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剂量,一般是指每一味干燥后的生药“饮片”在汤剂中的成人一日内服量,另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药物用量关系到用药的安全有效,病轻药重,药力太过,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药力不及,贻误病情。因此,必须根据药物的性能、配伍的关系,剂型的种类,处方药味的多少,更要结合病情的轻重、体质的强弱、年龄的大小予以全面考虑而酌定剂量。中药的用量,也是各种秘方的不传之秘。
一般说来,在确定使用药物剂量的时候,应从下列四个方面来考虑:
1、 从“药物的性质”来判定剂量:在使用剧毒药物时,用量宜小,并从少量开始,视症情变化,再考虑逐渐增加,一旦病势已减,应逐渐减少或停服,以防中毒和产生副作用。在使用一般药物时,对质地较轻或容易煎出的药物如花、叶之类,用量不宜过大;质重或不易煎出的药物如矿物、贝壳之类,用量应较大:新鲜的药物因含有水分,用量可较大些,干燥的应较少些。过于苦寒的药物,多用会损伤肠胃,故剂量不宜过大,也不宜久服:
现在临床处方,一般用量大致如下:
(1)一般药物:干燥的药物5~15克(如麻黄、荆芥、知母等),新鲜的药物30~60克(如鲜茅根、鲜生地等)。
(2)质地较轻的药物:1~3克(如灯心草等),或3~10克(如薄荷叶等)。
(3)质地较重的药物:10~30克(如熟地、何首乌等),或30~60克(如石膏等)。
(4)有毒药物:毒性较小的用0.15~0.3克(如雄黄),毒性较大的用0.003~0.006克(如砒霜)。
(5)其他用量:一条(如娱蚣、壁虎)、三只(根)至五只(如葱白、南瓜蒂等)、三片至五片(如生姜)、一支(芦根)、一角(即四分之一张,如荷叶)、数滴(如生姜汁)等等。
2、从“剂型配伍的不同”来判定剂量: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入汤剂比入丸剂、散剂用最要大一些;单味药的“单方”使用时用量稍大,在复方应用时比单味药用量要小一些。在复方配伍使用时,主要药物比辅助药物用量要大些。
处方用药多时,其中的单味药剂量宜小;处方用药少时,其中单味药剂量宜大。作酒剂、浸膏剂时剂量宜稍大。
3、 从“年龄与病情”来判定剂量:成人和体质强实的病人,用量可适当大些;儿童、妇女产后及体弱患者,剂量宜酌减。病情轻者,不宜重剂;病情较重者,剂量可适当增加。一般5岁以下的小儿用成人药物的1/4。5岁以上的儿童按成人用量减半服用。
病情轻重、病势缓急、病程长短与药物剂量也有密切关系。一般病情轻、病势缓、病程长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势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4、 从“季节、地域的不同”来判定剂量:夏季发汗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不宜多用,冬季发汗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药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药则用量宜轻。
大自然辽阔宽广,每个地区的人们对于药材的敏感性亦不同,像我国东北地区在使用发汗解表药时用的量一般要比南方地区多,西北地区用滋阴药一般也要比东南地区多些……
综上所述,中药处方中,除了剧毒药、峻烈药、精制药及某些贵重药外,一般中药常用内服剂量(即有效剂量)约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剂量为15~30克,新鲜药物常用量为30~6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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