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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程朱理学”的内在矛盾性

试析“程朱理学”的内在矛盾性

在“程朱理学”所构建的哲学体系范畴内,“理”是万物之源,理借助“气”这个中介生化出了阴阳五行,进而构成了万物,在这个过程中,仁义礼智之德也随之产生。万物由“理”生化而来,自身也反映着“理”的存在,所以朱熹提出“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认为理存在于万物之内,只要通过世间万物便可以探究“理”的要义,即所谓的“即物穷理”说。而程颐说得更明白,“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豁然贯通,终知天理”,这其中自然包括了由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过程,用以解释自然界的规律也并无不可,但是这并不是中国哲学的目的,于此“程朱理学”暴露出新的矛盾,这个矛盾使他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怪圈。

正如课上所讲,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研究的对象有所不同,这也就使得他们最终的归属大不一样,在我看来,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哲学史,除去殷商时代没有脱离研究神人关系之外,后世所钻研的主题便是人的个体修养问题,所谓的天人合一也只不过是被认为是人修养的至高境界,如果我们可以认为不同的流派是在沿着不同的方向探寻一门学问,这门学问或许可以称之为“为圣人学”(这个词应该是有人提过),也就是教给人怎么样成为圣贤,那么所谓的哲学流派之间的差异也只不过大家衡量“圣”的标准不同,所坚持的修习方法不同而已。

“程朱理学”也不例外,朱熹认为“理”在生化万物的同时就产生了相应的“仁义礼智”,人在探寻理的过程之中自然而然可以获取到“仁义礼智”的精义,而由于要迎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并尽可能的教导人们灭除“人欲”,朱子进一步将仁义礼智诠释为道德原则伦理纲常,于是一方面又要迎合政治需要,一方面还要坚持理学原则,“程朱理学”便有点捉襟见肘----为了强化伦理纲常,使人们深信其自古有之,就必须将其抽象成为绝对永恒的“天理”,那么“天理”的普遍存在性就使得伦理纲常的概念存在于万物之中。这样一来。人们要想探究伦理纲常便可以尽力格物,格“一草一木,然而这又势必会使得原来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伦理纲常道德原则在无形中淡化,其意义与作用被大大削弱…….

这在极大程度上暴露了“程朱理学”试图将“天理”与“人欲”相剥离、相对立时产生的内在矛盾性,这既是出于封建社会对束缚思想的需要,也得之于“程朱理学”哲学体系的不完整性,在一定程度生而言反映了某些中国封建学者不得已而在政治与学术之间苦苦徘徊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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