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在一开始,是创始人通过持有绝对多数的股权来掌握的,但是,随着公司不断引进股东和融资,股权比例稀释后,丧失绝对多数(66.7%)、相对多数(51%)的股权比例,到导致失去控制权。
还有时候,在公司成立之初,在股权分配的时候,创始人就在股权上失去了控制权,例如,40%、30%、30%的股权分配比例,或50%、50%的股权分配比例。
创始人控制权
什么是控制权?简单的说,就是公司的决策谁说了算数,控制权是控制人通过决策实现的。
依据《公司法》,一个公司的决策分为三个层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决策对股东权利影响程度由低到高,经理层属于执行决策层,董事会属于战略决策层、而股东会则是资本决策层。股东会的决策直接影响股东的权利。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在不同层级的决策规则,是不一样的:
决策规则
如在股东会是按投票比例,而董事会是按照董事人数,决策的临界点可以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分为四个阶梯:
过半数、超过三分之二、超过四分之三、一致同意。要求的比例越高,做出决策需要的票数越多,难度越大。一致同意与超级多数不是法律规定,其中一致同意,可以认为全体决策者都拥有否决权(一票否决)。
在经理层,其权利范围由董事会授权或董事会制订的公司规则制度来授权。
搞清了规则,具体的几个措施就很好运用了,万变不离其宗。
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案例,例如阿里巴巴,京东等上市公司,以及很多创业公司,一共有8个具体的措施,四种模式:
控制权结构安排
上图是几个典型案例,创始人维护控制权具体措施还有其他的法律手段,分享给大家:
控股权:这很好理解,就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股比例最好在66.7%以上,这主要是针对初创公司来说的,因为公司的发展,股权需要稀释,但传统的制造企业,很多情况是通过控股实现控制权的,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控股来实现的,创业板的民营企业,主办的国有企业都一样。
股权代持:这是一种控股权的变相安排,对于不走资本市场的企业可以适用,或在公司创业早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同时约定要代持协议解除后,投票权或被代持人股权的转换方式。
投票权委托: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在京东上市前,没有AB股结构,就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
一致行动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这个一致行动人就是创始人。
有限合伙持股:创始人控制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投票权,具体是由创始人或其名下公司担任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
同股不同权(AB股计划,dual-class structure):就是“同股不同权”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A 类股)与B序列普通股( B类股),A类股与B类股设定不同的投票权。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第 43 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以及变更公司的形式,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多数才能通过。
我们在此基础上,可以将重大事项扩大,如公司重大的对外投资、分红、公司的预算、决算,重大的人事任免,包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上市计划、包括公司董事会的席位改变、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等这类重大的事情,创始股东都可以有一票否决权,以保证他对重大事件的控制力。
董事的提名权:创始人如能够提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实现对公司控制。创始人股东可以直接和其他的股东约定,由他持有的股权的数量,即他持有的股权的数量可能不到公司股权的 50% ,但他有权力提名董事会里面的多数成员,并且将这一约定写到公司的章程里面去: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就是如此设计。
以上措施,足够创始人维护自己控制权。
但是,一个公司可以有一个人说了算,但不能只一个人说了算,否则公司无法长久,因此需要建立不同层次的控制权安排。
建立不同层次的控制权安排在不同层次(股东会层、董事会层、经营管理层)安排好控制权,实现:股东会与董事会层决策要有效率,在经营管理层要群策群力,实现专业的人做决策:
在股东会层:全体一致对外,保护公司控制权,由创始人行使控制权;
在董事会层:创始人(CEO)在协商基础上,拥有最终决策权,各创始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
经营管理层:主要是在负责部门或领域的,相对自主权、重大决策建议权,董事会有监督权和战略方向领导权。
优股宝会在接下来的时间为大家一一解读,请关注我们。
控制权你会选那个措施 (多选) 0人 0% 控股权 0人 0% 股权代持 0人 0% 一致行动人 0人 0% 投票权委托 0人 0% 有限合伙持股 0人 0% 一票否决 0人 0% 董事提名权 0人 0% A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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