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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复是写作的ABC

避复是写作的ABC。就是说,避复是写作的基本功,是写作的基础技能。你要使语言丰富,使作品有文采,就必须过好“避复”这一关。在某些人看来,它或许只是“雕虫小技”,但却是写作训练的必经之途,是不可须臾离开的写作原则和技巧。可以说每一篇文章的写作都会遇到要不要“避复”的问题。

有时避复需要“惨淡经营”,如:

①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②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直面”就是“正视”,鲁迅为了避复,不惜“生造”一个词。所幸鲁迅在文坛影响之大,结果现代汉语就增加了一个词,《现代汉语词典》收进了这个词。在古诗词中偶尔出现“直面”,则迎面、当面的意思,作为“正视”的同义词,鲁迅先生是第一次使用。

第②例更是字斟句酌,苦心经营,不仅代词逐一变化,而且副词也概不雷同,因此,我们看到的是“这样……如此……如是”和“竟会”“竟至”“竟能”,体现了书面语言的精于加工的特色,显示了态度的庄重严肃,不啻字字千钧,绝不马虎,具有无可置辩的批判力。

所谓避复,是指在同一语句或上下文中,以及相距较近的语段里,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尽量避免连续或多次使用语音或书写形式相同或相近的词语。

一位著名语言学家说,“战争和和平”这种说法不好,要说“战争与和平”。可见,避复与绕口令是相对的语言技巧,前者要千方百计地避免相同语音或相同词形的纠缠,使语言避免单调,富于变化;后者则挖空心思地把语音相同或相近的语言单位巧妙地编排在一起,以锻炼人们的口齿伶俐和思维敏捷,或取得某种娱乐效果。

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在距离很近的地方使用同一个概念,请你换用一个词。

为什么要避复?

避复是为了解决写作中内容与形式这一对主要矛盾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修辞手段。写任何文章,都必然有一些重要概念需要重复甚至不断重复,如果不积极应对,一篇文章就会充斥着大量雷同的词语,就会使语言单调,缺少变化。注意避复,不仅避免了用语重复,而且能开拓选词的空间,促使作者遴选更加合适或更体现多样化的词语,能显示书面语言经过加工的一些特点,如丰富、整饬、精确、博雅、机智等。

中国文人有避复的传统。

我国古代文人留下了许多利用避复手段营造语言的例子。

例如贾谊的《过秦论》一文,处处都是避复的靓影芳踪。如: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吞二周而亡诸侯……

《赤壁赋》:“侣鱼虾而友麋鹿”。这个句子富有形式美,就是因为它运用了“避复”。

诗歌也是这样。“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如果写作“落花不是无情物”,两句双“花”,听起来就是一片“花”声,岂不大煞风景?

现代著名作家同样对语言的避复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鲁迅的《故乡》中写道:“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上文用“心情”,下文用“心绪”,并非含义上有差别,而仅仅是为了“避复”。

《藤野先生》有一句话初稿是这样写的:“从此就看见许多新的先生,听到许多新的讲义。”后来作者改为:“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显然修改以后,不但避免了重复,而且表达意思更准确了。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是看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老舍《济南的冬天》)

老作家碧野在回忆早年创作历程时,提到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之一王统照对他的教诲:“王先生给我写信,一写就十页八页豆大的字,很认真,很细致。譬如说,对字斟句酌如何下功夫,又如文章的上一句下一句应避免出现相同的字眼,光这一点,就使我终身受用不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第一辑)碧野自己在写作中就很讲究“避复”,如在《天山景物记》,形容山涧的瀑布,就分别使用“银练”“飞练”“水练”等名词、“泻下”“泻落”“冲泻”等动词,避免了词语运用上的单调重复,使语言生动活泼、变化多姿。

以下是我们学过的课文中避复的实例:

156年前,一个叫爱德华·贝尔彻的英国舰长带领士兵占领了港岛,在这里升起了英国国旗;今天,另一名英国海军士兵在“威尔士亲王”军营旁的这个地方降下了米字旗。(《别了,“不列颠尼亚”》)

织成衣服的一缕缕纱,编成袜子的一根根线,穿在身上都是光滑舒适而愉快的。(《包身工》)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故都的秋》)

