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律师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中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1、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审查法律文书;
3、草拟、修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和内部规章制度;
4、帮助建立合同管理内部机制;
5、就经营管理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出具可行性报告;
6、针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出法律建议,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以律师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8、举办法律讲座和法律培训
9、根据财务资料,分析债权,代理追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
10、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1、适时宣讲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12、帮助企业设立法律机构,指导其日常工作;
13、进行相关合作伙伴、客户的信用调查;
14、帮助客户建立和完善规范运作机制
15、担任谈判代表
16、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二、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顾问
1、担任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改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改制法律意见书;
2、担任公司并购、重组、资产置换、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专项法律顾问,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3、担任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企事业单位其它法律事务
1、为公司 (企业)设立注册、变更、终止登记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为公司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等提供法律服务;
3、代理公司(企业)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海关、房屋土地、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4、代理公司(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5、代理公司(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法律业务;
6、代理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四、证券法律事务
1、为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股权质押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2、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挂牌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证券公司证券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挂牌进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私募债募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金融投资
1、担任公司投融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①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尽职调查报告 ③资信调查报告④法律环境调查报告等;
2、担任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3、担任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六、知识产权
1、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植物新品种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著作权登记;
2、代理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
3、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
七、招标、投标
接受委托,为①政府采购 ②建设工程③技术交易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⑤外国政府贷款 ⑥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八、建设工程
1、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法律服务,出具①立项报告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服务,出具招投标标书;
3、代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九、房地产
1、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承(发)包提供法律服务
2、为商品房预售、销售、按揭提供法律服务
3、为房地产物业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投资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十一、涉外业务
为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②国际贸易 ③涉外合同 ④涉外融资 ⑤涉外知识产权 ⑥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十二、保险
1、为当事人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
2、为当事人代办各类保险业务
3、代理保险索赔、保险理赔、保险追偿等事宜。
十三、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四、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五、律师见证
1、各类合同行为见证;
2、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的见证;
3、婚姻、继承、财产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见证;
①分居协议见证 ②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见证 ③遗嘱继承见证 ④指定遗赠见证⑤财产赠与见证 ⑥财产转让见证 ⑦各种民事侵害行为见证
4、招标、投标、开标、拍卖等其他法律行为的见证;
5、文件原本同副本、译本、影印件是否相符的见证;
6、各种代理、委托关系的见证;
7、证据保全见证;
8、当事人委托办理的其他见证事务。
十六、代理公证
十七、法律咨询、调查、代书
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合作伙伴或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资信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3、代书各类法律文书。
十八、签发律师函
就相关法律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来源:法务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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