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正文

名誉权不等于荣誉权

名誉权不等于荣誉权

初二《思想政治》在讲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这部分内容时,涉及到了“公民的名誉权”与“公民的荣誉权”这两个概念。二者虽然仅有一字之差,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主要区别是:

一、二者的含义不同。公民的名誉权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指公民的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工作才干、信誉声望等方面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总体评价。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公民的社会地位和尊严,是人的的是人的第二生命。因而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詆毁他人的名誉。

公民的荣誉是公民在学习、生产、工作或战斗中,因表现突出、成绩卓越而获得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人民卫士、三好学生等。这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赞美称号,属于一种精神鼓励,是一种特殊的名誉。公民因获得荣誉称号而享有荣誉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

二、二者的范围不同。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权利,不管公民的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工作才干如何,也不管公民对国家社会做出的贡献大小,公民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荣誉权则不同,并不是每个公民都享有荣誉权。只有那些在学习、工作、生产或战斗中做出贡献、成绩卓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公民,因获得荣誉称号才能享有荣誉权。当然,这与公民个人辛勤工作、长期奋斗是分不开的。

三、二者取得的方式不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对自己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取得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公民一出生都享有的一项人身权利。

荣誉权并不是公民一出生就能享有的,每个公民虽然都有获得荣誉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个公民最终都能获得这项权利。公民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而且在劳动中表现非常突出,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并受到国家或社会组织的表彰,授于荣誉称号才能取得这项权利。因而荣誉权的获得是有条件的。

四、二者受法律保护的内容不同。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否则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荣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维护自己荣誉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当然,如查实某人的荣誉称号是通过欺骗手段得来的,或某人有违纪犯罪等行为与获得的称号不再相称,有关部门可通过合法手段撤消或剥夺这一称号。 本人发表于2003.9《思想政治课教学》

你可能想看: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