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人的Q聊天记录来看。2017年1月18日16时17分,二人聊天记录如下:
甄某某说:“怎么了”
贾某某:“想抱抱你”甄某某发了张图片
贾某某发了个亲亲的表情。
1月18日17时27分,二人聊天已录如下:
贾某某:“上车啦”甄某某:“还没有。”
贾某某:“到车站了?”甄甄某某:“啊。”
贾某某:“一个人”甄某某:“对啊,不然呢”
“这么独立的”甄某某:“一直都这样”
贾某某发了个抱抱的表情。
从以上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贾某某有种把甄某某当女朋友的意思,而甄某某虽没有热烈回应,但也没有拒绝。
之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甄某某也没有把贾某某的QQ和微信删除,只是爱理不理的样子,有时还会解释为什么没空,也会接受甄某某多次发的5.20(谐音“我爱你" )元的小红包。
通常而言,如果女性是完全不自愿发生性关系,认为自己是被强奸的,其对男人会是一种怨恨的情绪,即便因为种种原因不去报警,至少不会继续与男人聊天,更不会详细地去解释自己没空。可能的一种原因是,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半推半就,但内心还是愿意的,此后觉得这个男的不是很帅也不是很大方,也可能因为还有别的男的在交往,就把贾某某作为备胎,不见而但也不想彻底决裂。
7、报警原因是受到性爱视频威胁,但报案时并未指控笫一次见面系强奸
甄某某去报警系因为贾某某以性爱视频相威胁,根据报案记录,其在报案时只是,说“一名自称贾某某的男子,欲约其在某地见面,发生性关系,否则将其性爱视频发到网上”,只字未提“第一次见面被强奸了”。其同学、证人刘某某两次笔录也都证明,甄某某对自己说“今年1月的时候,认识了一名男网友,还跟这位男网友发生了关系”,而不是说“被强奸了”。可见,甄某某并没有认为第一次见面发生性关系是被强奸。
甄某某本来还打算自已见面让贾某某把视频删掉就回来,可见其并不害怕贾某某,可能是担心删掉也会被恢复(因为之前也删掉过) ,所以才把受到威胁的事告诉了朋友刘某某,然后在刘某某的建议下才报警。
四、辩护思路和辩护效果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为,贾某某第一次与甄某某发生性关系为强奸既遂,第二次约见甄某某为强奸未遂。辩护人在介入本案后,根据会见、阅卷的情况确定了辩护思路如下:
1、从贾某某与甄某某系通过探探认识、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在车内、时间系白天及对面就是住宅小区、事后两人继续聊天及被害人报案系收到性爱视频的威胁等因素来看,就贾某某与甄某某发生性关系这次而言,贾某某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否构成强奸,存在诸多疑点。因此,我们认为贾某某第一次与甄某某发生性关系并未违背妇女意志,不构成强奸罪。
2、第二次行为系犯罪预备,贾某某以性爱视频威胁甄某某逼其出来见而,目的是要发生性关系还是厘清两人的关系,证据存疑,即使构罪,也属于犯罪预备。发性爱视频约见而的目的,贾某某前后说法不一。由于对第一、第二次笔录的真实性,贾某某有异议,而甄某某也仅是根据贾某某问她何时来例假推断出贾某某约见的目的是要发生性关系,如此推断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是唯一的结论,因此该部分需要进一步查清,主要是确定前几次供述的自愿性。退一步讲,即便认定贾某某的目的就是发生性关系,由于贾某某还仅是通过QQ、微信等远程发出威胁,而不是当面威胁,对被害人的性的自主权没有造成现实而紧迫的危险,即犯罪行为尚未看手,只是为犯罪创造条件,应属于犯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辩护成果:
经成功辩护,本可能被判处5年左右有期徒刑的贾某某,最终只被判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全案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五、办理强奸案的心得体会
强奸案系传统犯罪,很多时候它的难点不在于法律适用,而是事实认定,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只能归纳,无法穷尽。对于熟人强奸案,可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事前——关注背景
