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相关产品和业务的经营专业化和迅速发展,建立合理有效的经营与分配机制。公司依据业务(或产品)的类别分设不同的事业部,实行事业部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分别核算损益及现金流量,细化成本核算,提高管理和效益水平,在确保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事业部的积极性,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二条 组织原则
(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受董事会委托,行使公司运营权,各事业部在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2)事业部实行经理负责制,各事业部设经理一人,全面负责各部生产经营工作。事业部经理由本人竞聘,公司经营班子考核,报董事会通过。事业部经理采用年薪制,报董事会批准后统一实行。
(3)各部经理视业务需要设置所管理部门的职能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但各事业部人事任免、调动、核定工资等事项,必须依公司的统一规定,由各事业部确定,相关人事手续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三条 管理方式
(1)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对总经理进行总体经营目标的考核,确立奖惩方案。
(2)公司总经理与各事业部签订责任状,根据各事业部所经营产品的经营特点,在年初明确各事业部的经营目标(包括销售收入、到款率、利润总额等指标),确立奖惩方案,并由各事业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3)各事业部自主经营,具有独立研发、生产、销售、采购职能,但各部的生产、采购及销售计划应按月与财务部、办公室沟通,以便公司及时掌握总体运营情况。
(4)各事业部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视业务需要制定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各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需交由公司统一公布、实行。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各事业部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招待费使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坏帐和坏帐予提等制度。
(2)各事业部经理对于本事业部发生的存货、成本费用支出、期间费用性支出项目具有审批权;对于额度内(5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由事业部经理审批。额度外固定资产支出和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应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购入。各部门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权属归公司,但折旧和摊销由各部承担。
(3)事业部间商品的调拨,其内部转移价格按市场经济规律执行或业务发生双方协商确认,(气体净化设备第一次配套脱氧剂按成本价3万元/吨计算)财务部进行相关收入和成本统计。
(4)公司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均包含在按销售收入提取的8%三项费用中,各事业部除每年上缴的利润外,不再承担公司的其他费用。
(5)各事业部间资金余缺可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进行调配。在资金筹措方面,原则上由财务部统一对外,各事业部自行筹集资金需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第五条 资产划分与交接
各部成立之初,依下列方式分配资产与负债:
(1)资金由各部申请,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平衡,作为流动资金转入各部的辅助帐户,到帐后由各部承担相应财务费用。
(2)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依各部实际所需,划分于各部,由各部承担折旧及摊销。
(3)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部,由各部使用并承担资金占用费。
(4)公司现有的应收、应付帐款、预收、预付帐款按历史经办原则分配给各部,并承担相应费用。
(5)对于公司现仍在质保期的项目,公司按该设备所剩余的保修期从质保金中支付,如无质保金项目所需费用由事业部负担。
第六条 分配制度
(1)年度终了结算,超额完成指标的事业部,按规定比例提取超额经营奖,未完成指标的,无经营奖并视情况扣发事业部经理部分年薪。
(2)各部实得的超额经营奖,由各部经理全权分配、总经理核定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3)年度进行中,任何事业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预支超额经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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