我囚住这绿色如同幽囚一只小鸟,要它为我作无声的歌唱。(《囚绿记》)

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认清与把握好生命的支柱,才能为生命谱写出最美的旋律。

这是报社让我审稿的一篇中学生习作中的句子。我一看,两句话中都有“生命”,读起来别扭,遂把第二个“生命”改为“人生”。句子成了:

认清与把握好生命的支柱,才能为人生谱写出最美的旋律。

比较起来,“为人生谱写最美的旋律”比“为生命谱写最美的旋律”更准确贴切。人生能确切地感受它的长度,而生命则要“混沌”得多。在避复的实践中,人们能窥探语言的曼妙多姿,也能洞察词语的丰富个性。情况常常是这样,当你为了避复而改换词语的时候,只要用心,总是会带来意外的好处,好像是享受某种语言的“红利”。

享受自然赐予我们的每一缕清风,享受亲人对自己的每一次关怀,享受朋友给自己的每一次问候,享受陌生人送给自己的每一个微笑。

“每一×”在上下文中出现了四次,其中有两个量词发生了变化,没有理由让另外两个量词雷同。为了避免重复,“每一次问候”改为“每一声问候”。改了以后,不但避免了量词的重复,而且更具体生动了。

《殽之战》记叙的是春秋时期秦晋争霸的一场战争,文章记叙得比较简略,却成功地记叙了几段出色的外交辞令。

此文加点的三处,原稿均作“记叙”,显得单调雷同,应加调整。

《殽之战》记叙的是春秋时期秦晋争霸的一场战争,文章叙述得比较简略,却成功地记载了几段出色的外交辞令。

调整后语言有了变化,并且运用更准确,显示了书面语言精于加工调整的优势。

注意:为了避复,不一定要使用同义词或近义词,只要意义有某种联系,在一定的语境中能表达相似的意思,就可以在上下文中用来替换相同的词语。这是因为许多词语本身有一定的弹性,而一定的语境又能影响词语的含意,读者更能根据自己的体会加以补充。

我看见过波澜壮阔的大海,玩赏过水平如镜的西湖,却从没看见过漓江这样的水。

我攀登过峰峦雄伟的泰山,游览过红叶似火的香山,却从没看见过桂林这一带的山。(小学四年级课文《桂林山水》)

“看见”与“玩赏”,“攀登”与“游览”,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近义词,但在这里,“玩赏”包含“看见”,“攀登”就是“游览”。这就为在行文中避复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和广阔的空间。只要你有这个意识就能做到。当然作者的词汇越丰富越好。

下面的句子都有重复累赘的毛病,应当怎么修改?

我和他常常在旁边的湖边散步

可改为:我和他常在近旁的湖边散步

外婆有着一双心灵手巧的手

可改为:外婆有着一双灵巧的手

原来他是来我家回收废品的。我将家中的废品收集好,让他拿走。张大爷拿着废品对我表示谢意,走时还一手提着废品,一边对我说谢谢。(这段话中几乎句句有“废品”,一共出现了4次。)

可改为:原来他是来我家回收废品的。我将家中的破烂收集好,(称好重量,收了钱,)让他拿走。张大爷拿着这些东西对我表示谢意,走时还一手提着那只编织袋,一边对我说谢谢。(原文4次“废品”只保留了1次,意思照样说清楚了。)

我个人在写作中努力追求避复,已成习惯。

2012年我写了一篇散文《美女如云》,最后一段写道:

对于女性,姣美的容貌也许是上帝最慷慨的恩赐,最珍贵的礼物,也是女人最低碳、环保、并且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一个理想的社会,不仅是物质财富极为丰富的社会,也应当是一个美女如云的社会。生了一个愚蠢的儿子和生了一个丑陋的女儿,都是父母之最大不幸。我衷心希望,每一个女人的“美”梦成真,这既是女人的福音,更是男人的福音。

后来我把第二个“福音”改为“幸运”,避免了重复,两个词还能够互相诠释,相得益彰。

避复不只是表现在用词上,而且表现在句式的选择上。每次春节联欢晚会上,冯巩出场总是对观众说:“我想死你们了!”到了2005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主持人要求他不能重复这个句子,他顺口而出:“你们让我想死了!”同一个意思,还有一种说法。琼瑶小说《哑妻》中,这么描写雪儿见到爸爸的情形:雪儿望着父亲,然后垂下头去,找了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是我爸爸?”柳静言点点头,雪儿又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写:“爸爸,你想死我们了!”

