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古典小说和影视剧中,经常出现古代女子卖身葬父的情节,这便让许多人产生质疑,为何非要卖掉自己才能给父亲治理丧事?
如果家里很贫穷,已经到了买不起棺材的地步,难道就不能自己挖个坑埋掉吗?实际上在古代,这是行不通的,我们能想到的,古人也能想到,古人卖身葬父实属无奈之举。
都已经到了卖身才能为父亲举行葬礼的地步,可见此人已经是走投无路,但凡他还有其他办法,也就没有必要去卖身,自己挖坑葬父更是不现实,也无法做到。
要知道在古代卖身是要签卖身契的,一旦签了卖身契,便意味着从此失去了自由,沦为主人家的奴仆,只要主人家没有解除卖身契,便要一生为主家打工干活,他的后代也是如此。
古人既然决定要卖身葬父,已经考虑到其中的带来后果。尤其是一些穷苦人家的女子,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她们更加没有能力,只能选择卖身葬父。究其原因是古人更加重视孝道,也不得不这样做。
对于卖身葬父的意思不难理解,是指家境贫穷,以至于父亲去世后没有钱财去安葬父亲,最终通过售卖自身得到钱财,用以安葬父亲。
卖身葬父的大多都是一些走投无路的贫穷流民,如果是本地人,他们还可以找亲戚朋友帮忙,亲戚朋友能伸以援手,借给一块土地和些许钱财,便可以为其父亲举办葬礼,完成孝道。
所以沦落到卖身葬父的古人,大多都是一些外乡的流民,或者在本地已经没有了亲属朋友,再或是亲戚朋友家也很贫穷,帮不了什么忙,不得不卖身葬父,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是例子。
朱元璋本名朱重八(因家族兄弟中排行第八),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家中本就没有什么钱财,加上又发生旱灾、蝗灾和瘟疫,对于本就一贫如洗的朱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几个兄弟在灾祸中先后去世,家中只剩下朱元璋和其二哥。但家中已无钱财为父母亲人置办棺材,就连一块埋葬亲人的土地都没有。
最终还是邻居刘继祖拿出一块地,给朱家作了墓地,朱元璋和他的二哥才将父母亲人埋葬在刘家的土地上,不过没有置办棺材,更是连张草席都没有。
因为朱家已经没有钱财去置办这些,朱元璋自己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兄弟二人只能找来几件破衣服包裹住身体,草草埋葬了亲人。
以朱元璋葬父的例子,便能看出古人卖身葬父实属于无奈之举。朱家已经贫穷到连一块埋葬亲人的土地都没有,还如何能做到挖坑埋葬亲人呢?
要不是朱元璋的邻居刘继祖发了善心,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可能也只有卖身葬父了,要不然朱元璋的父母恐怕都不能入土为安。
而邻居刘继祖也因此善举得到了朱元璋的厚报,朱元璋埋葬亲人后,便去当了和尚,后参加了义军,最终一步步开创了大明王朝。朱元璋回到老家后,便追赐刘继祖为义惠候,萌及子孙。
古人卖身葬父是因为要尽到孝道,孝道是中华民族尊奉的传统美德,也是其中的基本元素。孝道文化不仅包括了敬养父母、生育后代,还要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
古代官府对于敬老养老问题也是格外重视,汉朝推行的便是“以孝治天下”,为此采取了许多奖赏孝顺老人的办法,用以激励百姓尽力孝行,培育养老、敬老的社会风气。
汉武帝时,还实行了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举孝廉”制度,孝廉即孝子廉吏,意味“孝顺亲长,廉能正直”。如果没有尽到孝道,那么就很可能无法通过举孝廉的方式入朝为官。
《孝经·五刑》记载:“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不孝在古代也会被处于刑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处以极刑。并且古人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可见死在古人看来是重大的事,如果连父母的葬礼只是匆匆一埋,便会被人认为这是有失孝道。
而且对于沦落到卖身葬父的人来说,他们也无法做到挖个坑就匆匆埋葬自己的父亲。他们如果有土地,完全可以变卖土地田产来换取钱财,埋葬父亲,何必要去卖身葬父呢?
那么挖块荒地行不行?答案还是不行,因为古代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田地属于私有财产,而荒地也不是无主之物,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没有开垦的荒地是属于皇帝的。
没有官府的首肯,开垦荒地是行不通的,而私自开垦荒地被发现后,会被官府处以刑罚,并且还要被收回去。但无论如何,即便再贫困,也要安葬自己的父亲。
连父亲都无法安葬,就是不孝,对于不尽孝道的人,不仅会被他人唾弃,还可能会被官府加以惩罚,试想这样的人,在古代如何生存。所以那些贫穷人家的孩子,就只剩下卖身葬父一条路可走,还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赞美。卖身葬父的人物原型便是人人称赞的大孝子。
卖身葬父的人物原型最早出自于《二十四孝》中“董永卖身葬父”的典故。
董永是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博兴县)人,在少年时便丧母,后为躲避战乱迁居安陆(今湖北),但到了湖北没多久,年迈的父亲就身患重病,在行医后还是不见好转,最终离开了人世。
董永虽然很悲痛,但安葬父亲属于头等大事,奈何家中贫穷,又是漂泊之身,无亲属朋友能帮忙,董永根本没有钱财置办棺材,安葬父亲。在无计可施之下,董永不得已卖身为奴,换取钱财用以埋葬父亲。
相传此事发生后感动了上天,天帝便派下自己的七女儿帮助董永,天帝之女为董永织布赎身,董永因此成为了自由的农人,而当地也改名为“孝感”(今湖北孝感)。
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便记载到《二十四孝》一书中被代代相传,以此激励做人要讲孝道、要尊老、敬老、孝老。此后穷苦人家的子女在没有能力埋葬亲人的情况下,便会选择卖身葬父。
并且古代的殡葬仪式是比较冗杂的,需要举行的仪式也多,并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尤其是那些卖身葬父的贫穷人家子女。对于现在的我们何尝不是,一块好的墓地,其价格也很是不菲。
大家对古人卖身葬父此事怎么看?
文/历史紫陌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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