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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责任体系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要求, 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体系,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相关部门和生产型子(分)公司。

第三条目标及要求

(一)全面完成公司的年度质量目标指标,重大质量事 故为零,产品质量问题和质量不符合项整改率达100%,产品质 量抽查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大于95%。

(二)产品质量追求零缺陷,工作质量追求零失误,服务质 量追求零投诉,消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市场丢失事件。

(三) 突出质量工作的持续改进,追求高品质产品,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 公司年度质量目标指标由科技质量部在每年年初的质 量工作要点中制定。

第四条质量责任体系考核

(一)各生产型子(分)公司

1. 子(分)公司总经理为子(分)公司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公司重点考核子(分)公司领导班子人员。根据《生产型子(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的规定,质量管理基本分 20分,为业绩考核权重的20%,最多扣分额为20分,奖励最多 可为抵消扣分后再加5分。

2. 对子(分)公司的质量责任体系考核分结果考核和过程考 核两个部分。

3. 结果考核基本分为10分,减扣分项并加 奖励项分值后为年度结果考核得分,直接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4. 过程考核总分100分,采用考核 扣奖分计分办法(如某公司扣分10分,奖分2分,过程考核得 分92分)。过程考核得分数减去基本分100的10/100与业绩考 核挂钩进行加减。(如某公司结果考核得分为10.2分,过程考核得分92分,则该公司质量考核最终得分为10.2+(92』00)X 10%=9.4 分)。

5.公司科技质量部汇总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分值,得到 各子(分)公司质量管理考核最终年度得分,提出考核意见(年 度质量管理考核表),经公司质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运营管 理部执行。

(二) 各相关部门

1. 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质量职责的责任人。

2. 公司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质量职责,对相关部门质量职 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本部职能部门的质量考核根据《 公司本部相关职能部门质量责任体系考核评分表》进 行,总分100分,采用考核扣分计分办法,逐项考核扣分,考核 方式为公司科技质量部组织采取内部审核的方式进行,对存 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年终考核 评分供相关考核部门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 物流部、营销分公司的质量考核按照其与股份公司签 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有关质量方面的考核条款,严格 按照部门年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质量考核。

(三) 考核的原则和依据

1. 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广度与深度相适应, 突出结果考核,注重考核结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

2. 考核依据:结果考核以各子(分)公司产品质量、工作质 量、服务质量情况、质量月报表、质量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售后 服务记录等为考核依据。过程考核以模拟外审情况、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考核情况等为主要考核依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以质量 管理内部审核情况、经营目标责任书(销售分公司、物流物产部) 中的质量考核部分为主要考核依据。

3. 结果考核为每年一次,在下一年度1月份进行,过程考 核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模拟外省及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考核情况进行。

4. 考核的组织实施

(1) 在公司质量分管领导的安排下,由科技质量部根 据质量考核依据统计考核结果,将上年度的考核结果报运营管理 等相关考核部门,与子(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或部门绩效 挂钩。

(2) 按照加强考核、从严考核的原则,股份公司在按照《质 量责任体系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的同时,如有触及《质量责 任追究制度》情形,仍须按照《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单 位和个人的质量管理责任。

(3) 根据各子(分)公司一个考核年度内的产品实物质量 水平及质量管理工作业绩,结合质量考核结果,公司将每年 在生产型子(分)公司中评选1-3个先进单位,分别给予1-10万元的奖励,由公司科技质量部于次年1月提出 奖励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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