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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同法:这3种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无法履行!

很多读者朋友们在面对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时,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合同是否是有效的,其实潜台词就是认为合同是有效的,那就可以顺利的履行下去。确实大部分的合同是这样的,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是所有有效的合同均可以履行。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影响因素不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除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是否有效法律中亦有明确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但实际履行过程中因为履约能力、客观情形的变化、法律政策额调整等等因素,均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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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的几种合同有效但无法履行的情况

1、夫妻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的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登记一方将房屋出售,另一方却不知情且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属于无法履行的合同,购房人可以要求进行损失赔偿。这属于典型的合同有效,但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2、限购政策的影响导致没有购房资格

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该法律必须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限购政策一般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成为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所以违反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违反限购政策,无购房资格的,房屋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也就是合同无法履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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