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民事还是行政,在纠纷发生后,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都会选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已经成为人民的一般性常识。
当然,并不是说超过时效就没有起诉权,只能说超过时效,起诉者会丧失胜诉权。
那么,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有哪些规定呢?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因情形不同诉讼时效也不一样。张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整理归纳如下:
1、直接起诉的: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复议的案件:15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的:60日。
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60日规定的限制。
4、未告知诉权的:2年。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决定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年。
5、最长诉讼时效:不动产案20年;其他案件5年。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注意以下四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延期由人民法院决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3、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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