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说科学不够稳定的人往往以为知识的确定性别有来源,而且这种来源在性质上与科学不同。例如,先验。但所谓的“先验的知识”,就是不靠感觉经验而成立的知识。这类知识,解析起来无一不是约定俗成之结果。所以,这类“知识”的确定性是约定的确定性。离开了约定,无确定性可言。关于经验的知识,没有必然可言,只有盖然。从逻辑的眼光看,我们要获取经验的知识,只能借试行错误来摸索。自称知道整个宇宙的图像及其发展的趋势者,无一不是玄学的妄人。
有人也会质疑杀人利器都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但是,科学最基本的部分不是技术,而是态度与方法。在事实上,许许多多人在心理状态上是迷信的、义理的、社会神话式的,而在手段上却是采取科学技术。这就是最文明的工具被操纵于最野蛮的头脑,科学是没有义务负责的。
质疑5:有人说,科学只能对付可度量的事物。因此科学易将不能度量的事物“解释掉了”。
正解:所谓“不能度量的事物”,是先天地不能度量,还是在技术上不能度量?如果说是先天,那么根据何在?如何证明?如果说是技术,那么就不能证明它在原则上不能度量。
如果某一时期的技术水准不足以度量某一事物时,那么我们没有理由说在日后技术水准进步时我们不能度量它。
定量思想乃现代文明的标记。有而且只有将研究的题材度量化,知识的精确程度和互为主观的程度才可增加。
质疑6:有人说,科学从来不能够“说明”经验现象。科学只能“记述”经验现象。因此,现象以外的实在世界也就非科学所能及。
正解:为什么耳之所闻目之所见偏偏不是实在的,而心里所想的形式就一定是实在的呢?为什么是实在的必须是在思议中永恒不变的,而在思议中不是永恒不变的便不是实在的?“现象”和“实在”之划分线又在哪里?何以可感觉的是表面的,而不可感觉的则是在背后的?何以“现象”一定次于“实在”?
从认知的层次着眼,把宇宙分作“现象”和“实在”而又轻重扬抑于其间,根本是毫不相干的举动。要说是“实在的”,则凡有的,包括可感觉的及可思议的,都是“实在的”。如果我们要玩弄命名的自由,那么,我们要说凡存在于宇宙之间的都是“虚幻的”,我们说感觉世界是“虚幻的”,可思议的形式同样是“虚幻的”。科学是认知的活动及其产品。因此,“实在”与“现象”之分,对于科学也毫不相干。科学既不研究“实在”,也不研究“现象”,它只研究可经验项。
质疑7:有人说,科学与宗教不相容。
正解:这一批评是否为真,视条件而定。如果宗教代替知识或侵入知识的园地,那二者确不相容。反之,二者可互为补偿。历史上,二者之间之所以常常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系出于二者都没有守定“分土而治”的原则。
质疑8:有人说,科学对于现代文明的种种罪恶和失调之处应负责任。科学制造毁灭性的武器,科学技术之应用,造成人类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种种病症。因此,人类愈金华,道德愈堕落。
正解:世界之所以发生种种罪恶,系出于政治和经济不适合大多数人之良好的生存所致。政治和经济为什么不适合大多数人之良好的生存呢?因为不依照科学。在世界许多地区,该夹杂着多少不合逻辑的成分:关系于众人祸福的权力要靠流血抢夺。多的以后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他们借此满足私欲,大家的生活资料被用作权势屈从的交换。教育被当作灌输社会神话的工具……凡此等等,无一为科学提供。
从前,社群靠祭司、圣人、贤哲之言作生活的指导原则。显然,这些人所言已不适用于新的形势,所以社会败像毕露。欲救此弊,必须拿严格地科学知识代替前人的教言。
质疑9:有人说,科学的知识对于真理是中立的。研究纯科学的人是居住在象牙塔里。因此,科学家容易对当前的人生切要问题漠不关心。
正解:科学的理论研究必须不受实际需要左右。稍为之所左右,理论便为之歪曲。实际问题可以刺激理论研究。但不许可的,只是在做理论研究时,把实际需要的动机掺杂进去,左右结论。所以,攻击“个人兴趣”,轻视“纯技术观点”,都是无的放矢。
质疑10:有些人说,科学方法在说明、预断并控制物理现象时固然极其成功,可是,在研究有机事实时则成功极少,而科学研究心灵现象和社会现象更无成功的希望。物理科学的方法,即使不是唯物主义,也是机械主义的,因而不免忽略了许多重要的非物理因素。
正解:如果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科学方法以外,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呢?时至今日,我们不能相信玄学可以解决科学所不能或尚未解决的问题。如果所谓“机械式的”解释,指寻求一定的定律,那么它依然是一切科学所不可少的程序。
质疑11:有人说,科学不能决定价值。因为,充其量说,科学只能发现世界的真相,它从来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
正解:即使科学不是或不可能是伦理价值决定之充足且必要条件,至少是个必要条件。我们要做伦理价值决定,必须在科学所提供的经验知识基础上,否则便是盲目决定。理智成熟的人必须依照人的需要、欲求,以及社会状况等因素,来决定伦理价值标准。
科学共同具有的特征 1.互为主观的可检证性: 所谓“互为主观”,即一个命辞或概念为不同的个人所了解或应用。依此,所谓“互为主观的可检证”,即一个命辞或概念可以为不同的个人所互相验证。这种办法,可以使科学免受个人或文化的偏见所支配,可以帮助我们把科学活动与非科学活动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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