下面是用句式变换的方式来避复的例子:

草地变成了明镜似的湖,昔日的湖底成了奇形怪状的石山,它把岩石熔化成沙砾,把峻岭劈成深渊。(《地下森林断想》)

有的是详略的不同:

《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开头描写集中营的环境:“……这里居然阳光明媚温暖,一行行白杨树婆娑起舞,在大门附近的草地上,还有儿童在追逐游戏。”而在结尾处这个描写被略写成:“这里阳光明媚,绿树成阴,在集中营大门附近,孩子们在追逐游戏。”

有的人不爱看张开嘴的猪,有的人瞧见一头猫就要发脾气,还有人听见人家吹风笛的声音,就忍不住要小便;(《威尼斯商人》)

有的是语序的颠倒:

鲍西娅那商人身上的一磅肉是你的;法庭判给你,法律许可你。

夏洛克公平正直的法官!

鲍西娅你必须从他的胸前割下这磅肉来;法律许可你,法庭判给你。

夏洛克博学多才的法官!判得好!来,预备!(《威尼斯商人》)

祥林嫂,你放着罢!

你放着罢,祥林嫂!(《祝福》)

有的说法很容易重复,但有经验的作者变着法儿玩,综合运用详略、语序、句式等手段:

春天一到,卖大小金鱼儿的就该出来了,……

一到夏天,西瓜和碎冰制成的雪花酪就上市了。

秋天该卖“树熟的秋海棠”了。……

一到冬天,“葫芦儿——刚蘸得”就出场了。(《吆喝》)

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避复?是不是一遇到相同的概念就必须“换”词?

有的修辞手法恰恰与避复相反,它们有意寻求或营造相同的字、词、句连用或间歇使用,例如叠音、反复、回环、顶真、同字、排比等修辞手法。李清照词《声声慢》中“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有这样一条短信:你有点灵气,我有点傻气;你有点秀气,我有点土气;你有点香气,我有点烟气;如果你生气,我不会发脾气。这就是所谓“同字”的修辞形式。比较起来,避复是常态的修辞方式,而反复、同字等则是非常态的修辞方式。它们各有不同的修辞效果。显然,避复是在更多情况甚至一般情况下都用得上的语言技巧,可以说是一种更基本的修辞方式。

即使不用修辞手法,写作时对同一个概念也不是绝对不能重复,并不是说在一篇文章中重复一个概念,效果就一定不好。

最近读了一篇托物言志的散文《断崖》,连标题算上,“断崖”一词在文中重复了不下30次。除了偶尔用“山崖”代替以外,作者不惜重复同一个词,自有他的考虑,我想,这是为了凸现一种“断崖”精神,赞颂断崖那种由山崖的溃落凝成的“不屈的姿势”,由庞大的残缺演绎的“高山的伫立”,“在空旷与落寞中总是用自己的身影证明自己的存在”的不甘沉沦的品质。这种品质,作者说,是寻常人难以具备的。作者从多方面、多角度将断崖的历史、特征、品质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同时不停地使用“断崖”这个名词,便构成了文章的主旋律。如果朗诵起来,有一种反复的、强调的、一唱三叹韵味。

然而在文中,有一处是非换不可的:

朴素的断崖远离了灯火的辉煌,坚强的断崖支撑着深情的凝视。水分很少的断崖把每一棵小草都揽在怀里,虽是绝壁,那横长出来的小树和野花却永不停止地渲染着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厚重的寓意写在大地上……

断崖不就是绝壁吗?是,但它们有区别。断崖重在整体姿态,它有高度、体积、模样,而绝壁只是一个“面”。在这里临时换成“绝壁”,恰到好处。它与“横长出来的小树和野花”构成了特写镜头,成为断崖的一个“片断”,成为断崖的精神之一。所以,换与不换是辩证的,一定有非换不可的时候,也一定有宁可重复而不换的地方。然而,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有“换”的准备(就是杨树达说的“恒务变文”),我们要有避复的自觉性,对避复要有一种常态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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