1.两人关系。看有无以下关系:干柴烈火的炮友、风尘中的小姐与顾客、成功人士与爱慕者、久别重逢的旧日情人、日久生情的生意伙伴、眉来眼去的暖昧同事等。
2.碰面情况。比如同事聚餐、朋友聚会、两人约会等。在醉酒型强奸案中,尤其要关注饮酒情况,如酒的种类(白酒、红酒还是啤酒)、酒的度数、酒的总量(几箱儿瓶,每瓶大小)、每人饮酒量、被害人平时酒量,以论述被害人并未醉得不省人事、任人摆布。
3.被害人性格。开朗还是内向、剽悍还是懦弱、开放还是保守,如果性格开朗剽悍,但陈述被强奸过程毫无反抗挣扎、呼救,温顺得像只小绵羊,其陈述可信度就较低。
4.被害人的恋爱与性经历。结合其性格,有助于了解其性态度和报案动机。
5.被害人的夫妻关系。有无信任危机,是否因不被信任而想借出轨予以报复或反击。
(二)事中——关注过程
1.是否清醒。质疑被害人醉酒程度,看是否需要搀扶、需要几人搀扶、走路是否东倒西歪、能否正常交谈,再结合被害人平时酒量、当日饮酒量对其醉酒程度进行综合评判。总体而言,论述被害人清醒与否要因酒而异、因人而异。
2.有无暴力。一般要结合案发后及时的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包括对被害人和嫌疑人,如果检查确实有伤痕,还要细究伤痕是如何形成的,一般要结合被害人及嫌疑人的陈述,还可从两人的身高体型对比角度分析推断,有无形成这种伤势的可能。
3.有无威胁。是否只有被害人单方陈述,威胁的方式和程度如何,是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注意上下级关系形成的制约与这种威胁的不同。
4.脱衣过程。被害人清醒的,又无法证明使用过暴力或威胁的,仔细审查脱衣过程,很多时候被害人的很多说法不合情理,无法自圆其说。比如穿连体裤的,从下往上根本脱不了。又如,有些被害人陈述裤子被脱到膝盖处,然后被分开双腿,强行插人,这在客观上也是无法做到的。
5.性交姿势。女上位、后进式就不可能是压制反抗的强奸姿势;女性主动帮饮酒过度的男性摸硬生殖器就表明该女性主观上系自愿;在轿车的副驾驶座上一般也需要女方配合;用一只手按住两只手也是难以完成的高难度强奸动作。
6.有无呼救。先看有无呼救、逃跑的客观条件,可从白天黑夜、周边人多人少、空间是否密闭等角度分析;再看有无呼救的主观意愿,如果没有,则表明系自愿,如果有,再考虑不呼救的原因。
(三)事后——关注动机
关于事后情况,可以先从被害人的表现来分析。有些案件中,两人发生关系后还谈笑风生,周围的人都误以为是情侣;有的两人系隔壁邻居,还帮忙清洗有精液的内裤;还有的虽然扭扭捏捏找理由拒绝见面,但也不拉黑对方微信或QQ,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但与被强奸后的怨恨情绪又不同。接着,就要重点分析报案动机。
1.被家人识破。因被丈夫、男友、家人识破,为了维系家庭和名誉,女方会称被对方强奸,很多案件还会有谈判要求赔偿的过程,然后价格谈不拢就报警。
2.敲诈不成告强奸。最常见的是仙人跳,仙人跳就是先由女的勾引他人,开房完事后,女方的同伙冲人房间,要求赔偿补偿,若男方不愿意,就告强奸。
3.嫖资纠纷而引发。有的是少给或不给嫖资,有的是女方要求过多。双方纠缠不下,女方报警。
4.恋爱不成告强奸。部分新时代的女性很有个性得到了男人的身但没得到心,于是反告强奸。
5.设计圈套陷害。嫌疑人的仇家或对头,为了陷害嫌疑人,找女的勾引嫌疑人,然后报案称被强奸。
6.纯粹出于报复。由于工作上遭受辱骂、生活中过于霸道等,纯粹出于报复而报案。
(四)如何增强辩护说服力
律师的工作就是说服司法官员。那么究竟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增强说服力呢?
1.借助平台。如果要说明案件中的交友软件定位暖昧,可引用软件自己的广告语和知乎等论坛对软件的评价。
2.提供证据。虽然证明犯罪的举证责任在控方,但如果辩护人主动提交相关证据,特别是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手机暖昧视频等客观性证据,辩护成功率将大大增加。
3.模拟场景。通过场景模拟,并拍摄视频提供给司法官员,以充分说明被害人所说的脱衣过程、强奸姿势不可能发生。
4.行为与时间推演。如通过行为和时间的推演,反驳女方提出的未要钱、马上报警的陈述。
5.数理分析。通过《酿酒科学》等专业杂志关于醉酒程度的酒精含量及行为人表现,分析被害人所谓的醉得不省人事是否具有可信性。
6.提供判例。在做罪轻辩护时,整理好相关的判例,列成表格,完整判决书附后。判例优先选择同法官,如果没有,接下来依次为同法院、同市同省、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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