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现在在每一座城市中随处可见了。而这几年宾馆行业的管理也逐渐走向了规范化,比如说入住登记、查验身份证等等行为,都很好地保障了住宿人员的安全。
今天我们还是要说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非夫妻关系的异性一起住宾馆违法吗?以下,我结合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
在现在的法律体系内,并没有对于非夫妻关系的异性一起住宾馆是否违法做出详细的规定,本着“法无规定即自由”的原则,那么非夫妻关系异性住宾馆并不是违法行为。
当然,生活中我们住宾馆,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可能都只是简单地登记一下,就办理了入住。而酒店工作人员也不会严加盘查,因为这一般涉及了客人隐私。
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异性亲人、异性单身男女或者谈恋爱小情侣这些入住酒店都是很正常的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
上面有提到单身的异性同住宾馆并不是违法行为?那么已婚有配偶的人与异性同住酒店是违法行为吗?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形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婚内出gui,虽然不违法,但是却极其不道德。
小汪家有贤妻,和妻子小敏感情也很好,但是婚后不久,小敏就怀孕了。小汪虽然整天鞍前马后的伺候,但还是觉得生活郁闷,一腔欲火无处发泄。
偶然之下,他在社交app上邂逅了一个女网友,二人聊得十分投缘。后来线下见面后,两人有了越轨的举动。
怀孕的女人本来就情绪敏感,小敏很快就察觉到了小汪的不对劲。后来趁着小汪洗澡上卫生间的功夫,查看了他的手机,也发现了他和那个女网友的事情。
小敏气不打一处来,后来伙同自己的哥哥直接把小汪和那个女网友堵在了宾馆房间的门口,并且拿到了小汪出轨的相关证据,直接孕期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汪这种寻求刺激的行为已经是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因此在他和小敏离婚的时候,作为过错方的他,在财产分割等事项上是占不到便宜的。
综上,这种已婚的非夫妻同住宾馆,虽然不能直接用法律制裁,但是却会成为一方背叛婚姻的证据,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
虽然一般情况下,非夫妻关系的异性同住宾馆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有时候这些行为满足一定条件就变成了违法行为,比如此种情况下加入了金钱交易的同住行为。
不要以为这种私密行为没人知道,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案例发生。
小张通过某聊天社交软件约到了一个年轻女孩,两人聊得投机,互换照片之后,两人都很满意,于是小张提出约女孩到宾馆进行深入交流,并且答应事后会付给女孩费用,女孩也欣然答应。
二人到宾馆之后,小张将费用付给了女孩,然后二人就开始了深入交流。两人很不凑巧,当天有民警来到查房。
民警敲响了小张和女孩的房门,小张和女孩显得慌慌张张。民警问及二人关系时,两人说是情侣。但因为表现得过于紧张,民警又接着问了二人一句:“你们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吗?”
这一个问题,让二人彻底傻眼了,却是两人虽然聊得火热,但都是昵称,谁也没有透露真名字给对方。二人无奈,只好将事情原委将给民警。
小张和女孩虽然也是异性非夫妻关系入住宾馆,但却属于卖淫嫖娼行为,是违法行为。
认定该违法行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是否发生了以金钱为媒介的对价关系。因为在约女孩到宾馆之后,小张先付给了女孩金钱,然后发生关系,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嫖娼行为。
而对该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后果不仅仅是这些,如果被拘留的话,还需要通知相关家属,自己个人破罐子破摔可以,让家属跟着丢脸担心这也是很丢人的事情。
非夫妻关系的异性会在宾馆里从事吸毒活动?对的,这事情新闻媒体还真报道过。
之前台州某地的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看到有快递员把一个小黑盒子送到宾馆,疑似毒品。
接到举报之后,民警马上前往住宿的宾馆查证。当办案民警进屋的时候,看到了6名男女,以及屋内遍布“笑气”和使用的瓶子。
像这种异性非夫妻同住宾馆做一些不被法律允许的事情,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违法。
这个新闻上有过报道,大意就是一个20多岁的男子和一名未满14岁的女孩网恋,两人相谈甚欢,一起约到宾馆见面。
女孩在半推半就之下和男子在宾馆发生了关系。之后,女孩不幸怀孕,在家长逼迫之下交代了和男子的事情,女孩家长遂报警。
面对这种情况,该男子狡辩道,女孩是自愿和其发生的关系,自己不构成强奸,但实际上《刑法》规定,只要是和十四周岁以下的少女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该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以上就是异性非夫妻关系同住宾馆可能会发生违法情形的三种典型情况,当然实际情况有很多,这些情形的本质就是,在宾馆房间中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比如异性宾馆房间赌博、异性宾馆房间发生关系,其中一方是军属等等……
有话要说...