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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經二十四篇】第十四篇

十四、用借篇

  借於一十,還於十一;借在一時,還之有期。凡借者,借在不察,借在難見,借在不知不覺。借於可知者,在於有物,在於有形;借在不可知者,在於非物,在於無形。上借無物,其次有物。故,借之貴者,在借大於無形,若江上浮萍,若順風飄蓬,借於順勢而人無可覺知也。
  狐假虎威,借其威也;螻蟻擒蟬,借其合也;螳螂補蝶,借其惑也;智者行商,借其象也。虎有威,故可借;蟻有群,故可借;螳螂有色,故可借;智者象形若水若氣,故可借。夫人者,智慧之精也,學能天地萬物,禽鳥蟲獸皆可傚。是故,智者行商,可以借其象也。
  借於無形者,諸如借情,借事,借勢,借威,借力,借好,借惡,凡可利於行者,無所不借。
  借之下者,諸如借財,借物,借材,借地,此借之於可察也,其借必還諸於利,無還於利者失信也。唯權者不可借,借他人之權者,必喪其信,散人心,反受諸害。
  借者戒借於公器,借公器而獨用者,眾易反之。是故,借之在無形,不可借於可見之處,借在眾所無可反之處。是以借在可正之名,然後可行。
  借者,在借己可利,然後還己之利。是故,借者一增一減,無功無德,行而不意反損其利。
  借之用而似者,若憑也,若藉也,若藏於潮流之間,若隱於群馬之中。其借必先使己之形,象似其眾之形,然後可藏隱於無形,藉之順向而用之。故,借若憑藉者也。
  是故,商之用於借字者,非真借而使消減也。其借必有來去,借一十則還於十一,借草木十株則還於十一株。借以算先,計可還於生息之時,計可還於消減之量,然後可一借再借,循環不息不滅矣。
  借之危者,在借之積累。借之積累,無從還也;循環之損,不敷一時還也。其危若行蛛絲之上,若履薄冰之間,故借不可積累也。戒矣,戒矣。是故,今日之勞,無多借明日之力;今年之耕,無逾借明年之穀。
  故曰:借市井之利者,還益於利;借人民之怨者,還惠於怨;借災禍之勢者,還福於勢。則可善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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