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儒、释、道“三教归一”朝廷的政策基础
秦汉以降,中国社会已成帝王专制的大一统社会,如何对待各种思想和宗教派别则是关乎社会稳定之大事。秦之速亡,贾谊总结,盖因法家之高压暴力,而不知“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汉贾谊《新书》卷第一)。汉初文帝以黄老之“清静无为”治,实此时之黄老道家已吸收儒家某些思想。汉武帝虽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此时儒家已多吸收黄老、阴阳、法家诸家思想,且宣帝则以“王霸杂用”为治,又据杨树达统计,两汉治《老子》者有六十余家,可见两汉统治者在政策上对各种学说派别还是宽松的。
西汉末,佛教已开始传入中国,如何对待外来思想文化,这对汉朝当政者确是一新问题。其时,朝廷对佛教之进入只视诸众多道术之一种,而佛教又极力用中国思想文化解释佛理。佛教初传,朝廷、官府并无限制,有“楚王英为浮屠斋戒祭祀”、“桓帝于宫中佛道二氏并祭”等事可证。佛教入华夏,先依附于道术,后依附于玄学,得以流行。晋时以老庄思想为骨架的玄学本体论大为流行,玄学讨论的中心为“本末有无”问题,而佛教般若学所论“空有”与玄学有相近处,因此当时僧人多用玄理来解释佛法,以“格义”、“连类”的方法相比附。因此,当时之帝王、名士常以逍遥放达、超世离尘相标榜。西晋有支孝龙与名士阮瞻、庾凯等结为知交,世呼为“八达”;东晋孙绰作《道贤论》,以七名僧与竹林七贤相比拟。许多名僧都精通老庄之学。盖正如道安于《鼻奈耶序》中所说:“于十二部,毗曰罗部最多,以斯邦人庄老教行,与方等经兼忘相似,故因风易行耳。”(明·梅鼎祚《释文纪》卷四十四)两晋诸帝亦有崇奉释教者,如东晋明帝、哀帝、简文、孝武、恭帝等。刘宋时,诸帝及名士亦多崇佛法。
但与此同时,由于佛典译出渐多,已可见佛法与儒、道两家思想颇多不同处,因而发生儒佛、道佛之间的争论,有关争论的文献具载于《弘明集》中,不赘述。终两晋南北朝期间,儒佛、道教之间虽有相互攻击、诋毁、批评、辩难,但并无因思想文化之原因而暴力相向。据史书记载,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千余年间只发生过灭佛的“三武一宗之祸”。然而,这几次“灭佛”主要是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以北魏太武帝为例,当时“灭佛”虽或与宠信儒学大家崔浩、道教天师寇谦之有关,但主要因佛教发展太快,致出家过多,兵卒来源奇缺;寺庙占地过多,税收大为减少;国库空虚,危及朝廷,故有灭佛事。但用政治力量打击、消灭宗教往往是不成功的。当文成帝即位后,不得不改太武帝政策,而佛教又复发展起来,可见帝王朝廷政策对宗教之兴衰的影响至关重大。
据《隋书·经籍志》,隋朝“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这是由于隋文帝杨坚、隋炀帝杨广二帝奖挹佛法之故。开皇年间,即普诏天下,任听出家,并在五十余州立舍利塔,度僧尼23 万余人,并举办三教论衡大会。自此,三教论衡之事一直盛行于隋唐。但是,隋文帝也知道要巩固皇权统治,仍须同样重视儒家思想,故于开皇元年下诏谓:“法无内外,万善同归;教有浅深,殊途共致。”据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记载,隋唐两代,“论衡”多在佛道二教中进行,但实为三教论衡。辩论结果,道先或佛先皆由崇道或崇佛之君主以定先后,然而君主无论崇道还是崇佛,其所行之制度是离不开政治化的儒学思想所指导的,故“佛道论衡”实即“三教论衡”。这样宗教既得到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礼遇和承认,又加强了对政权的依赖性,并使政权的权威性得以树立。这种以朝廷主持并调节的“三教论衡”的统治权,无疑可以有助于消除宗教之间的暴力冲突。有唐一代,“三教论衡”或佛先或道先,但都在政治制度下进行。太宗虽给以玄奘特殊之礼遇,但玄奘要求有僧众不依俗法者,请给以教内处罚权,对此太宗断然拒绝。这是由于太宗深知要维持政权的长治久安仍必以儒家之礼教为基础。贞观二年,太宗尝对群臣说:“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贞观政要》卷六)故贞观五年,诏僧道致拜父母,则仍以礼教为先。正如《旧唐书·儒学传》所说:“(儒学)可以正君臣,明贵贱,美教化,移风俗,莫若于此焉。故前古哲王,咸用儒术之士。”在唐朝尚有“度牒”之制度,出家为僧、为道,当申之于有司。从这些方面看,朝廷的对佛、道的制度政策,为消除“宗教战争”奠定了基础。自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大体也是如此。(未完待续)
(原刊于《中国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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