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乐山警方】;
男子捡到手机
竟动起歪心思
用“别人的钱”买“自己的东西”
自欺和贪欲带来恶果
最终
男子被乐山公安查获
近日,沐川县大楠镇居民王某(化名)不慎将手机丢失。再三找寻无果后,王某(化名)换了新手机并补办了电话卡,卡刚装好,就收到了一条来自某网购平台的订单交易,订单显示王某(化名)网购了一部价值12299元手机,可自己并未网购,还没等王某(化名)想明白,王某(化名)又收到了一条手机充值200元话费记录。
接连两次消费记录,王某(化名)意识到可能有人正拿着自己丢失的手机在消费,立即向沐川县公安局大楠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派出所火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锁定李某(化名)、周某(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辅警在乐山将李某两人抓获。
李某两人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两人因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无独有偶,马边县也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
1月6日下午,彭女士在马边县民建镇华西大道逛街时,不慎将手机遗失。1月7日,彭女士购买新手机,登录微信时发现旧手机遗失后有3笔交易记录,共计1097.2元。彭女士立马前往派出所报警。通过摸排走访,民警基本确定彭女士的旧手机被银某某与骆某某捡到,遂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讯问中,银某某与骆某某对盗刷他人微信账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银某某行政拘留9日,对骆某某行政拘留10日。银某某与骆某某将捡到的手机和消费的1097.2元还给了受害人彭女士。
2月8日上午,市民彭女士来到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民建派出所,将一面写着“人民警察破案神速 热情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中,感谢他们帮助自己找回手机。
乐山公安提醒您:手机丢了先做的6件事
1、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
2、致电银行冻结手机网银;
3、手机绑定过支付宝,拨95188挂失;
4、微信用户冻结账号;
5、修改微博、微信、QQ等密码;
6、到手机运营商处补手机卡。这6件事请千万记住了!手机丢了已经很虐心,不要因一时疏忽遭受更大损失,发给更多朋友看到吧。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