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近年来保密意识逐渐增强,每年也都要接受保密培训,相信大家对保密基本常识都也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基本上还是停留在理论知识层面,尤其是在基层单位,尤其是在遇到紧急情况下,觉得随手用微信转发个文件无关紧要,又是单对单发,谁也不会知道。可是一时的疏忽就有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在什么样的工作内容我们不可以用微信来处理呢?
第一,处理涉密文件要慎重。在日常工作中,带有机密,秘密,绝密,内部资料、禁止拍照等字样的文件绝对不能用手机拍照或者微信转发。每个单位的人员多少都要涉及到类似的文件或者材料,有时候觉得领导不在,文件又比较紧急,最方便的方式就是用微信转发给他,其实这就错了,因为转发的时候有可能手一哆嗦,就转发到说不定哪个微信群里了,撤回不及时,信息一旦泄露,被不法分子截获,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相关人员被处理,根据严重程度接受不同的处罚。
第二,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要慎重。一是涉及到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人员隐私信息不能随便转发。二是内容不实的报道,虚假报道,造谣信息,未经证实的报道等不要随意在微信上转发。三是涉及到国家机密,地方发布的未经公开的信息等不要随便转发。因为近几年,疫情成为了敏感话题,人们普遍对疫情比较关注,发布未经证实的报道,极易造成人们的恐慌等情况,导致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递交汇报材料要慎重。有时候向领导汇报情况,为了方便,直接将写好的初稿从微信上给领导发,其实很多时候材料中很多内容是涉密的,而根据政策规定,有涉密内容的材料是不能通过微信等媒介转发的,一旦泄露机密也是要接受处分的。
第四,日常微信聊天也要慎重。作为公职人员,你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国家形象,尤其是在网络上,千万不要发布虚假信息,低俗信息,谣言信息,误导别人送礼等信息,要以身作则,弘扬社会正能量,还网络一片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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