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大多属于民事纠纷,属民间借贷或买卖合同纠纷,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数额限制。做律师时间久了,发现特别有意思的一件事:许多朋友,能报案,就不想打官司;能投诉,就不想申请劳动仲裁。
渐渐地,这里面的规律性似乎显现出来了:报案,报了就行,警察出面讨钱,不用自己参与对抗;投诉,投了就行,监察员出面讨钱,不用自己参与对抗。但是,打官司(诉讼)或劳动仲裁,都是需要自己花时间、花精力,或者花钱(请律师)才能解决的。
没错,从成本上来说,这是理性的选择。但容易只看到显性成本,看不到隐形成本。一旦隐形成本超过显性成本,你可能被坑了都不知道,因为根本看不到呀。
以民事诉讼为例: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法律上可能是民间借贷或其他纠纷,反正不管什么纠纷,就是欠钱没给,典型的民事诉讼。以为有事都可以找警察,结果找了警察发现根本没用,还是得自己上阵,通过打官司来维权。
但你这时候可能已经错失了很多机会。如果你从纠纷刚刚产生的时候就咨询律师,也许很多更有利的证据甚至财产线索都已经在掌控之中。而等到你自觉“走投无路”报警时,一般对方都已经不理睬你了。这时候去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提前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上可能没法突出你的有利地位,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有自己的证据逻辑,它的中立、它的不偏不倚,不一定是维护你的权利,法律的公正就可能会误伤你,导致有理还输了官司。
在这里,盲目选择报案的隐形成本就是:错失良机、路径错误,可能产生机会成本,原本可以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却没有把握住时机。
打工人的苦衷,身处办案一线的律师何尝不懂?但在维权这件事上,千万不能等、靠、要,千万不能寄希望于躺平了让人家帮你免费劳动。无非就是打官司,打就打,怂什么?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