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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起,黄帝内针的传讲将进入第三个环节——内针规范。所谓规范,其实就是内针操作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初学的人,或者急于求成的人,往往眼睛就盯着这一章,恨不能一气学成!尽管黄帝内针的操作原则的确简单,三五天学会不是难事。但是,要想功夫纯熟,要想功夫上上台阶,要想在针道里得些造化,还是得慢慢来还是得一步步从前面两章开始。
首先,学习中医尤其是针道,不能不明传承。《黄帝内经》出世至少已经两千年,热闹也应有几百年,而现今各类的针灸教材、针灸书籍更是数不胜数。内关合谷、足三里,人身的诸多大穴摆在那里,从我们出生起就带在身上。这些都是上等的“好药”,都是绝品,百分之百的道地,绝对没有污染!可为什么真正能用、会用、用好、用灵的不多呢?这就与传承有关。有传承与没传承完全是两回事,有了传承如何得到传承,又是关键的关键。我们花费了一个章节的时间来谈传承的问题,实在是因为经历了、感受了,不能不说实话!
再就是法理,法理一定要明,要认真参究。这一点得变着花样,反反复复。法理至简,不离阴阳,不离三才,然而必是参透了简,方能得其深广。
有了传承,有了法理,便如有了神灵,规范在手而能以不变应万变。没有传承,昧了法理,规范只是几条绳索,终将捆住自己。在进入规范前,跟大家啰嗦几句,权当作婆心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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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证(症)
第二章中我们提到过仲景《伤寒论》的十二字薪传,“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这里的重点不在病上,也不在脉上,而在证上。这是中医尤其是内针修习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在现代知识体系里,一谈到医学,我们必然会想到病,想到脏腑,离开了病,离开了脏腑,便会无从下手。比如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炎要抗菌消炎,肺结核要抗结核治疗,肺气肿呢?肺气肿没招了,只能对症处理。所以,在现代医学里,对症属于无可奈何,找不到病因只好对症处理。它将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了病上,而非症上。中医则正好反过来,它更多地关注于症的有无、症的变化。证与症的涵义不完全相同,过去更多的是用证,证可以包含症的内涵,而症则未必能够包含证。只是用久了,大家都不去细究,自然慢慢就相通了。
证是患者对身体问题的综合表达,这个表达既包括了症,也就是疾病的表现,也包括了病因,同时还隐含着机体针对问题所给出的自治方案。因此,证实际上涵括了病证、病因、病治,是三合一。对于证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才不会轻忽它,才不至放过机体呈现的每一点蛛丝马迹。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谈得上辨证施治,才谈得上随证治之。当然,问题又来了,辨证施治,辨证施治,是不是证没了,病就好了呢?这实在是一个不易回答的复杂问题。但,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这样认为。只是机体对于问题的表达和呈现,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记得我在第二章谈及“谏议之官“的时候,曾引述过坤卦文言的:“臣弒其君,子弑其父”的案例。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因问题呈现或表达途径的障碍,从而导致积重难返的灾难发生。我们可以回顾第二章的相关内容,幸许能够理出一个头绪。
