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纳税人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今天小编就以案例的形式给你讲讲未开票收入和其他收入如何申报。
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
申报表应这样填:
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该如何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1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1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如何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星红(010)61930073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