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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认识论)

1、实践的含义: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

(1)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

(2)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

2、实践的特点

(1)客观物质性

由实践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性决定,实践的基本要素:实践的主体、实践的手段和实践的对象,这些都是客观的。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

(2)主观能动性

实践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a、在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中,人创造出自然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b、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实践给客观世界打上了深深的人的活动烙印。

(3)社会历史性

社会性:实践不是单个人的孤立的活动,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离开他人和社会的纯粹的个人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

历史性: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人类的实践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都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3、实践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是统一的,因为意识根源于物质,只有人们的意识符合客观性的要求,人们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实践的创造性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4、实践是在人的意识指导下的有目的的活动。

5、实践的基本形式:a、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b、变革社会的实践;c、探索世界规律的科学实验活动。

第三原理: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1、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主体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认识只能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产生。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①人们在实践中不断遇到新问题、产生新要求,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②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

③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自己判断和推理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深化。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①一种认识是否是真理,不能由这一认识本身来回答。

②客观事物自身也不能回答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它。

③只有把主观和客观事物加起来比较和对照的东西,才能检验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这就是处在主观和客观交汇点上的实践。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

第四原理:真理的客观性、相对性

(1)真理的含义: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客观性:人的认识都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其中与客观对象相符的认识就是真理,否则就是谬误。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真理只有一个(绝对真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3)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都是有条件的

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五原理:认识的过程

1、认识具有反复性

A、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条件的认识

主观条件:受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生理素质的限制。

客观条件:具体的实践水平,特别是社会实践所能达到的广度与深度的制约

B、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C、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具有无限性

A、人类认识史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B、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

C、认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扩展、向前推移的辩证发展的过程。

第二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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