所谓证(症)还可以表述成是机体能够感受到的异常,而机体常见的证(症)不外酸、麻、胀、痛、痒、热、寒等,当然还有二便的异常、饮食的异常、呼吸的异常、睡眠的异常等等。如果证限于局部,比如身体某个部位疼痛,甚至某个区域红肿,那么根据经络的循行部位及下面将要细述的原则,可以立即知道方针。只是有些证的定位并不能如此清晰,如失眠,如恶寒、发热,失眠是头失眠还是脚失眠呢?这都不好说,只能说某人失眠了。不能定位的证则需通过定性来抉择,这就需求助于《内经》求助于《伤寒论》仍以失眠为例,这是当今十分常见的证,现在的《中医内科学》教材将它分成若干型,而从内针的角度,它是一个问题,就是阳不能人阴!阳不人阴怎么办?从阴引旧阳日就能解决!你可以从厥阴去引阳,比如刺太冲,刺内关,刺大陵、劳宫;你也可以从少阴去引阳,比如刺通里、神门,刺涌泉;还可以从太阴去引旧阳,比如刺鱼际,刺太白、公孙,若是三阴同刺,一个三阴交足矣!从失眠的辨治,我们似能品出些中医的味来。我们说哪一个是治失眠的穴呢?似乎没有!可穴穴又都能治失眠!唐初的许胤宗言:“医者意也,在人思虑。”放在针道是再适合不过。只要不出法理,穴位的功用是由医者来决定的,功夫纯熟了你要它干嘛,它就干嘛!如果仅限于干嘛,将某个功用与穴位绑定,那绝非针道的本来。中医的很多东西实际非常简单,我父亲常讲,这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了。当然,一破也就不值钱了。好在我的愿不在于钱,而是要人人都能知、都能用,便就不在乎捅破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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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总则就是黄帝内针临证下手的原则,这些原则其实在上一章里已经分头交代过,这里只是集中地再做次强调。
总则一:上病下治,下病上治;
总则二:左病右治,右病左治;
总则三:同气相求;
总则四:阴阳倒换求。
总则一和二是沿用了《素问》的说法,除了“阴阳应象大论”,“缪刺论”也有类似提及。这里的病若换作证其实更相适宜,即:上证下取,下证上取;左证右治,右证左治。上下左右是定格,尤其是左右,更是定中之定,是大规范、大原则,不能违背。因为上下左右亦即阴阳,所以也是《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的翻版。除了上下左右分阴阳,内外前后亦是阴阳,如内侧为阴,外侧为阳,前为阴(胸腹),后(背)为阳。当然,加上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便有无限的可分。如能在临证和日用中,细心琢磨,久之必得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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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左右是定中之定呢?就是这个原则丝毫不容商量!比如证在左,左头痛、左胸痛、左腹痛、左膝痛、左脚痛,先不论针何经何穴,但,统统都必须在右侧下针!反之亦然,这就是定格!至于上下相取,为什么不纳在此定中之定呢?因为上下还可商量,内针总则四的阴阳倒换求,即可视为商量的结果。
同气相求前面已经强调过了,它是总则中的总则,是总则中的核心,是方针的依止处!或者也可以说是黄帝内针的眼目。因为针最后落向何处?落针后的效果如何?都要看这个同气求得好不好。同气首先是同名经的同气,经名如果相同,其气亦同。如阳明经,不论是手阳明还是足阳明,都属同气。同理如太阴经,则无论是足太阴还是手太阴,都属同气。十二经的其余八经,以此类推。有了同名经的同气原则,很多问题就好办了,比如手阳明经某循行区域出现状况,不管是痛还是别的什么,我们既可以取对侧的手阳明区域,也可以取对侧的足阳明相应区域,这都属于同气相求,有求自然有应!
内针的同气相求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同名经同气属于大同气,单依这个同气还不能确定方针,还需继续往下求,进入更具体的层面,就是三才同气或三焦同气。或者说三才同气与经络同气必须互参互求。所谓三才或三焦同气,就是上(天部)与上同,中(人部)与中同,下(地部)与下同。同气是重点,下面我会为大家细细展开,这里只是先预预热。比如四肢,腕踝属上焦天部,腕踝就是同气。所以,腕关节的证可以从踝关节治,踝关节的证可以从腕关节治。再具体一些,右踝的问题,可以从左腕上寻求解决的方针;右腕的问题,可以从左踝上寻求解决的方针。这便是三个总则“上病下取,下病上取;左病右治,右病左治;同气相求”的融合。再比如,肘膝属中焦人部,肘膝即是同气。一般我们只认为脾胃是中焦,肘膝怎么也是中焦呢?在我们眼里,一样是中焦!放到临证,如有脾胃的问题怎么办?取肘膝就能解决!
总则四为阴阳倒换求,这是黄帝内针的一个特点。还以上述的同气为例,踝腕、膝肘为上中二焦,那么,肩胯呢?肩胯即属下焦地部,是为同气。按照同气相求的原则,本来髋胯的问题求之于肩就行了,但是,考虑到方便和安全的因素,黄帝内针的取穴范围严格地限制在肘膝以下。肘膝以上,属于禁针区域。当然,急救可以例外!那么,下焦的问题、地部的病证,如何解决呢?再巧妙地用一次“下病上取”就解决了!所以,髋胯、肩部等下焦地部的问题,一律都可以从上焦天部的腕踝来解决。这就是阴阳倒换求!融会上述四则,娴熟了,便能够法无定法,随处下针,应手而效。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