的理性,唯有如此,它才能毫无例外地遵循重力规律。但现实是,人类从来都是意见不一的,各行其是的。对此,赫拉克利特首先承认这种不一致的事实。接着,他解释道:“人们在清醒时共同拥有一个有序的宇宙,但是在睡梦中,他们就返回到各自的世界中去了。”对于他而言,“睡眠”必定意味着无思想甚至无知。可是,如果人们的灵魂是神的一部分,他们是如何可能处于无知状态呢?他并没有作出解释。赫拉克利特认为,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如同处于睡眠之中,哲学家的任务就是唤醒他们。现在看来,这个思想对之后的西方思想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个思想就是,对于所有有思想的人来说,存在着一个可以达到的共同的宇宙,所有人都分享了神的普遍理性或普遍规律。那么,所有人都可以寻找到神的普遍理性或普遍规律,或者说,它本就在自身之中,在灵魂之内,需要做的就是找回。这催生了柏拉图的理型世界观念。而所有人既然都分有了“一”,分有了神的理性,所有人就都是平等的世界公民,这便是斯多葛学派的世界主义思想。同时,斯多葛学派的泛神论也主要源于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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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逻各斯为基础的伦理思想赫拉克利特继而又得出了他以逻各斯为基础的伦理思想。他认为,既然世界的运行是由逻各斯支配的,那它就是超越所有城邦之法的,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共同之物”。“人类的法,均由唯一的神的法所喂养。”赫拉克利特指出,人的使命就是,认识这个普遍的法则规律,而且服从它。那么,蔑视逻各斯的傲慢,是最大的不道德。后来,斯多葛学派继承了赫拉克利特的伦理观念。这个理念为自然法的经典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基础。自然法从赫拉克利特传到斯多葛学派,再传到中世纪的神学家们那里,最终推动了美国革命。直到今天,自然法也是法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之,逻各斯是赫拉克利特哲学中的重要概念,自从他第一次提出逻各斯,并赋予它必然性和理性的含义后,这一概念或思想一直为西方众多哲学派别所沿用,尽管各派哲学对它的理解不尽相同。在一定意义上讲,逻各斯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西方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传统永不枯竭、至高无上的理论源泉。三、认识论在认定逻各斯是世界普遍的理性规则/规律/法则后,赫拉克利特认为,人的感觉确信是没有真理的。“思想是一种神圣的疾病,视觉总是欺骗人们。”“我们在清醒时所看见的是死的东西,在睡眠中却是一个梦。

”因为,只要是我们看见的东西,其实都只是事物变化过程中,一个对立相持的暂时状态,而一切存在都是时刻流变的,我们确信的存在当其存在时是不存在的。赫拉克利特批判感性知觉说:“人的眼和耳是最坏的证人,如果它们有着粗野的灵魂的话。逻各斯是真理的裁判者,但不是任意武断的,而是唯一神圣的、普遍的裁判者。”但是,凡人们,“他们朝着神像祈祷,如同一个人和一座房屋说话那样,他们并没有认识到神与英雄的真正本质与真实存在。”简言之,人世间到处都缺乏洞察力,缺乏逻各斯。“(逻各斯)虽然是大家共有的,但是许多人(却自以为是地)生活着,好像他们有自己的见解似的。”“他们即便听到了逻各斯,也不理解它,就像聋子似的,常言道,在场如不在,正是他们的写照。”当然,这里面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逻各斯非常不容易认识,因为“自然喜欢掩盖自己”。赫拉克利特所说的自然是典型的泛神论叫法,自然就是神,就是“一”。在这句话中,自然更加专指“一”之一体两面中的逻各斯,它是抽象的,是感官感知不到的,它是隐藏在可感知事物背后,支配事物流变的世界普遍的理性规则/规律/法则。因此,赫拉克利特认为,光凭借感官知觉是不能够认识逻各斯的,看到听到也不理解,能够认识逻各斯的,只有依靠自己分得的那一份逻各斯,也就是支配思维的主观理性。

“我们依照对逻各斯的分享而作一切事,想一切事,所以我们必须仅只遵从逻各斯……逻各斯不是别的,只是对于宇宙的安排(结构)的方式,转折、变化之阐明。所以,只要我们分享关于它的知识,我们就是在真理中;但是,只要我们有着特殊的东西(个人特有东西)——我们就是在错误中。”黑格尔写到这句话时,他情不自禁地感叹道:“多么伟大而重要的字句啊!人们不能比这更为真实、更为朴素地来表现真理了。意识只有作为普遍性的意识才是真理的意识;但是,个别性的意识和个别的行为,一种在内容或形式方面特别异样的创新,是非真理的,是坏的。因此错误只在于思想个别化——罪恶与错误是由于与普遍分离。人们通常认为,当他们思想某物时,则人们所想的必须是特殊的东西,这是一种错觉。”由此,赫拉克利特认为,所谓的知,就是通过万物驾驭万物的智慧,“并非听从我,而是听从和理解逻各斯,并赞同万物即'一’,那就是知。”逻各斯是思想的本质,亦即世界的本质。继而他又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广博的知识并不能教导人的心灵,否则它就已经教导赫西俄德、色诺芬尼和毕达哥拉斯了。”他的意思是,真正的智慧不是掌握了多么丰富的世间知识,真正的“智慧就是去认识和了解那分布在万物之中并且统治着万物的事物。

”赫拉克利特认为,具体事物是可感的,但是,事物的内在本性却是不可感的,只能靠思想、理性去认识。因为“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简而言之,智慧,就是认识统治万有的逻各斯;智慧,就是认清、理解、听从本质;智慧,就是通过分得的逻各斯(理性)找到“一”(神)的逻各斯。斯宾诺莎继承了相同的真理观,提出:“在永恒的形式下观看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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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对感觉的论述非常经典,坤鹏论引用过来与大家一起品思:“感觉是这种方式,即某物仅为我而存在,我有某物在我——作为主体——之中;感觉无论被说成如何高尚,但实际上它对于我——作为主体——乃是我所感觉到的,而不是离我独立的对象。”不过,赫拉克利特与巴门尼德不同的是,他虽然批判感官,主张感知中没有真理,只有理性(分得的逻各斯)才能把握逻各斯,但是,他并不像后者那样完全排斥感官,否认感性在认识中的作用。前面讲过,他认为“自然喜欢掩盖自己”,自然掩盖在什么之中呢?就在现实之中!那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现实是以时隐时现的方式表现自己的本质的,一方面显示自然自身,同时又将它掩盖起来,体现出来的就是矛盾、对立。这便到了赫拉克利特整个学说的起点——对立统一。对立是万物皆变的动力,对立不是结果,对立是过程,对立是联系,对立是相互转换,对立是永恒的循环,周而复始,无限循环。在对立的基础上,赫拉克利特进一步发现,对立背后还有主宰它们的统一体。这些说明,通过现实中也能寻到逻各斯,关键是要使用分得的逻各斯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所以,他认定在知识中感性认知识仍然是必要的,合理的与真实的东西既从对象性中,也从感性中,从个别中,从确定和存在着东西中经由理性思维回归(到普遍性)。所以,他说:“凡是能够看到、听到、学到的东西,都是我喜爱的”、“爱智慧的人必须熟悉很多东西”。有人将他的意思解读为:认识逻各斯的过程是艰难的,不能排斥任何认识它的机会,虽然就像寻找金子的人一样,只有在挖掘了许多土之后,才能找到一点金子。本文由“坤鹏论”原创,未经同意谢绝转载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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