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的目的、内容与性质
谈判目的、内容与性质的确定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谈判的难易、需要投入的精力、已有资源的应对能力以及要达成的最终目标等。这些因素对于谈判策略的选择以及有效地组合都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因为策略的使用不是更多基于意愿而是与实际情况的恰当匹配。
二、谈判双方的实力对比
谈判双方的实力对比主要包括两种情况:势均力敌与不对等。而不对等中也包括己方居于优势地位和己方处于劣势地位。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策略选择会有较多的选择空间,应进行更多地策略组合,强调稳健、务实的原则。在己方居于优势地位时可采取较为压倒性的策略,迅速巩固已有的优势,但也要注意防止对手的反扑,同时得饶人处且饶人。而在己方处于劣势时出奇的策略可能更为适当,但同时应聚焦最核心利益的获取而不应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三、谈判双方的关系
谈判双方的关系一般可分为友好、一般和对立三种类型。友好的关系强调在策略使用上既要保证既得利益,但同时要努力维护双方的友好关系,杀伤力过强的手段不宜采用。一般关系可适度发力,以既得利益为重,但也尽量谋求双方关系的可持续性。而对立关系则需要必要的步步为营,保持高度的警惕,在关键利益上寸土必争,但也不必杀伐之心过重而过犹不及。
四、谈判对手的特点
从不同维度,谈判对手的特点可以有多种划分:有人可能是谈判老手,有人可能是稚嫩新人;有人可能是性格温和,讲求和气,有人可能是性格暴烈,凡事寸土必争;有人可能大局观极好,有人可能却非常看重细节……总之首先要知己知彼,其次才能对症下药。毕竟谈判的成败与否,以及最终可能获得利益的多少都与谈判对手存在非常大的关系,因此策略的制定离不开对谈判对手特点的深入分析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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