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是镌刻在游子身上不变的符号,是连接游子与故乡的情感纽带。常有若干词语被看作某地方言的代表,寥寥数语便能唤起乡愁,引起共鸣。
近日,一份展现河南省内不同地区应答语使用状况的“河南方言地图”引起热议。该调查显示,表示肯定和赞同的“中”是中原官话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答词。
“中”不但是河南的“语言名片”,也是中原文化的典型代表。它承载着华夏民族“尚中”的价值观念,反映了中原文化的历史变迁,是对古代雅言的传承。那么,“中”如何由空间方位词转变为表示肯定的应答语?
“中”表应答,使用频繁
河南方言中,“可以、好、能”等意义可以使用“中”和“管”来表达,其中“管”主要出现在商丘等豫东地区,“中”在河南全境使用。
“中”表示肯定和赞同,通常用以应答,比如,“A:明儿(明天)一起去学校吧?B:中,明儿我喊你。”这里的“中”是肯定的回应,表示同意对方的邀请,若表示否定应答则直接使用“不中”。
“中”还可用在句中表示“可以、行、好”。此时“中”相当于形容词,可以进行正反重叠表示疑问,如“这枣中不中吃?”,即是询问“这个枣好不好吃?”。“中”也能受到否定词“不”的限定,表示否定之意,例如“这个叫法不中听”。表示“行、好”的“中”还可以受到程度副词“真”的修饰,加深肯定的程度,例如,“这饭做得真中”,即是夸奖“这顿饭做得真好吃”。
表达肯定意义的“中”使用不限于河南,东北官话、兰银官话等多个北方官话区都有使用,南京、武汉、厦门等地的方言志和方言材料中都有记载。比如,《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中记载南京的江淮官话中有“这件事不中,我偏要试试”的表述;厦门方言属于闽方言,也有“穿得这般模样,勿会中看”的语句。
可见,“中”表示“好、可以、行”等意义活跃在许多地方的语言生活中,而表示肯定应答的“中”在河南使用频率极高,在外省使用较少,因而成为最能代表河南的方言词语。
“中”表肯定,历史悠久
“中”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意为“旗帜立于中”,也可表示“左右的中间”。“中”最早表示具体的方位,与上下左右、东西南北等相对,这一意义沿用至今。
“中”表示“可以、好、能、行”等意义在古代汉语中就已出现,且使用广泛。《说文解字》:“中,内也。”段玉裁注:“中者,别与外之辞;别与偏之辞;亦合宜之词也。”引申为“得、当、均、半”等意。
“中”表示“可以、恰当”的意义在先秦已经出现。春秋战国时期,在儒家语录体经典《论语》中,“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意为“礼乐如果不能兴盛,刑罚的执行就不会适当”,这里的“中”表示“合适、可以、恰当”。刘邦在《手敕太子文》中写道:“尧舜不以天子与子而与他人,此非为不惜天下,但子不中立耳”,这里的“中”表示“可以、能够”之意。《宋书》中有“可筹量粗为中否之格”的表述;南朝佛教文集《弘明集》也出现了“今付往,足下力为善寻,具告中否”的表达,这两例的“中”都表示“可以”,与“否”对举组合为“中否”,意为“可否”。北魏时期,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中也出现了相关用法,“腊月初作,任为五味腊者,皆中作,唯鱼不中耳”,前一个“中”与动词“作”组合,表示“可以作、适合作”,后一个“中”之前有表示否定的“不”,表示“不行,不可以”。诗词等韵文中也有“中”表示肯定的用例,如唐代王建所作的“美人停玉指,离瑟不中闻”(《荆南赠别李肇著作转韵诗》),“中”意为“合、好、行”。
“中”表示应答多出现在口语中,书面语记录不多,但也能从古代文献中略窥一二。比如,两宋之交的庄绰在其笔记小说《鸡肋编》中记载了“中”作为批判之辞的轶事,“故士大夫有求请差遣,得判'中’字者,更无不得之理”,可见判定为“中”是对事件的肯定。蔡京为相时,为博时誉,凡有人乞求,都当面写“中”,但同是“中”字,不同字体表意不同,“有真、行、草之殊,堂吏阴识其旨意,得失稽留,不言而喻”。元明时期的杂剧和小说雅俗共赏,其口语描写较之前增多,“中”的使用也更频繁,用法与现代河南方言也几无差异。比如,《二刻拍案惊奇》采用了“中”正反重叠的格式表示疑问用法,“我晓得文字中吃的不中吃的?”清代之后,“中”表示“行、好、可以、能”等意义的用例明显减少,但仍在河南、山东、河北等部分北方地区的方言中得到传承。
“中”蕴涵多样文化内涵
“中”表示肯定并用以应答经历了空间意义到心理意义的转变,表现了中华民族“尚中”的思想。
因与四方都有直接联系,处于重要的枢纽位置,“中”有了高于四方的含义。比如,春秋时期行军,分左中右或上中下三军,主将位于中军。《周礼》中记载中国先民“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地中”指大地的中心,在“地中”上建立的国家即为“中国”。《尚书·禹贡》中,天下以地理为径,分为九州,由于豫州位于九州的中心,豫州便又名“中州”。现代汉语中的“中华”“中原”等词中的“中”便是源自空间上中心、中央之意。
孔子继承了殷周先民的“尚中”思想,并将其融于自己的哲学、政治和伦理观念中。“中”开始引申出心理意义的主观评价,成为儒家思想中重要的哲学范畴。
“中”在心理意义上的评价序列里位于中央、中心的位置,成了“不偏之辞”,进而引申出“与……相符合”的意义,成为“合宜之词”。“中”是与标准恰好相符,是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这一标准可以是客观的规定,也可以是主观认定。“中”不是消极的折中主义,也不是逃避现实的精神胜利法;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间状态不是“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也不是“中”。“中”是尊重和运用客观规律,发挥个人努力达到完美的状态。“中庸”一词体现的就是这一积极状态,过无不及,恰到好处,合乎常道。
综上,“中”在古代汉语中已大量使用,反映了从“空间居中”到“符合某种标准”,从“适合”再到“可以、行、好”的语义引申基本规律。
(原文刊于《光明日报》2020年7月4日12版。作者:司罗红,系郑州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樊留洋,系郑州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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